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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久小说网 > 从菜鸡玩家到文娱大亨攻略指南 > 第24章 重生细胞

第24章 重生细胞(1/1)

“藏在垃圾堆里,”指的大概是坦迪无线电公司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发售的电脑TRS-80,那时的电脑用户还把它戏称为“垃圾80”。

你要找的东西藏在达格格拉斯。

哈利迪的第一台电脑就是16K内存的TRS-80,我很清楚在绿洲的哪里可以找到TRS-80。每一个猎手都知道。

在《绿洲》开服的时候,就存在一个叫作米德尔顿的星球,这个名字不但来自于哈利迪俄亥俄州的家乡,甚至连整个模型都是八十年代的米德尔顿的重建。

人们总说再也回不到过去,但哈利迪找到了解决之道,他花了数年时间来重建地图。此外,所有人(至少所有猎手)都知道,整个米德尔顿复刻得最最精确的地方就是哈利迪童年时代的家。

我此前从未参观过那里,但看过不少截图和视频,哈利迪的卧室里有一台TRS-80彩屏电脑二代,就是他的第一台电脑。

第一道门肯定在那里。而黄铜钥匙上的其他字告诉了我该怎么打开它:

在达格格拉斯的最深处。

达格拉斯是托尔金在《指环王》中创造的精灵语,意为“战斗”,不过托尔金只写了一个“格”,而不是两个。

所以“达格格拉斯”只可能是一样东西:1982年的一款电脑游戏。而且这款游戏只登录了一个平台,那就是TRS-80彩色电脑。

哈利迪在年鉴中写道:正是达格格拉斯让我立志成为游戏设计师。

重建的卧室里,达格格拉斯正躺在电脑旁的鞋盒中,和其他的游戏混在一起。

所以我要做的就是传送到米德尔顿,打开哈利迪的家门,坐在TRS-80面前,启动游戏,来到地下城最底部,然后……在那里找到第一扇门。

至少我觉得是这样没错。

米德尔顿在七号分区,离卢德斯很远。不过以我现在拥有的金钱,付上个几百次传送费都不费吹灰之力。

按照之前的标准,我已经从一个穷逼转瞬暴富成了个超级土豪,。

我看了看时间:晚上11:03,OST(绿洲标准时,也就是东部标准时)。离上课还有八个小时,应该足够去那儿的了。

我准备离开地下城,全速冲向最近的传送站,直接传送到米德尔顿,这样也许用不了一个小时,我就能赶到哈利迪家的TRS-80面前。

我知道自己该先睡一会儿,毕竟在《绿洲》里已经待了差不多十五个小时了。明天就是周五,等到放学后再去的话,我有整个周末的时间供自己支配。

可开什么玩笑?我今晚是绝对睡不着了,明天也不可能安分地坐在教室里待上一天。我现在心里焦躁不安,激动地要死。

我跑向出口,但马上就定在了房间中央。因为我看到门外的墙上拖着长长的影子,脚步声在走廊上回响,不断逼近这里。

片刻之后,一个人影出现在门前,我意识到手中还攥着黄铜钥匙,于是把它塞进腰带上的袋子里,然后从剑鞘中拔出火焰剑,剑锋指着来人的方向。

0008注释:

1. 这两部电影分别拍摄于1981和1982年。

2. 指亚瑟王。

3. 《龙与地下城》的设定中,半神巫妖拥有名为“捕捉灵魂”的特殊能力,可以吸收三十码内未通过坚韧豁免检定生物的灵魂。

4. 美国惊奇漫画公司的动画作品,主要角色包括超人、蝙蝠侠、罗宾、闪电侠等。

5. 美国成人幻想漫画杂志,创刊于1977年。

6. 出自世界上第一款即时3D第一人称角色扮演游戏《达格格拉斯的地下城》。该游戏制作于1982年,为TRS-80电脑开发。

0009

“你是什么鬼玩意儿?”那个人影问我,是个年轻女人,声音听起来还挺文气。

正在犹豫如何作答时,女人走出阴影,进入了房间。她体格匀称,乌黑的头发并不长,尚未及肩。这一切让她看起来像是从二十世纪后半叶穿越而来的青年。

靠近时,我突然认出了她的脸。虽然我们从没见过面,不过我认得她放到博客上的那些截图。

阿尔忒密丝。

她身穿泛着铜绿的装甲,我猜它应该出自某部科幻作品,背负弯刀,腰侧皮套里则插着两把光束手枪。至于那露指手套和老式墨镜给人的感觉,就好像她刚刚才从《公路战士》(1)里走出来一般。

