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85章 傍大款计划(1/1)
时间飞逝,在古烈打败第一层所有傀儡之后,罗萨终于带着他登上了斗战塔第二层,试炼的内容仍是十具金丹期傀儡,但却是由金石凝聚坚不可摧。
罗萨看到的这些傀儡的时候,便想到了第一次见到古烈的情景,在斗战塔第二层被打成了一个猪头三,鼻青脸肿看起来十分搞笑。
第二层有十倍重力,但古烈这一次却没有表现的很狼狈,只是动作缓慢不太适应,看着十具金石傀儡满眼战意。
罗萨抬手将十具傀儡镇压,随后对古烈开始第二阶段的训练,如果说之前的炼体是为了提升强度,那么现在便是为了质变。
如果说古烈原本的身体是一块充满杂质的破铁,那么现在便是一块经过千锤百炼的精钢,但钢已经是锤炼的极限,想蜕变成金成玉,仅靠捶打已是无能为力。
古烈将是罗萨未来争霸太玄界的一颗重要棋子,所以他的本尊已经推演出一部逆天功法,能将普通体质锻造成特殊体质,类似于霸王战体越战越强,姑且命名为不败圣体!
不败圣体是一种人造的后天体质,究竟能达到哪种程度罗萨也不清楚,他只能负责引路,而究竟能走多远便要看古烈自己的造化了。
他将功法烙印在古烈的脑海之中,需要的一些材料他也早在进入斗战塔前收集完毕,此时从戒指中取出一只铜鼎生火烧水,放入形似花椒八角的各种天材地宝,又加入了许多凶兽本源血脉。
一阵浓香飘散而出,古烈越看越像御膳房的十全大补汤,就是还差一只王八没有下锅,嗯……自己好像也要下锅耶?
想到这,古烈看向罗萨的眼神都变了,这是帮自己炼体还是要吃了自己?感觉事态发展正在走向一个奇怪的方向。
罗萨转过头皱眉说道:“你看我干什么?做你的俯卧撑去,等你适应了十倍的重力环境,也就可以开始铸造不败圣体了。”
“那个……罗哥,我出身皇族对各大体质都有了解,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什么不灭圣体,你会不会弄错了啊……”古烈最不缺的便是各种奇怪见闻,特殊体质虽多但也有个尽头,唯独就没听过不败圣体。
罗萨心中有些无奈,毕竟不败圣体是本尊推算出来的东西,而且还要配合凶兽王者们提供的本源血脉,在整个太玄界都是独一无二了。
他此时轻咳一声,对着古烈谆谆教导:“你要相信罗哥,罗哥还能害你不成?你自己说说,从你跟了我开始,我坑过你吗?”
古烈闻言想了想,还真没少坑……当然这也就能在心里想想,看看罗萨那寒霜一般冰冷的眼神,还是继续锻炼体魄吧……
又过了几日时间,古烈已经适应了十倍的重力环境,并且一对一击溃了一具金石傀儡,而代价就是他全身多处粉末性骨折。
罗萨此时趁热打铁,将古烈身上还完好的骨头也全打成粉末,就连颅骨和脊椎都没放过,古烈没有当场死亡全靠罗萨的法力吊着最后一口气。
他抓起古烈噗通一声丢到铜鼎里,汁水飞溅的同时又掏出一根木棍搅拌,很快便有一阵肉香飘了出来,浑浊的汤汁中隐约可见一个破抹布似的人影。
古烈承受着全身粉碎的痛苦守住最后一丝清醒,他的意志早已坚韧如铁难以摧毁,运起不灭神功吸收汤汁中的药性和凶兽血脉,开始凝练前所未有的不败圣体!
罗萨搅动的速度越来越快,原本的肉香已经被一股恶臭所替代,正是古烈凝聚不败圣体的同时,将体内的杂质全部排了出来。
尤其是古烈过去全靠丹药提升修为,经脉之中不知积累了多少丹毒,此刻排出体外将浑浊的汤汁染成乌黑。
这股味道比鲱鱼罐头还要上头,差点把罗萨给熏吐了,甚至有点呛眼睛,让罗萨忍不住泪流满面,隐约间看见了他的太爷爷向他招手……
古烈粉碎的骨骼已然重铸,隐约间有金光流转其中,奇经八脉拓宽数倍,丹田坚韧犹如铁铸,残破的肉身已然发生质的蜕变!
一股庞大的威压从铜鼎中升腾而起,罗萨见状快步后撤百余米,紧接着铜鼎发生剧烈爆炸,一道魁梧的身影悬在半空。
古烈此时紧闭双眼感受着体内恐怖的力量,现在哪怕只用一根手指,都能将进入铜鼎前的自己镇压,天差地别!
他突然睁开双眼,战意冲天望向罗萨,随后转移视线看向被镇压的九具金石傀儡,罗萨越级无敌找他打就是找死,还是一打九现实一点。
罗萨见状呵呵一笑,看来这小子并没有被暴涨的力量冲昏头脑,随即大手一挥将九具金石傀儡解放。
古烈仰天狂笑冲了上去,一拳便将站在最前面的金石傀儡击碎,尽显不败战体之威!
要知道他现在还没有重新修行,仅凭肉身力量便能秒杀金石傀儡,哪怕与罗萨现在的第三重太玄炼体相比,也不差多少。
嗯?罗萨这一刻突然来了灵感,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金丹为何不能诞生灵性,因为自己的身体强度不够!
在筑基突破金丹的时候,罗萨的丹田无法容纳高密度的太玄金丹,是在肉身达到太玄炼体第三重后,才能进阶金丹。
而现在他还没有突破太玄炼体第四重,不满足破丹成婴的硬件需求,所以不论如何温养金丹都没有反应!
“原来如此,可突破太玄炼体需要大量的营养和能量,我又该去哪寻找?”罗萨虽然想到了答案,但实施起来却有难度,一般的妖兽已经不能满足他的需求,而太强的他现在也打不过。
他的眉头皱成一团,或许该向本尊要点物资了,毕竟魔窟里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高蛋白凶兽,又或者……
罗萨的目光看向古烈,正所谓有钱能使磨推鬼,他也需要大量进食继续提升体魄,自己蹭他的就行了。
嗯,真是个好主意,谁能拒绝去傍一个人傻钱多的大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