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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牵马执鞭(1/1)

增幅奖励?

看着眼前渐渐消失的系统文字。

程暮看向了手中的亮银枪。

然后,他又看了一眼挂在腰间上的横刀。

现如今,程暮随身携带在身上的武器有三。

上品的龙鳞匕首,中品的亮银枪和横刀。

这增幅奖励,只能是把一样道具的品阶增幅为上品。

那么龙鳞首先就可以排除了。

所以……

枪和刀选哪个呢?

程暮一边想着,一边走回主路上,开始继续捅丧尸。

要说他现在用的最多的武器,枪和刀其实不分伯仲。

枪主要用来杀丧尸。

而刀,主要用来对付人。

就系统面板来说,他同时拥有【长枪精通】和【刀类精通】。

目前来说,枪唯一的优势就是他正在练习《百鸟朝凤枪法》。

而刀法,他还没找到。

“八只异兽丧尸,想要完成这个任务,该是需要花点时间的。”

程暮捅穿一只丧尸脑袋之后,自言自语道:“在此期间,看看能不能找到一本刀法功谱吧……嗯?”

又是一条主路边小巷。

不过这次吸引程暮目光的,并不是他又在小巷中看见了蜚兽,或者别的什么变异生物。

而是丧尸。

普通丧尸。

很多很多普通丧尸。

之所以普通丧尸会吸引他的目光,是因为它们的都面对的同一个方向。

一个院子的大门。

很明显,这院子中有什么东西吸引了各位尸兄。

或者应该说先前有什么东西吸引了它们。

因为程暮发现,这些盘踞在院子门口的丧尸,如今并没有表现出发现食物的“狂躁”。

它们呆呆地站在原地。

穿越到这个世界已有些时日。

程暮对普通丧尸的习性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在没有被活人或者活物吸引的时候,丧尸基本不会乱动。

或许这就是他们身体机能造成的特点。

带着疑惑,程暮走进小巷。

这么大一片经验,不能不收。

那院子内的异常,不能不看。

当杀至院子门口,将这一片的丧尸全部清理干净之后。

程暮当前的击杀数,已经来到了【364】

距离【500】的击杀目标,只剩下一百多了。

若是顺利,今天他就可以完成任务,再次开启【属性选择】。

不过他还是要先看看这院子里到底有什么东西。

走到院门前,程暮立刻闻到了一股很浓的酒味。

抬手推了推院门,院门纹丝不动。

抬起右腿,将脚抵在门上,发力之后,这院门依旧没动。

“这感觉……门后像是用什么东西抵着呀!”

院门贴合的极为紧密,门与门框之间的缝隙几乎没有。

而门下,也有两掌高的木踏门栏,让程暮无法看清里面的情况。

后退一步,左右看了看。

这小院的围墙高差不多有两米五左右。

我现在……应该能够跳上去吧?

蜚兽心头血和【天生多动】为程暮带的力量增加,可不仅仅只是让他能够舞动近四十斤的亮银枪。

还为他带来了超越常人的速度。

这是自然,毕竟腿部力量越强大,奔跑速度也会越快。

我的跳跃能力,现在也应该增强了不少吧?

程暮退到小巷的另一边,当后背碰到另一处屋子的土墙后,他活动了一下自己的两腿。

随后朝前狂奔。

当距离小院围墙还有差不多一步半的时候,两腿合拢,膝盖弯曲。

起!

艹!

起跳的程暮,心中不住暗骂。

因为他的力用大了。

起跳高度有些高了。

小院围墙高有两米五,而程暮这次起跳的顶点,高有四米。

程暮惊骇于自己现在力量。

同时露出震惊表情的,还有另一个人。

他站在小院中,抬头看着飞起的程暮。

他的嘴唇张开,震惊的眼神就像是在看降世的神仙一般。

当向上的动能消失之后,所有的东西都是无法摆脱地心引力的。

程暮在院子里那人的注目之下,稳稳落地。

然后……尴尬的气氛弥漫在这个酒味浓重的小院之中。

小院里的是一个男人。

年龄和程暮相仿,差不多也就二十出头,身上穿着盔甲。

看质地不是金属。

那人没戴头盔,一头长发披散下来。

他的手里握着一把刃长约有五尺,柄长差不多三尺的长刀。

“这位兄弟……好功夫啊!”

