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传说03(1/1)
半道上,匀山突然被一家陶笛专卖店给吸引住了,他拉着暮云走进店里。
“欢迎光临!”
店老板是个中年男子,三十多岁;蓄着山羊胡,卷发,头上戴着运动头巾,穿件灰绿色汗衫,像个艺术家。他在柜台里正忙着给两个年轻人演示吹法,停歇间隙转头看了一眼二人,“老板喜欢什么,自己挑。”
匀山对老板点点头,示意他不用麻烦。
这家店的面积十五平米左右,门面约有两米宽。一个人高的木货架呈L型靠墙而立,货架共有四层横板,每一层之间相距大概五十厘米高。横板上面摆满各种陶制乐器,有陶埙、陶笛、陶鼓、陶钟、陶角等等;其中陶笛居多,占了货架的二分之一;而陶笛又分成四孔、五孔、六孔和十二孔四类。
柜台背后还藏着一扇隐形门,大概是仓库。
匀山先把货架快速浏览一遍,然后走到六孔区,拿起一个牛角似的黑陶。
“我没看错吧,你想买它?”
暮云惊讶地盯着匀山。
“我试试。”
“你会吹?”
“会一点点。”
“真的假的!没想到你还会吹这玩意。”
“见笑了。”
“你会吹什么?”
“故乡的原风景”。
“人才,”暮云竖起大拇指,“快吹来听听!”
“好。”
匀山双手按住笛身,含住孔口,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笛音就像阳光,朝四周散开;那曲调深邃、悠扬,十分悦耳,在屋内回荡;静静聆听,思绪还会不由地跟随曲子奔向原野,森林,草原和大海。脑海里闪过许多画面。
大约过了两分多钟,匀山吹完;但暮云还沉浸在余韵当中,几秒后才醒过来。
“哇,太好了,你真棒!”
暮云高兴地拍着双手,忽然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被心爱的人夸赞,匀山更加自豪。
“感觉怎么样,音色不错吧!我这是正品嘉兴风雅陶笛,中国最好的。”
不知何时,老板已送走了客人,来到他们旁边。
“就买这个。”
匀山觉得音色不错,决定要买。
“好的。”
老板拿着陶笛回到柜台里面,迅速包装好。
走出陶笛店时才九点,二人想继续逛街。来这里休闲娱乐的游客越来越多,整条街挤得水泄不通。到处听得见叫后悔的声音。两人好不容易进了几家特产专卖店,可惜仍没找到什么想要买的礼物。于是,在十点钟返回了酒店,淋完浴,他们便躺在床上舒舒服服的看电视、聊天。
暮云自然又提起陶笛,就问他是什么时候学会的。这个问题瞬间把匀山拉回了高中时期的记忆。那时,他十七岁,读高一,第一学期就加入了校乐队。
普通高中一般分文理科,有艺术才能的学生还可以选择一门特殊专业,如音乐、美术或体育。匀山很想学习音乐,但他父亲极力反对,认为“音乐”是无用之学,因此逼迫他放弃了这个想法,回归到数理化正途。由于眷恋,他加入校乐队,当作爱好去学习,这一次父亲没有反对。于是,匀山跟随一位音乐老师学会了吹陶笛。
当然,会乐器在学生们眼里非常了不起,尤其能获得女生们的喜欢和崇拜。假如有一个女生的男朋友会弹吉他,那她则一定会被更多女同学羡慕、嫉妒。
“是不是因为你会吹陶笛,黄瑛才喜欢你?”
暮云好像想起了以前的谈话,突然问道。
匀山淡淡一笑。黄瑛的脸立刻在脑海一闪而过。
“也不完全是因为会吹陶笛,大家都有点那个意思……”
“她对你说过?”
“没有。”
“那你是怎么知道她也想?”
“感觉。她对我和对别人的态度很不一样,非常明显。”
“所以,你觉得她对你有好感。”
“对呀。有个人愿意陪自己一起学习,感觉挺不错。其实,我认为学习和谈恋爱根本不冲突。”
暮云摇摇头,说道:“不是这样,谈恋爱确实会影响学习。真正能一起提升学业的毕竟是个例。”
匀山认为学生谈恋爱不影响学业是基于个人理想,并没有事实依据。正如暮云所说,在学校里只顾恋爱而忘了学习才是学生们的常态。
暮云接着又问,“当初,黄瑛离开你跟那个男生相处,是不是因为他学习好?”
