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第一个艺人(3)(1/1)
南店影视城外的麦当劳,夜长晴找了个人少的角落,点了两份套餐。等吃得差不多了,才擦了擦手,从包里取出几份文件。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夜长晴,我今天找你其实是有重要的事情。说来还有点不好意思……”
林河心里咯噔一声。
该不会……
是他想的那样吧?
夜长晴出现在他面前有点突兀,他原本以为是对方认错了人,难道,居然不是?!
他承认看到夜长晴的第一眼就觉得这个女孩好漂亮,有心动的感觉,所以才没有拒绝跟她走。但绝对没有想到事情进展居然这么快啊!
“夜小姐,这、这会不会太突然了?”
“不突然不突然,事实上我观察你很久了。”
果、果然吗……
林河磕磕巴巴道:“可、可我们才刚、刚认识……”
“时间不是问题,我相信自己的眼光!”
“要不,我们先相处一段时间……”
“不行!”夜长晴刷地一下站起来,上半身前倾,靠近林河。“我一分一秒都等不了了!”
林河:“……”
这、这……
既然她那么、那么……要不,就答应她?
夜长晴盯着林河的眼睛,认真道:“我今天就要签下你,成为我公司的第一位艺人!”
林河:“????”
艺人?
签艺人?
夜长晴沉声道:“我是晴天娱乐的老板兼经纪人,今天到南店来主要是为新成立的娱乐公司寻找合适的演员。我很看好你,你签给我吧!”
林河:“……”
你早说啊……
明明已经等这个机会很久了,但真到这一刻,反而有一点点失落是怎么回事?
林河到南店影视城已经两个月了。
最初过来的原因就是想当明星,赚大钱。
在网络媒体、电视新闻上,他见识过太多的明星。这些明星甚至都没有什么演技,有的还同时轧着几部戏,却赚着普通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
不过说几句漂亮话,立个漂亮的人设而已,谁做不到啊?
林河觉得自己甚至可以做到比那些所谓的明星敬业一百倍,努力一百倍。
但是来了南店之后,他才发现不是这样的。
要想从成千上万的群演中脱颖而出,成为演员,太难了。
要想从成千上万的普通演员中脱颖而出,成为站在镜头前那些光鲜亮丽的大明星,更是做梦。
他在南店待了两个月,演了很多尸体,也认识了很多前辈。有的前辈甚至在南店已经待了十几二十年,做了十几二十年的群演。
但是没有人愿意给他们成为正式演员的机会。
他还认识了一些替身演员,有一部剧,拍摄期三个月,女主角只来了十二天,剩下的两个月零十八天全是那位替身在演戏。
林河觉得那个替身演员演的甚至比女主角本身要好的多,要敬业的多。
可是有什么用呢?
她甚至不能露脸。
也没有人会给她做真正的演员的机会。
因为大明星就是大明星,哪怕演的像一坨屎,只要带上他/她的名字,就有热度,就有无数粉丝追捧。
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替身,就算演的不错,没人在意啊。
只是林河还没完全死心。
因为虽然这条路千难万难,但是也有那么一两个从群演成为影帝的例子。
如果别人能,那他是不是也有机会能?
反正他还年轻,也没了牵挂,他有承受失败的资格。
见林河发呆,夜长晴咳了一声,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推了过去。
“我丑话说在前头,我这只是一个刚成立没几天的小公司,整个公司目前只有我一个人,老板兼经纪人兼助理都是我。公司没什么钱,也没有什么背景,不然也不可能到群演里面来挖人。资源我倒是有一点,但是很少很少,少到撑起一个艺人可能都不够。”
“但是,只要我有的,我都会给你。”
“你是我签约的第一个艺人,只要你愿意,我会尽我所有的努力,让你站上娱乐圈的最巅峰。”
林河很快将心情调整过来。
从营业执照执照上看,这家公司确实崭新崭新的,成立时长不到两个月,而且注册资金才十万。
但那又怎么样呢?
这早就不是大街上都能碰到星探的时代了!
他不是科班出身,没有经过专业训练,没有名气,也没有人脉资源,大公司凭什么签他?
林河对自己的认识很清晰。
可面前这个人说,她看好自己,会让自己站在娱乐圈的顶峰。
“我愿意和你签约。”
夜长晴没想到林河答应地这么爽快,她准备的招安话术才说了一小半呢。
不过这样也好。
夜长晴轻咳了一声,又把手里的合约书递了过去。
“关于福利待遇这一块我也提前和你说明一声。我们是小公司,刚起步,经费有限,一开始给不了你太多钱。所以我们的合约第一年工资固定六千一个月,包吃包住,交五险一金。从第二年开始你拍戏、代言、商演等赚来钱二八分成,你二我八,第五年开始三七分,合约一次签十年。公司的运营、营销、资源都要花钱,所以我拿大头,这个希望你能理解。”
把一个普通人培养成四五线以上明星最少也得三五年,在这之前公司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可不会低。
夜长晴觉得自己给的分成条件已经很优厚了,有的三线明星成名后跟公司的分成还是二八,甚至一九呢!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一出名就解约的艺人,还不都是钱闹的。
至于第一年只给六千的工资……
虽然听上去好像是个笑话,但第一年很可能都是夜长晴搭钱让林河去培训呢!
这要放在娱乐圈以外的地方,包吃包住交五险一金,公司出钱培训,不干活还有六千工资……
还想咋滴。
想上天吗?
林河点头:“我明白。”
他在南店当群演,一天的工资也就一百三,还并不是每天都能接到戏,签给夜长晴工资几乎翻一倍,有什么不能接受的。
林河简单看了一下合同条款,很干脆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第一个艺人签的过于顺利,夜长晴反而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中计了。
似乎看出夜长晴的疑虑,林河很温和地笑了笑。
“你是第一个给我包扎的人,我信你。”
夜长晴:“……”
我都不信我自己!
包扎只是她用来拉近距离的手段而已,这样在后续谈判的时候她可以取得一点优势。
林河居然因为这个原因坚定地选了她?
这小孩真好骗!
“行,合同已经签了,你反悔也没有用。你加下我微信,一会我给你发个定位,明天早上八点半,带着行李和证件来找我报道。”
事情办完,夜长晴抓着背包就赶紧跑路了。
新人明天就来报道,办公场所、员工宿舍,这些东西还连影子都没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