第33章 外表不起眼的大宝贝(1/1)
要想成就一张合格的符箓,需要用朱砂画于黄纸上,且纸上不得存在其他笔迹,不得损坏,不得弄脏,不得浸湿,还得在一定年限内使用,否则此符便会自动作废。
因此,平日需要随身带上一大堆符箓的人还得专门买个防雨防潮的箱子,用的时候再一张张翻出来,很是麻烦。
可是符箓为什么非要画在黄纸上呢,画在木板上,石头上不行吗?
“千里,你还愣着干嘛,赶紧上楼看别的啊。”椒兰碰了碰她,示意赶紧跟上大部队。
用过的摊位已经清理干净,付过租金金,几人便一同上了二楼。
“系统,这里有什么特别值得我买的兵器吗?”师千里想了想,又补充一句,“不高于十颗上品灵石的。”
师千里逛了一大圈,只觉得眼花缭乱,价格贵的自然都是上品,却不知道要选什么。
按照的套路,一般都会存在什么不起眼的神兵利器,沉寂多年无人知,最后以一个便宜无害的价格卖出,或者干脆就作为其他宝贝的赠品一同卖出。
【回答此问题需要五百积分,是否进行兑换?】
她这回没上当了:“你先告诉我有没有,万一我消耗了积分,你转头给我来句没有呢。”
【……有。】
她嘴角一勾:“那好,兑换。”
【已扣除积分,指路六楼。】
师千里回头朝众人道:“我先上去看看,你们慢慢逛。”
她跟着系统的指示上了六楼,一步步走到喧哗的柜台前,然后眼睁睁看着系统在她眼前圈出了块煤炭一样的玩意。
什么东西?
这妥妥的就是根烧焦的短棍吧。
“这是啥?”师千里搓了两遍眼睛,确认自己没有看错,“我知道应该会很不起眼,但我没想到会如此不起眼。”
系统“唰”地在她脑海里甩了一段说明书。
这是一段无尽木,产于上古木炎山,难生难长,专门吸天地灵气而食。
可一旦长成,它就不惧刀枪剑戟,不惧水火,而且会像断尾再生的生物一样,老的地方枯萎后又会重新长出新枝,无穷无尽,几乎没有生命的尽头,故又称为不死木。
看这样子,想必是被什么特殊的火烧得面目全非了。
“姑娘可是看的这个?”摊主见她站了好一会儿,忍不住出声道,“这玩意没什么用,大概是什么神木一类的,烧成这样也还有股清香,闻着能清心安神,修炼打坐时放在旁边也不易走火入魔。”
师千里摇摇头:“这……随便找一味清心香都比这个用处大吧,看起来无甚起眼的,为何摆在这卖?”
“姑娘说笑了,这哪好意思单卖啊,只是作为旁边那把剑的赠品罢了。”
好家伙,将真正的宝贝作为赠品真的是百用不厌的套路啊。
“此剑如何卖?”
“八百中品灵石,不议价。”摊主道,“小姑娘,看你身量纤细,这把软剑倒也适合你。”
“好贵啊,我这刚入门,哪里付得起这么多钱。”师千里遗憾地盯着它看,漂亮的大眼睛里暗下几分光芒,“可是我又真的好喜欢它啊。”
“入门?”摊主好奇地看着她,“姑娘是宗门的人?”
“嗯,日照门的。”
“姑娘早说啊,这集会日照门可是出了五成资力的,我给你打个折,五百中品,如何?”
“成交。”师千里拿出自己的灵石牌递给对方。
那把剑剑柄流光溢彩,剑身软且细长,确实适合女子,可以送给椒兰用来练手。
将东西打包装好,她又四处逛了一圈,便下去找他们了。
“你这姑娘怎么如此蛮不讲理啊!”师千里刚转下楼梯口,脚还没落地,耳朵里倒是先闻其声。
是方士隐。
师千里将身子收回去,再将半个头探出,有些好奇是谁能将这位明礼君子的方仙君逼得如此失态。
“是我先来的,也是我先看上的,我还已经在和摊主议价了,姑娘岂能如此横插一脚?”
“笑话,价高者先得,买卖之事你情我愿即可,人家摊主都没意见,你在这说什么先来后到?”出声的是个女子,声音清脆如铃铛,听起来甚是好听。
【苏遇行,魔族卧底,与方士隐爱恨纠缠的CP。】
师千里面色一僵。
这女子不是入门第三年才出场的吗,怎么提前那么多?
原著中,方士隐是在苏遇行死后解开那封密信,这才看到事情的全部真相。
苏遇行的确是对他一见钟情,也是真真切切想同他一生一世的,可无奈她是魔族少祖的人,早早就被种下魔界至毒——魔印。只要不听从命令便会被催化陷入癫狂,失去神智,所以,她不得不每隔一段时间就将门派的大事小事情报传回魔族中。
但其实,她每次传讯都会将那些信息进行改动,让魔族即便得到也无法真正掌握动向,且辨不清真假,弄不清虚实。
她本以为这个举动天衣无缝,可随着魔族获取的信息越来越多,两族摩擦不断,终有一日要发生真正的大战。
苏遇行突然明白过来,此行无法长远,她与方士隐的好日子也迟早会结束。
于是她故意留了这样一封信,并在信上洒了忘忧粉,用只有他们二人才知道解法的封印术制成此密封。
方士隐打开看的瞬间,就已经中了忘忧粉。
忘忧粉,本质上还是属于毒药,顾名思义便是忘掉心中最大忧愁,且无色无味,一旦吸入就是无药可解。
他最大的忧自然是她。
“隐君亲启,余自与君相交便情根深种,可叹生错门,福薄命浅,自知无法伴君长久,唯愿君当此大梦一场,今日过后,世上再无苏遇行。”
“祝君一往无前,所行之处必有山高水远,长乐安宁,遇行已去,这便不留了。”
字显尽,那信便自动燃起明火瞬间吞卷,连灰都不剩,在空气中消失得干干净净。
不光如此,她还要连同他心中这个唯一念存之地,一并消失。
方士隐立刻出手封住周身所有大穴,却还是迟了。
忘忧粉见效极快,只片刻,他便感到脑中关于她的记忆在一点一点变淡,飘忽,甚至是消失。
不行。
开什么玩笑?
你凭什么大玩一场,最后又要将我心中那点保留也剥得干干净净,凭什么自做主张替我忘记你的存在?
我偏要记住。
那一天,方士隐逼疯了自己,只为在神智混乱的记忆中保住一个苏遇行的位置。
直到死,都未曾忘却。
“岂有此理,摊主大哥你自己说说,是更愿意卖给我,还是卖给她?”
方士隐的声音瞬间将师千里拉回了现实,只见他用手中扇子指人,一脸气极的模样:“你可想好了,若卖给我便是生意有亏,若卖给她便是人品有亏,老板想亏哪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