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變相的封建勢力魏晉南北朝之門第(1/1)
貴族世襲的封建制度,早在戰國、秦、漢年間徹底打破。然而東漢以來的士族門第,他們在魏晉南北朝時代的地位,幾乎已成為變相的封建了。
東漢士族地位的獲得,本由當時的察舉制度。三國喪亂之際,「士人流移,考詳無地。」衛瓘語。用兵既久,人材自行伍雜進。「郎吏蓄於軍府,豪右聚於都邑。」李重語。兩漢文治精神所托命的州、郡察舉制,一時逆轉,而倒退為秦、漢初年之軍功得官。要對此種情況加以救挽,於是有魏尚書陳羣之「九品官人」法。事起延康元年,始議則自何夔。
朝廷用人委之尚書,然尚書「不能審核天下人才士庶,劉毅所謂「一吏部、兩郎中,而欲究鑑人物,何異以管窺天?」但又不願漫無標準,一切委之軍隊或私人關係。於是委中正銓第等級,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級。憑之授受。」通典語。
州置「大中正」,郡置「小中正」。自漢末舍之州牧,於是州在郡上,自成一級。大中正以「本處人任諸府公卿及臺省郎吏有德充才盛者為之」。通典語。故「中正」乃中央官之兼職。故晉書職官志別無「中正」之官。
中正何以必須本處人任之?因非此無以熟知各本處之人才。中正何以必須中央官兼職?因亂離之際,人才集中中央,就近訪察為便。
各地郡中正可以各就所知,彙報各本州大中正。大中正得根據鄉評,定其品級與進退。
通典云:「其有言行修著,則升進之;或以五升四,以六升五。倘或道義虧闕,則降下之;或自五退六,自六退七。」
此雖為軍政狀態下一時之權宜,然其初「猶有鄉論餘風」。衛瓘語。故其後有「正始勝流」之目。李重語。
今按:此制與州、郡察舉有相異者兩點:
一、州、郡察舉之權在地方官,而州大中正則為中央官之兼職。故士庶求出身者,於察舉制度下必須歸於地方,而在中正制度下則須奔集中央。
此制本因人才不在鄉里而立。但既立此制,則有使人才永不反歸鄉里之勢。
二、州、郡察舉只為士人進身之初步,至於以後在官職位之升降與轉移,則與察舉無關。九品中正於各本州人士,無論已仕、未仕,皆以入品。
魏志常林傳注引魏略,謂:「中正差敘,自公卿以下至於郎吏,功德材行所任。」衛瓘謂:「其始鄉邑淸議,不拘爵位」,故居官者因淸議而進退。諒陳羣初意,蓋欲藉此澄淸當日濁亂之官場也。陳壽父死有疾,使婢丸藥,鄉黨貶議,遂致沉滯。後又因遵遺囑葬母洛陽,坐不以母歸葬,再致廢辱。東晉溫嶠為丹陽尹,平蘇峻有大功,司徒長史以嶠母亡遭喪不葬,下其品。
如是則官位之升降,乃不系於居官服務之成績,而操於中正之「品狀」。
「品」者履行,「狀」者才能、績效。中正可得定「品」,不能知「狀」。應於入仕之後,別有考課之法。今品、狀均付於中正。如王嘉敘吉茂雖在上第而狀甚下,云其「德優能少」是也。此制初意,本欲使官人之權不操於在下,而結果轉使在下者持官人進退之柄。故劉毅謂:「雖職之高,還附卑品,無績於官,而獲高敘。是為抑功實而隆實名,上奪天朝考績之分,下長浮華朋黨之士。」又按:州、郡察舉,每歲不過數人,故易識別;中正品狀,同時網羅合境人才,勢難周悉。於是只憑門第,兼采虛譽,雖欲中正,亦不能得。此又為察舉制與中正制相異之一點。
關於第二點,魏夏侯玄已求矯正。
謂:「中正但當考行倫輩,銓衡專於臺閣,不必使中正幹銓衡之機。眾職各有官長,但使官長各以其屬能否獻之台閣;臺閣則據官長能否之第,參以鄉閭德行之次,擬其倫比,勿使偏頗。」
但當魏、晉之際,司馬氏正結歡強族,自謀篡竊,夏侯玄不免殺身之禍,集權中央之政見,難見實施。
關於第一點。西晉統一以後,劉毅、衛瓘、李重諸人均有論列。九品中正本系三國軍政時代之權宜辦法,今天下複歸一統,自當仍將察舉權付之地方長官,不必再要一個中正。