匀山没料到她会问这事,顿了顿答道,“熊禧龙学习倒一般,不过他人长的很帅,又风趣幽默,经常逗别人开心,自然招女生喜欢。”
对匀山而言,若非说黄瑛是初恋,其实是误解。因为黄瑛从没说过喜欢他,或对他有所表白。仅仅是态度暧昧了一点,经常和他一起探讨学习;从始至终都是匀山一方面单思,更何况,黄瑛还不知道他的想法。
暮云看了一眼电视,然后把匀山的左手拿起来放在自己掌中握住,看似安慰地说道:“没错,女生确实很喜欢帅哥。”
听了暮云的话,匀山脑海中不由地想起庆文来,他也很帅,外表儒雅。正是这个优点才吸引了那么多女性围在他身边。暮云也是其中之一,与他有过交往。说来也怪,对于她的过往,自己居然没有任何不平。毕竟,男人们都有处女情结,很在乎自己之前女人是否清白。匀山明知道那段历史,却一点也不在乎。这并非他大度,而是理解。
“和庆文在一起,是不是因为这种感觉?”
匀山小心地问了一句。
暮云脸上闪过一丝尴尬,眼皮快速翕动着,她沉默了良久,用一种矛盾的眼神注视着电视说,“差不多……”
暮云和庆文相识的过程他不十分了解,但结局一清二楚,甚至提前知晓;因为庆文一开始就没把她当成结婚对象,她不过是一个猎物而已。
“那你后悔吗?和他分手。”
匀山知道这么问会令她感到难堪,可内心控制不住自己。
暮云摇摇头,干脆地答道,“他就是个骗子。我不想再提这个人。”
对暮云来说,确实动了真感情,却不知道庆文接近她只是想猎艳。
到此刻,匀山也没有拆穿西洋镜。他决定把这个秘密永远埋在心底。
“唉!不聊这些了。”暮云叹口气,说道:“你快想想明天我们去哪儿玩。”
“还不知道,地图呢?”
“在我包里。”
“拿出来,看看上面有那些推荐的地方。”
暮云掀开被子跳下床,找出地图后又回到床上。在旅游指南推荐的景点名称前画个勾,筛选下来大概有七八个;接着根据地图上标注的路程又排除一些较远的景点,最后选定了蝴蝶泉和漓江两处。
他们想玩得自由点,便决定乘坐旅游巴士过去。若在当地报团既不划算,也玩不尽兴;那种走马观花式的游览过于仓促,只会与美景失之交臂。
第二天,他们醒来时是上午十点左右。阳光从窗帘侧边的缝隙漏了进来。二人已经足足睡了十个小时,可现在还不想立马起床;暮云侧身躺着,匀山的胸部贴着她的后背,二人就像两条弓背虾。早在两小时之前,匀山醒过一次;起身去趟厕所回来,见暮云睡得憨态娇美,微微有些喘息,于是情不自禁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随即爬回床上,继续睡觉。
等到日上三竿,接近正午时分,二人才磨磨蹭蹭起床下楼。在酒店的餐厅里吃了午饭,只剩下半天时间,他们再没精神提去蝴蝶泉的事了。于是,心照不宣改变计划,决定去街上游玩。他们还没见过西街的真实面貌。
白天,街道退去了昨夜的狂欢与热闹,归于平静。整条街巷空空荡荡的,甚至有些冷清。虽然大部分店已开门营业,可游人还很少;只有些零零星星的散客。
二人一路浏览着各种门店,在石板铺成的街道上漫步。他们脚步轻盈,走得很慢;暮云不再给自己定目标,她只想当个过客,这样走走停停,顺便观赏别人的生活。在手工扎染店,暮云试穿了一套上白下蓝的长裙,匀山觉得穿上这身衣服像个修士。在民族民间手工艺店,她购买了一双狮头绣球草鞋。那草鞋比舞蹈鞋更漂亮,如果搁置在摆架上,就是件收藏品。在逛到一个下坡道时,他们看见一个戴黑色毡帽的流浪画家正在给一位游客画像,身后的价格牌写着一张两百元。展架上用铁夹子夹着几幅素描,有毛主席、周总理、安吉丽拉朱莉、成龙、张国荣等一些不知姓名的路人半身像。画家很专注,已经描绘出了模特的眼睛。
与几个好奇的路人一起驻足围观,看着画家一点点把模特的脸画出来。不由地暗暗赞叹,在他笔下,那张脸呈现出的效果比模特本人更美。
停留了约莫十来分钟,不等到画家画完,他们就走开了。继续观察这条街道的风俗,一直走到桂花路。暮云感到有点累,于是,二人进了一家甜品店,打算稍微休息一下。
甜品店旁边是星巴克,对面有麦当劳。店面临街,分上下两层,二楼有落地窗,视野开阔,几乎可以饱览半条大街。店内,整个墙壁被涂成黑色,上画着杂乱的涂鸦,有英文标语、酒杯、红酒瓶、面包、咖啡杯、眼镜、遮阳帽以及花等图案。而柜台另一边的侧墙上还挂着几幅毕加索式的仿真油画。经典的美国乡村音乐在店内连续播放。
此时客人不多。柜台后面站着两个外国女孩,她们看上去二十八岁左右,身材丰满,人很热情;头戴绿格子方巾,身穿统一的服务员制服。
“欢迎光临。”
两人悠闲地聊着天,见他们进来立刻打招呼。
其中高个子女服务员把二人领到一个位置上,然后介绍道,“我的名字叫苏姗,请问两位要喝点什么?”
