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美三国谋求“修约”(1/1)
英、法、美三国谋求“修约”
鸦片战争以后,英、法、美三国不满足于既得利益。为了进一步打开中国市场,扩大侵略权益,英国政府首先提出修改条约的条件。主要内容有:中国全境开放通商;实行鸦片贸易合法化;外国使节常驻北京等。1854年,英国驻华公使包令和美国驻华公使麦莲、法国公使布尔布隆向两广总督叶名琛提出修约要求,结果碰了一颗软钉子。后来,包令与麦莲又去上海游说两江总督怡良和江苏巡抚吉尔杭阿,又碰壁而归。接着,英、美公使乘兵船至大沽口,扬言要见皇帝和大学士,要求到天津修约。侵略者的无理要求也遭到了清政府的拒绝。
1856年,英、法、美三国公使,再次向清政府提出修改条约的要求,活动最积极的是美国新任驻华公使伯驾。伯驾先游说广州的两广总督叶名琛,后让闽浙总督向皇帝递交美国总统的信函,都遭拒绝。于是,他去上海利用买办官僚吴健彰进行活动,企图对清廷施加压力,但由于清政府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还心有疑惧,又认为“公使驻京”有损“天朝尊严”,感到“万难接受”而加以拒绝。英、法、美就决定“自行设法办理”,即改用发动战争的办法迫使清政府屈服,来满足他们的要求。1856年10月,英国首先挑起战争,炮轰广州,第二次鸦片战争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