此亦所謂「土斷」。衛瓘云:「臣等以為宜擬古制,以土斷定。自公卿以下,皆以所居為正,無複懸客,遠屬異土。如此則同鄉鄰伍,皆為邑裡,郡縣之宰,即以居長。盡除中正九品之制,使舉善進才各由鄉論。如此則下敬其上,人安其教也。」
然而當時世族門第之勢力已成,九品中正制正為他們安立一個制度上之護符。中正「計資定品,惟以居位為貴。」亦衛瓘語。「據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孫,卽當途之昆弟。」段灼語。「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劉毅語。高門華閥,有世及之榮;庶姓寒人,無寸進之路。此為當時盡人皆知之事實。在此形勢下,故家大族,雖無世襲之名,而有世襲之實,因此這一個制度終於不能廢棄。陸機薦賀循、郭納表,謂:「伏思台郎所以使州州有人,非徒以均分顯路,惠及外州而已。誠以庶士殊風,四方異俗,壅隔之害,遠國益甚。至於荊、揚二州,戶各數十萬,今揚州無郎,而荊州、江南乃無一人為京城職者,誠非聖朝待四方之本心。」觀此知西晉北方士族擅朝政之概。宜乎元帝渡江,有「寄人國土,心常慚愧」之語也。
兩漢官人,與察舉制相輔並行者,尚有學校與考試。東漢的累世經學,卽為造成門閥之一因,但到門閥勢力一旦長成,學校與考試制度卽不見重要,難以存在。
漢末喪亂,天下分崩,學校自無存立之地。魏黃初、文帝。太和、靑龍明帝。中,屢次想振興學校,然而「高門子弟,恥非其倫」。齊王芳時劉馥語。博士旣無高選,來者只為避役而已。
兩漢由博士入官者,多至公卿。魏高柔疏:「博士遷除,限不過長。」最低級之地方官。其升遷既有限,宜遴選不得其人矣。
中央的尊嚴已倒,王政轉移而為家教,自然高門子弟不願進國立的太學。
國立太學的傳統教育為六經與禮樂,而當時名門世族的家庭風尚,是莊老與淸談。六經禮樂本求致用,此兩漢之學風。莊老淸談則務於自娛。中央政府無權駕馭世族,世族亦不願為中央所用。
直到東晉成帝時,咸康三年。還有人國子祭酒袁環、太常馮懷。以為江左寖安,請興學校。遂重立太學,徵求生徒。然當時士大夫多講莊老,看不起儒家,終於沒有人來理會。
宋文帝立玄、史、文、儒四學,乃以玄為首,國立太學改講莊老玄談。然莊老根本理論便不承認國家有教育人民之必要。宜乎南朝立學,皆旋立旋廢,亦僅為具文而已。
中央旣無登用人才之權,如何再能鼓舞人心來受中央的教育?
九品中正制已為門第勢力安置一重政治上外在的護符。晉室東遷,中原衣冠,追隨南渡者,依借勤王之美名,又在政治上自佔地步。故當時有僑姓、吳姓之別。
過江者為「僑姓」,王、謝、袁、蕭為大。東南則為「吳姓」,朱、張、顧、陸為大。吳姓不如僑姓。
東南本為勝國,自不敢比望中原。南士無僕射,多歷年所。齊孝武帝欲以張緒為右僕射,以問王儉,儉曰:「緒少有淸望,誠美選,然南士由來少居此職。」乃止。褚彥回曰:「江右指東晉。用陸玩、顧和,皆南人也。」儉曰,「晉氏衰政,不可為則。」
而僑姓中又分早、晚渡江之不同。
杜驥兄坦告宋文帝:「臣本中華高族,亡髙袓因晉氏喪亂,播遷涼土。直以南渡不早,便以荒傖賜隔。」
中央政府本屬虛置,只得對之優借。
故「甲族以二十登仕,後門以過立試吏」。梁書高帝紀。宋、齊以來,甲族「起家卽為秘書郎」。南史張贊傳。帝王偶爾破格用人,便足自傲。
梁武帝以張率為秘書丞,謂曰:「秘書丞天下淸官,東南望冑未有為之者,今以相處,為卿定名譽。」
這都是當時政治上的不成文法,為故家世族擁護權益。