但总的来说,就算装得再酷,她依然像个邻家女孩,而不是哪个在八十年代玩赛博朋克风的嬉皮士

而对她,我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性感。

她继续向我走来,战靴鞋跟踏在石面上发出梆梆的响声。她走到剑刃之前,却没有拔刀相对的意思,而是把墨镜抬到了额前。(只是个姿态,因为墨镜并不会真的影响玩家的视线,)上下打量着我。

我几乎呆若木鸡。为了表现得得体一些,我提醒自己来人甚至未必是个女人,这个我暗恋了三年的女孩,其实是个正在抠着脚丫的中年秃顶大汉也不一定。

光是想象这场面,就让我打个激灵,把注意力重新集中到了眼前。我这时候心中才升起一个疑问:

她怎么会在这儿?

彩蛋搜索行动已经开始了五年,而我们居然在同一天晚上发现了黄铜钥匙的藏身之处?这概率实在太说不过去了。

“不会说话吗?”她问我:“再说一遍:你、是、什么、鬼、玩意儿?”

我隐藏了自己的名字,她也一样。这种情况下显然没人愿意自报家门。

“欢迎,”我微微躬身:“我是胡安·桑切斯·维拉-洛波斯·拉米雷斯。”

她扬了扬嘴角:“西班牙国王查理五世的首席炼金术士?”

“见到您很荣幸。”我回答道。她不但听出了我引用的高地人对白,还原样重复了片中人物的回答,不愧是阿尔忒密丝。

“好玩儿,”她的视线扫过我身后空无一物的高台,然后又转回我身上:“那么,我就不拐弯抹角了,你还好吗?”

“什么还好吗?”

“当然是阿瑟瑞拉克。你以为我在说什么?”她好像早就知道了一样。

突然间,我明白了,这不是她第一次到这里,我也不是第一个解开谜题并找到恐怖之墓的猎手。阿尔忒密丝比我更早,她知道这些游戏,也曾经和巫妖对战过。

但如果她已经拿到了黄铜钥匙,干吗还要回来呢?

所以事情很明显,一定是因为她在《鸟蛋之争》中败给了巫妖才不得不回来重新挑战。据我推断,她大概尝试了许多次,否则不会这么自然而然地相信我是巫妖的另一个手下败将。

“嘿!”她不耐烦地跺了跺脚:“回答我啊。”

我想从她的右侧冲出,逃离迷宫。但这么一来,她八成会猜到我已经取得了钥匙,接下来也许就会为了夺走它而让我血溅当场。

卢德斯是非PVP区,可鬼才知道这个坟墓算不算卢德斯的一部分,这个地下城甚至不在星球地图上。

阿尔忒密丝看起来是个难缠的对手,全身甲、光束手枪,背上那刀搞不好就是大名鼎鼎的精灵斩首者(2)。如果博客上有一半内容是真的话,她至少有五十级了。

我俩等级差距太大,PVP起来毫无希望,所以我得扯点小谎。

“被干爆了,”我说:“《鸟蛋之争》不是我的强项。”

她稍微放松了一点,似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嗯,我也是,”她同情地说道:“哈利迪这个老不死写的A.I.可真损,不是吗?超级难打。”

阿尔忒密丝瞄了一眼我还举着的剑:“可以把它收起来了,我没兴趣和你打。”

我没有听她的,“这个坟墓能PVP吗?”

“不知道啦,你是我在这里见到的第一个人。”她歪着头微微一笑:“我想只有一个办法可以得到答案。”

她以迅雷之势拔剑,举手,转腕,锐利的剑锋迎面而来,速度快得看不清。

我想抬剑格挡,但是我们的剑都被某种不可见的力量挡开了,仅隔半尺,却永远无法相交。

屏幕上闪过一条信息:此处不允许PVP!

我松了一口气。(后来我才知道钥匙是不能易主的。它不能被丢弃、交易。如果你被杀死了,钥匙也会跟着你的身体一起消失。)

“好了,你知道了。”她露齿一笑,然后舞了个漂亮的剑花,把武器收回背上。还真是爱炫啊。

我也收回了自己的剑,但什么花式也没做,随后说道:

“哈利迪根本不想让人战胜巫妖。”

“嗯,”她笑了:“你真幸运。”

“我?”我重复了一遍,双手抱胸不解地问道:“什么意思?”

