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以犯罪手段谋取无罪(1/1)
下午上班的时候,偶然从客人的闲聊中听到一个令我震惊的消息,使我久久无法回过神来。
【孽缘桥】下惊现裸尸,经警方现场初步调查判断,死者为男性,被人用石头砸中后脑勺而死。
大家都很好奇,凶手为什么要把被害人身上的衣服扒光,连条裤衩都不留。
总不会是打劫衣服吧。我想,那也不是不可能,这年头,怪事连连,连打劫脚底板的都有。
另外,据说死者肋下有手术刀疤,应该是卖过肾。
这一来,我几乎可以确定死的人就是昨晚跳江的卖肾男了,否则不可能那么巧。他的衣服不是被打劫了,而是被我顺走了。
“怎么会这样?”我实在想不通,卖肾男怎么会被人杀了,究竟是被谁所杀,彩蝶纹身女又去了哪里,是否也已遭遇不幸,被沉尸江中?
我猜,很有可能是流浪汉或乞丐经过桥洞时发现了没穿衣服的两人,垂涎彩蝶纹身女的美色,想要侵犯她。
为了保护至爱女友,卖肾男与其展开了拼死搏斗,奈何寡不敌众,最终被残忍杀害。为什么这么说?
他是被砸中后脑勺而死。如果是正面搏斗,凶手要砸他的后脑勺是极其困难的,几乎可以说是不可能做到的事,除非在搏斗时有另一个人从后面出手。也就是说,凶手至少有两个人。
一想到这里,我便不自觉地为彩蝶纹身女感到深深的担忧。
现场没有找到她的尸体,她很可能会遭遇两名以上凶手的侵犯,最后被残忍杀害,抛尸江中。
还有另外两种可能,一是她还活着,但被凶手囚禁起来了,接下来会遭到非人的折磨,二是她在男友和凶手搏斗的时候成功逃走了。
我当然希望是后一种,毕竟,我昨夜才把她从江里辛辛苦苦地救了上来,不能让我白白努力啊。
到了晚上将近九点的时候,从客人的闲聊中,我发现自己错了,错得很离谱。
彩蝶纹身女确实还活着,她被警方逮捕了,罪名是谋杀。
据说,早上的时候,有渔民曾看到一个胸口有彩色蝴蝶型纹身的女子从桥下走过,什么衣服都没穿,身子挺白的。
有了这条线索,警方自然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而彩蝶纹身女被抓时,没有否认,也没有抵抗,好像早就料到会是这种结果。
只不过我还是想不通。她有什么理由杀害男友呢,早上不是还好好地爱得死去活来的吗?
再说,一个男人爱她爱到可以为她献出生命的地步,是她十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吧,现实生活中有几个女人能有这样的好运?她不应该好好珍惜吗?
晚上十点半左右,客人走完之后,事情的真相就水落石出了。被抓时,她的采访视频被传到了网络上。
“没错,他是我杀的,可我没犯罪!是他自己说可以为我去死的!是他自己说可以把命给我的,我收下了。这有什么问题?”
记者和在场群众指责她的残忍,说他那么说只是想证明他爱她很深,并不是真的让她要他的命。
“残忍?呵呵!你们有什么资格说我残忍?我已经不爱他,不想跟他在一起,不想再多看他一眼,可他却一直缠着我不放,那个时候你们在哪里?那个时候你们怎么不说他残忍,让他别再来烦我?昨天晚上他强行抱着我一起跳江的时候你们又在哪里?如果不是我命大,早就死在江里了!残忍?我呸!我操……”
我留意到视频中出现的一个用透明密封袋装起来的石头,看样子,应该是凶器。
我操!
我狠狠地拍了自己一巴掌。
饭桌上,同事们都停下手中的筷子,用求知若渴的好奇眼神望着我,什么都没问。他们跟我不熟,还没到可以随便问问题的程度。
“不好意思,我脸上好像有蚊子!”我急忙解释。
同事们将信将疑,但见我不肯再说,也就不再追问。
其实,哪里是什么蚊子,分明是我自己犯贱。那个名为凶器的石头,我是认得的,正是我早上去观摩卖肾男和彩蝶女打架时捡起来当凳子坐的那个。
当时,为了更好的观察,我特意把石头一面磨了磨,免得膈屁股。
密封袋里那块石头,其他几面都长满了青苔,还有一些血迹,只有那一面看起来干净些,明显是刚磨不久。谁吃饱了没事干会去江边磨石头?
不知道石头上面有没有留下我的指纹。如果警方查出凶器上有一组崭新的指纹是已经被枪决的死刑犯的,不知会作何感想。
加上该死刑犯的尸体在医院尸变后失踪,不知警方能否联想到该罪犯还活着。
我最担心就是这一点,如果他们作出“罪犯还活着”的结论,一定会悬赏通缉,到时候我就麻烦了。
打扫完卫生后,已是晚上十一点半。
“对了,我给你的那张表格你填了没有?”
临走前,老板问我。
“我给忘了。”我只能如此回答。
“还想不想要工资了?”
“我尽快!”
我知道此事不能一直拖下去,但目前我还没有想到更好的办法。
在这个国家,几乎做任何事都要实名制,没有身份证,什么事也不好办。关键我还是个法律上的死人,没办法补办身份证,银行卡就更不用说了。
不知道能不能让老板发现金,我想,或许,我该找个时间和老板好好谈一谈。不过,该以什么理由说服老板让其给我发现金呢?实在让人头疼。
此事姑且不管,我是时候该为自己犯罪的事进行一番调查了。早日证明自己的清白,所有的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我走进了附近的一家网吧。
“包厢多少钱一个小时?”
“10块!”
“这么贵?”
“都这个价!”
“那我先上半个小时吧,不够再加。”
我掏出一张5块钱纸币放在前台桌上。
“身份证!”
“忘带了。”
“那边,17号包厢。”
老板习以为常,用别人的身份证给我刷了一台机。
这是一家电竞主题的网吧,在里面上网的人不多。
打开电脑,我的内心是有点忐忑的。这应该算得上是我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违法犯罪。
黑黄网那次不算,是它侵犯我在先,我也只是删了自己的视频数据,没做其他事。
这一次,我要进入医院的系统查询和自己有关的数据,过程中,难免会涉及到不愿为人知的隐私。
我告诉自己,为了查清真相,还自己一个清白,必须打破枷锁,迈出第一步。如果我不做,没有人会替我做。
为了证明自己无罪,必须用违法犯罪的手段搜集证据。这是当下的我唯一的选择。
为了好好地活下去,活在阳光下,加油!
我在心里为自己打气,殊不知,自己即将步入无尽的黑暗和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