终于,尴尬的气氛被盔甲长刀男打破。

“这位兄弟,夸奖了。”

“不!”盔甲长刀男用力摇头:“不夸奖!不夸奖!你这轻功不差的。”

“看这位兄弟的打扮,你的功夫也该是不差的。”

“……”

尴尬的气氛又一次出现。

毕竟两个年纪相仿的男人,又是以这样的方式见面,又能有多少话说呢?

不过两个男人也不能这么干站着看着对方。

毕竟把尴尬气氛转变为桐的气氛,那就更尴尬了。

程暮举枪抱拳:“在下程暮,不知这位兄弟如何称呼?”

“在下升州折冲府骑旅二营张德帅,幸会!”

“幸会!幸会!”

“折冲府?”

听见张德帅的话,程暮一挑眉毛,道:“张兄为何到这来了?”

张德帅尴尬一笑:“自然是为了躲活尸。程兄,现在外面情况如何?看程兄这么跳进来,也是被活尸追赶至此的吧?”

男人总是如此。

虽然张德帅心里很清楚,程暮大概率不是被活尸追赶到这院子来的。

因为院外的活尸数量,他可比谁都清楚。

躲活尸,总得往活尸少的地方跑。

怎么可能往他这丧尸密集得就像赶集似的地方跑呢?

所以……

张德帅明白,程暮兄弟应该是已经把外面的活尸都清理干净了,想查看院子里的情况,因为推不开门,所以才选择跳进他避世的这个院子。

“被活尸追赶?”

程暮听着张德帅的话,一脸真诚地摇了摇头:“没有呀,我是看这儿活尸多,专门跑来看看,外面已经没活尸了,我都杀光了。”

沉默。

程兄…… 你这话说的,显得我很弱呀!

“哈!”张德帅尴尬大笑一声,举刀抱拳:“程兄武艺高强,在下佩服,不知师承那位高人?”

程暮脑筋一转:“我乃巴蜀郡人,年幼山上砍柴时偶遇一个老爷爷,他姓席名童,瞧我聪慧,便交了我武艺。如此,也谈不上师承吧。”

“嘶。”

张德帅道:“席童?是是是!听闻那巴蜀群山中确有一位室外高人姓席,此人神出鬼没,居无定所,但武功造诣极高,程兄真真是遇到好机缘了呀,着实让张某佩服。”

“啊?”

听见张德帅的话,程暮满头黑线。

他在心中说道:你大爷的,系统,还赚外快呀?

系统自然不可能回答他的问题。

程暮看着张德帅,摇头笑道:“什么好机缘呀,我那师傅一天也没什么正形,随心所欲,教我不到一个月,就云游四方去了。”

“世外高人皆是如此。”

“张兄,你刚才说你是折冲府的,为何会到这青阳来?是迷路了?”

这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

程暮现在实在没什么闲话扯了,便只能把话题往正根儿上面引。

“青阳?此地是青阳?哎。”张德帅叹气摇头:“实不相瞒,我是和兄弟们走散了,单枪匹马闯进这儿的。”

随后,张德帅在这酒气弥漫的院子中,向程暮讲述了一个既紧张又逗比的故事。

故事的起因,是昨日他们接到任务,每人带上三十根爆竹,前往升州东南那处规模巨大的尸营,用爆竹将聚集的活尸尽量分散,以便以后能够打开一条前往苏州城的通路。

然后,在丢爆竹的过程中,张德帅被尸群中的英招盯上。

所谓英招,也是一种异兽活尸。

比起蜚兽,英招身体更为修长瘦弱,同时后背肩胛骨高高隆起,看起来就像是折叠起来的翅膀一般。

因此得名英招。

由于那东西的速度极快,被它盯上以后,张德帅只能鞭马躲避。

然后这一跑,就和大部队走散了。

升州东南那一带,几乎可说是五步一活尸。

骑马的张德帅只能全神贯注的控马,穿行在活尸之中。

当逃出尸营,张德帅再看,已经完全迷路。

都说老马识途,张德帅胯下的马也才五岁多一点。

算不得老马,自然也是不识途。

而张德帅虽然一直都在升州城当差,但是……

在天下大乱之前,他只是升州城内一牧丁。

这职位说白了就是养马的。

后天下大乱,他因为会养马被折冲府招入。

成为了一名骑兵。

养马,他门清。

骑马,他熟络得就像拿筷子吃饭。

但是,操控一匹刚成年的马儿从一个他都不知道的地方穿越尸群返回升州。

这任务的难度,对他无疑是有些大的。

一人一马也就只能往没有丧尸地方走。

然后误打误撞来到了青阳。

一人一马抵达青阳的时候是在晚上。

张德帅犯了错。

犯了一个经验主义的错误。

他以为自己到的是南江。

然后,他在城门下喊了一句:“这里是南江吗?”