她朝我身后空荡荡的高台甩了甩头:“打完阿瑟瑞拉克,你自己也伤得差不多了吧。”

啊...这么看来,如果没在《鸟蛋之争》中赢过半神巫妖的话,我现在就得创建个新角色了。

“没什么,”我扯道:“我血厚得很,巫妖伤不到我。”

“真的?”她怀疑地说,“我都五十二级了,打他的时候也还得玩命。每次来这里,我都会带上几组药水。”

她又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但你的剑和盔甲,它们都是这座地下城里的吧?这说明你以前的装备更加破烂。你不过是个新手,胡安·拉米雷斯,我想,你有些真相没说出来。”

现在我知道这里不能PVP了,于是开始考虑要不要告诉她事实,为什么不把黄铜钥匙拿出来给她看呢?

当然,最明智的选择依然是直接走人,去米德尔顿开始新的任务。对手这种东西,自然是甩得越远越好。

如果我不是练了那么久的《鸟蛋之争》,鬼才知道我要用多久才能打败阿瑟瑞拉克呢,所以她短时间里追不上我的步伐。

“这个你得自己分析,”我从她身边走过:“也许哪天我们会在外面相遇,那时候再告诉你吧。”

我轻轻向她摇手:“再见。”

“你要去哪里?”她跟着我。

“回家。”我没有停下来。

“那巫妖呢?黄铜钥匙呢?”她指向空荡荡的高台:

“还有几分钟就刷新了。如果你在这儿等着,就可以马上重新打他一次,省得再通过那堆陷阱。我半夜过来也是因为这原因。”

很聪明,换作我的话,会怎么办呢?

“我想我们可以轮着来,”我说:“我刚打完一把,现在轮到你了,如何?我明天午夜再来好了。我们隔一天来一回,公平吧?”

“我想,”她端详着我,“你怎么说都应该待在这儿,如果半夜时分这儿有两个人,事情可能会不太一样。安诺拉会考虑到意外事件的,也许会有两个巫妖?又或者...”

“鄙人喜欢单干,”我说:“轮流来,好吗?”快到出口的时候,她突然跑到面前,堵住了我的去路。

“好啦,陪我一会儿嘛,”她的声音软了,“好吗?”

我本可以径直离开去米德尔顿寻找第一扇门的,但怎么说呢?面前的可是阿尔忒密丝,我的梦中女神啊,而且她甚至比我想象的更富有魅力。

我很想和她待在一起,我很想,嗯,如同八十年代的诗人霍华德·琼斯说的那样,更加地了解她。毕竟今日一别,来日就未必能再相见了。

“好啦,”她低头盯着自己的靴子:“之前叫你新手是我错了,对不起。”

“没关系。事实上你说对了,我只有十级。”

“那不要紧,你也是猎手,而且聪明过人,不然就不会站到这里来了,让我为之前的话道歉吧。”

“我接受道歉,别担心了。”

“谢谢。”她看起来轻松了一些,阿尔忒密丝的面部表情极其生动,肯定是被同步到了《绿洲》里的真人表情,而非系统的模拟。

“我只是有点惊讶罢了,”她顿了一顿:“我是说,我知道总会有人找到这里的,但是没想到这么快。我才独享了这个秘密没多久。”

“多久?”我随口一问,没指望她会回答。

阿尔忒密丝犹豫了一会儿,然后突然爆发了出来:“三周!”她生气地说:

“见鬼。我已经来这儿三周了!每次都在和这只蠢巫妖玩他的蠢游戏!你也知道,他的人工智能还这么变态!

我以前甚至没玩过《鸟蛋之争》,现在快要被这玩意儿折磨疯了!天啊!几天前我离爆掉他只差那么一点点一点点,但是……”

她烦恼地挠了挠头发:

“啊!我吃不下,睡不着,成绩也烂了,都怪这个《鸟蛋之争》...”

我正想问她是不是也在卢德斯读书,她已兀自继续说了下去,而且越来越快,好像洪水决堤,滔滔不绝,连气都不喘几口:

“...我还在想着自己今晚能不能搞定它,拿到黄铜钥匙呢,却发现入口已经被人撬开了。最糟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别人也找到了这个坟墓。

所以我一路狂奔进来,都快疯掉了。我是说,我没有很担心啦,我不觉得有人能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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