尽管她说中文的口音很怪,但比起只会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的外国人来说,已经特别流利了。
暮云点了一杯玉米汁和水果沙拉,匀山则要了份甜点和咖啡。当苏姗送过来时,暮云指着右手方向不远处一面贴满彩色纸条的墙问,“请问,那些花花绿绿的纸是什么?”
“许愿墙。”苏姗答道,“是每个来这里旅游的客人留下的心愿或者祝福。哦!你们要不要也来许愿呢。”
匀山对新奇的事兴致很高,眼巴巴看着暮云。
“我们也去许愿吧。”
尽管恋情在不断加深,但匀山仍然想知道她内心的想法,以及会许下什么愿望。
“不要吧,我不知道写什么。”
暮云不想太张扬,便拒绝了对方的好意。
苏姗显然看穿了暮云的顾虑,鼓励道:“别害羞,来吧,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留下些美好回忆是最棒的事。”
“可是……,我实在不知道写什么话。”她望着匀山。
“不管是心愿或者祝福,写什么都可以。”
见暮云还在犹豫,苏姗热情地拉她起来。
“e on,you trust yourself,you're best。”
半推半就走到墙跟前,苏姗要招呼客人便走开了。
“写什么好呢?”
匀山也犯难。一时想不到内容。既然思绪卡壳,就不着急下笔;他们先浏览别人留下的纸条,一张红色纸条上写了一句话,“我最爱你宝贝!”署名是兴爸。旁边是张白色纸条,上面写着,“如果你幸福,我就快乐。”字迹俊逸、线条流畅,颇有书法的味道。往上看,是一张绿纸条,留言是,“祝JoJo生日Happy!心想事成。”署名桃宝宝。它下面又是一张白纸条,写着,“张嘉仪永远爱彭雅馨。”没有署名;再往下仍是一张绿纸条,字迹很潦草,写得歪歪扭扭,内容是,“老子今年要发大财。”后面夸张的三个点,署名张大干。
墙上的纸条还有很多,目测大约四五百张;暮云实在没精力一一,她拿起笔边浏览边思考,心里想说的话非常多,然而提起笔,仍旧写不出一个字。
反观匀山,他倒干脆利落,随便翻了翻,就提笔写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以明我心,皇天可鉴,白暮到此一游!”
以“到此一游!”结尾,纯粹是戏谑之言。一如西游记里的孙猴子。
暮云瞥见,不屑道,“写的什么呀,到此一游,简直俗到家了。”
匀山笑了笑,说:“我就喜欢这个。”
“什么白暮!我又不姓暮。”
“可是白暮这两个字听起来很有诗意,你不觉得吗?”
暮云又默读一遍。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千山暮雪,大河泱泱。你想象一下这画面,多美,是不是很壮观。”
听了匀山的解释,暮云点点头。
匀山放下笔,得意地把纸条贴在墙上。
暮云咬着笔苦苦思索。
“怎么样,你想好了没有?”
暮云闭上眼,专注地思考着,过了一会,睁开眼一仰头说道,“决定啦,就这样。”
迅速写下四个字,“健康是福。”
并且,在右下角还署上了自己的名字。
匀山瞧见,忍不住调侃道,“啊!你构思了半天就写这四个字,根本比我的‘到此一游’还普通。”
“随你怎么说,反正我喜欢这个。”
暮云满不在乎的语气中透着一股韧劲,可以看出女人在情感方面秉性独特,只要认定了,陷进去,就永不回头。
“也对。身体健康确实是一种福气,而且是最重要的福气。”
匀山说着,紧紧握住暮云的手。
“反正,我已经认定你了,这辈子不会再和别的男人好。”
暮云表白时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眼里含情脉脉。
“真的?”
“当然,除非将来有一天,你厌倦了我,不然,我的心永远属于你。”
能被一个女人深爱,匀山顿时感到无比幸福。
“我的心也永远属于你。”
此时此刻,两个人都为彼此承诺了最深情、最真挚的誓言。
对于未来,匀山已经畅想过。他计划通过努力,三年内开一家属于自己的传媒公司,这是他除了爱情之外的另一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