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凤头钗(一)(1/1)
“你就是李光?”
从化龙秘境出来之后,李光算是真正的化身为龙,从此一飞冲天,诸多大公司,大企业竞相招揽,都被其一一婉拒,他知道,自己只能算是天才。所谓的天才就只是潜力巨大的种子,若是不能发芽,今日有多风光,来日便有多落魄,更何况,他的头上还有一百多人。
于是他继续潜心修炼,上了高中,出入各种秘境,以战斗来锤炼自己,努力开发出自己的潜力,然后顺利考上了大学。
在大学,他有了更加广阔的舞台,结识了各种各样的人,他并没有因为自己出自化龙秘境而倨傲,因为那一百多个天才,尤其是那个曾经差点将他杀死在擂台上的许扶风,让他知道,什么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强者一定是某方面的天才,但天才并不一定是强者。
他比别人更加努力,更加拼命,将所有精力都放在修炼之上。然而就是这样,那个女生依旧闯入了他的生活。
“你就是李光?”
“请问你是?”
“我叫云乐,姓云名乐。”
“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你的天赋是凤火,而我拥有一些凤族血脉,我需要你天赋的助我修行。所以我们组队怎么?”
李光有些恍惚,他还从未见过这样天真的女生,有点傻乎乎的样子,要是放她一个人,肯定会被人骗吧,还好遇到的是自己,就带在身边吧,这么漂亮的女生被人骗了就可惜了。
就这样,原本独来独往的李光身边多了一个傻女孩。
一开始李光还有些不习惯,身边的这个女孩简直有些累赘,甚至总是犯一些低级错误,让他有些恼火。可是渐渐的,他也习惯了这个累赘,习惯了她的马虎,然后苦笑着为她的错误买单。
云乐这个名字取的很好,她就是天生的乐天派,似乎没有什么能让她烦恼,犯错时总是会吐小舌头,企图萌混过关。她也总是会用自己的“愚蠢”不经意间将李光逗乐。
渐渐的,两人之间多了很多欢声笑语,有了聊不完的话题,关系越走越近。
捅破窗户纸的,是一件回忆起来并不算美好的事。
两人发现了一个新秘境,于是便决定一起进去寻找机缘,结果因为云乐的一个不小心,将两人置于了险境。这一次李光没有苦笑着说没事,而是忍不住抱怨了一句。而云乐也没有卖萌装可爱。于是两人便大吵了一架。
吵架的真原因也俗套,无非就是因为一些巧合而吃醋,这里就不多说。
总之,两人吵完之后,云乐这个乐天派的女孩哭着跑了。那是李光第一次见云乐哭,心中没由来的心疼,纠结了好一会儿才追了过去,男人嘛,低头认错不丢人,云乐又不是那种揪住不放的女生,很好哄。
这种时候,大多数作者都会安排点意外,痴人能力有限,想不出什么不落俗套的东西。两人重新见面,还未将事情解释清楚,意外出现了。
那是一头求道境巅峰的凶兽,实力比当时的李光强上很多。二人用尽了手段,耗尽了底牌,最终却是让那凶兽在危机之下突破到了问心境。这已经超出他们太多了,好在,李光还有最后的保命底牌,可以让两人传送逃离。
李光在拼死启动了这一底牌,两人最终逃出了秘境,只不过因为凶兽的干扰,传送落点出现了偏差,两人来到了一处沙漠,而李光也重伤昏迷。
云乐也受了很严重的伤,想要走出沙漠很难,更何况还要带着李光。在那段时间里,云乐成长了很多,学会了怎么照顾伤者,学会了怎么包扎止血,学会了怎么在沙漠中辨别方向……
李光的伤势太重了,烈日之下,干得嘴巴起皮的他在昏迷中不断呢喃着:“水……水……”他的生机在一点点的流失。
可是因为一些失误,保存在云乐身上的物资早就弄丢在了那个秘境之中,云乐无助的哭了,嘴里也在呢喃着:“对不起……对不起……”
“我不会让你死的。”最终在李光生命垂危的时候,云乐想到了一个办法,她割开了自己的手腕,将含有凤血的血液滴入了李光的嘴中。李光得救了,云乐也也笑了,在严寒的沙漠夜晚之中,两人相拥而眠。
就这样,云乐白天背着李光赶路,晚上给李光喂血。就算是无数次从山丘之上滚落,云乐也从未想过抛弃身后的这个“累赘”。两人就真是连滚带爬的在沙漠中走着,直到云乐因为失血过多,而彻底昏迷。
云乐以为自己再也醒不来了,可是在昏睡中,感觉一股灼热从嘴中延伸到了胸膛,再到胃部,最终蔓延至全身,她又重新活过来了。
第一感觉就是嘴中全是铁锈味,睁开双眼,李光那苍白如纸的脸上带着一丝笑意,道:“血的味道不好喝……”
李光还未说完,云乐便是一把搂住了李光的脖子,呜咽道:“我还以为再也看不到你了,对不起……”
李光一愣,随后双手环抱,轻轻拍打着云乐的后背。两人久久相拥,云乐在期待着什么,而李光的喉咙中也有着几个在反复的翻滚,想要脱口而出,只是最终还是咽了下去,因为他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活着走出去,说出那句话之后,两人就成了彼此的牵绊,要是遇到一些情况,两人可能会死在一起,他想要云乐在最后的时刻可以无牵无挂的活下去。
好在两人命不该绝,几天后他们走出了沙漠,看着不远处人工种植的草木,以及头顶正在播种的无人机,两人如获新生。
忽然李光看向云乐,嘴角含笑道:“我们都喝了彼此的血,现在的我们,是真正的血水交融,如同一体了。”
云乐似乎知道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羞涩的低下了头,同时内心又无比期待着。
“你就是云乐?那么请做我女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