这一喊,让他得到了青阳城活尸的热烈欢迎。

一人一马就这么继续跑。

然后闯进了这个院子。

“这事儿就是这么离奇呀。”

张德帅看抬头看着天空,一脸惆怅:“要不是在这院宅中找到了许多米酒,我将其泼在院墙上掩盖我和不落酥的气味,程兄到此,可能看见的就是我尸首了。”

程暮点头。

也可以这么说,毕竟这个世界的丧尸转化需要三天。

“那张兄现在如何打算?”程暮道:“院外的那些丧尸,我已经帮你清理完了,你现在要回升州吗?”

张德帅摇头道:“怕是有些难哟。”

“怎么个难法?”

张德帅说:“首先,升州城外围的活尸数量已经相当恐怖,前些日子,尸群与尸群之间还有些距离。不过就是最近,我们发现,尸群几乎融汇在了一起,将升州给围起来了!其次……不瞒程兄……我害怕。”

程暮看着张德帅。

你小子还挺诚实呀。

一个男人。

一个二十出头的男人,能够大大方方的承认自己害怕,很难得。

“程兄,你现在是什么情况?游走四方的侠客?”

程暮摇头道:“不是,我现在暂居南江。”

“南江?那片现在情况可好?说起来,我已经有好久没听到南江的消息了。”

程暮向张德帅简单介绍了一下南江的情况以后,张德帅那表情,可说是喜上眉梢。

“程兄,那咱们还等什么呢?走吧!”

程暮摆了摆手。

他站起身后,道:“此地,可有茅房?”

蜚兽血,起效了。

当程暮在张德帅的指引下来到后院时,他看见了一匹马。

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

“这马叫什么名字?”

“不落酥。”

程暮强忍腹痛:“确实是个枣的名字呀!”

进了茅房之后,程暮的喷发可说是剧烈。

那声音,惊天动地!

“程兄……好身体!”

茅房外的张德帅道:“我去前院等你。”

片刻之后,张德帅的声音又起。

“程兄,我没别的意思哈!就是撒撒酒,压压味。”

这一拉,程暮足足拉了半个时辰。

当然,他不是一直在茅房蹲着。

他是在茅房门和茅坑之间往返跑。

彻底通畅之后,程暮神清气爽。

张德帅叹道:“程兄果然不是凡人呐。越拉越精神,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程暮摆摆手。

他伸手拿起靠在茅房门外的亮银枪。

枪上手的感觉,确实比以前轻了不少。

还有用!

我现在喝蜚兽血还有用!

不!

应该说只要我喝了蜚兽血之后还拉,那就是还有用!

张德帅瞧见程暮拿枪,问道:“程兄,现在咱们可以出发了?”

程暮看向了后院那匹枣红大马。

这马,他挺喜欢。

四腿粗健,肌肉分明。枣红的皮毛光滑,就像用油抹过一般。其脖子上的鬃毛一根一根地按顺序垂下,根根发亮!

再加上上次拿到的击杀奖励是【策马奔腾】。

他现在距离cos赵子龙,那就差一匹马了。

但是这马又属于张德帅。

杀人抢马,这对程暮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但是……

他挺喜欢张德帅的。

因为感觉这人脑回路和他差不多。

两人脑电波能都对上!

就比如把自己的宠物都取了一个食物的名字!

这就很对程暮的胃口。

而且说起来,这张德帅也算是个人才。

会养马,那不就和会修车一样吗?

这可是技术性人才呀!

程暮一点头:“出发!”

张德帅走到不落酥身边,一个翻身上马之后,对着程暮说道:“程兄要不要一同骑马?如此速度也快些。”

程暮摆手摇头:“我上马,骑哪儿?骑你面前,你抱着我?骑你后面,我抱着你?咱们两个大老爷们儿,不太好看。男男授受不亲!”

“也对!”张德帅又翻身下马:“程兄,你杀尸有功,这马你起了,德帅为你牵马执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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