故家世族為要保守他們的特權,亦複處處留神,一步不放鬆。最緊要的自屬婚姻制度,這是保守門閥一道最重要的防線。齊代王源嫁女富陽滿氏,沈約至特上彈章。沈文云:「自宋氏失禦,禮教凋衰,衣冠之族,日失其序。」可見當時門第勢力已日就隳弛。又云:「源見告窮盡,因與滿為婚,聘禮五萬。源先喪婦,以所騁餘直納妾。」是門第之混淆,大率由於貧富之顛倒也。侯景請娶於王、謝,梁武帝謂:「王、謝門高非偶,可於朱、張以下訪之。」
不僅他們對於婚姻制度如此謹嚴,卽日常私人交接,亦複故意的裝身分,擺架子,好像他們果然輿別人有一種不可踰越的界線。
中書舍人王弘為宋太祖所愛遇,謂曰:「卿欲作士人,得就王球坐。若往詣球,可稱旨就席。」及至,球舉扇曰:「若不得爾。」弘還啟聞,帝曰:「我便無如此何。」紀僧眞幸於宋孝武帝,曰:「臣小人,出自本州武吏,願就陛下乞作士大夫。」帝曰:「此事由江斅、謝蕍,我不得措意,可自詣之。」紀承旨詣斅,登榻坐定,斅命左右移吾床讓客。紀喪氣而還,帝曰:「士大夫固非天子所命。」
士大夫在政治上的官爵以外,別有其身分與地位,此事從東漢以來已有之。除卻道德、學問等問題不論。惟東漢尚為名士,而至此遂成貴族。名士及身而止,貴族世襲罔替。然而士大夫特意裝身分的故事,至宋、齊以下而轉盛,永明中,王儉與賈淵撰百家譜,譜學亦自此乃盛也。這便是告訴我們,當時士族門第的界線,實已將次破壞了。
還有一事可以見出當時士族門第勢力消長之朕兆者,便是朝廷御史官之輕重。御史本為朝廷振肅紀綱之官,當時士族既目無中央,自不樂於有此職。此在宋、齊時極顯見。
宋顏延之為御史中丞,在任縱容,無所舉奏。王球甚矜曹地,從弟僧朗除中丞,謂曰:「汝為此官,不復成膏粱矣。」齊甲族多不居憲職,王氏分枝居烏衣者為官微減,王僧虔為中丞,曰:「此是烏衣諸郎坐處,我亦試為耳。」故齊明帝謂「宋世以來無嚴明中丞」。
但梁、陳以下,御史官遂多稱職,此亦世族漸失地位之一徵。
江淹彈中書令謝朏等,齊明帝稱為「近世獨步」。張緬居憲司,號勁直,梁武帝至遣工圖其像於臺省。其它如張綰、到洽、孔休源、臧盾、江革、皆在梁。孔奐、袁憲、徐陵、宗元饒等,皆在陳。皆以任御史舉職稱。
士族門第同時亦在北方留存,但北方的士族其境遇與南方不同。
一、南渡者皆勝流名族,在當時早有較高之地位,其留滯北方不能南避者,門望皆較次。故思想上南渡者皆能言淸玄,而留北者,皆較篤實。(時稱「鄙俗」。)
二、南渡衣冠,藉擁戴王室之名義,而朘削新土,視南疆如殖民地。北方士族則處胡族壓逼之下,不得不厚結民眾,藉以增強自己之地位,而博得異族統治者之重視。故南士借上以淩下,北族則附下以抗上。情勢既異,其對各方態度亦全不同。
三、南方士族處於順境,心理上無所忌憚,其家族組織之演進,趨於分裂而為小家庭制。
宋孝建時,孝武帝。周朗魏書劉駿傳以為周殷。上書獻讜言,謂:「今士大夫父母在而兄弟異計,十家而七。庶人父子殊產,八家而五。其甚者,乃危亡不相知,饑寒不相卹。」隋盧思道聘陳,嘲南人詩曰:「共甑分炊飯,同鐺各煮魚。」日知錄卷十三有「分居」一條論及此。
北方士族處於艱苦境況下,心理上時有戒防,時抱存恤之同情,其家族組織之演進,趨於團結而為大家庭制。
宋書王仲德傳:「北上重同姓,謂之骨肉,有遠來相投者,莫不竭力營贍。」南人則有鄰而各自為族者。河北有薛、馬兩姓,各二千餘家。北史薛允傳。薛安都,河東汾陰人,世為疆族,族眾有三千餘家。宋書。楊播、楊椿兄弟,「一家之內,男女百口,緦服同爨。」其家仕魏有七郡太守、三十二州刺史。魏書節義傳:「博陵李氏七世共居同財,家有二十二房,一百九十八口。」其它六世、五世、四世同居者甚多。又顏氏家訓謂:「北土風俗,率能恭儉節用,以贍衣食。江南奢侈,多不逮焉。」南北奢儉之風,亦因處境積慮而異。家訓又云:「江左不諱庶孽,喪室之後,多以妾滕終家事。河北鄙於側出,是以必須重娶。」此亦因家庭制度之大小而異也。
故南方士族直是政治權利上之各自分佔,而北方士族則幾成民族意識上之團結一致。當時異族視之,亦儼如一敵國,比之劉淵、石勒,不敢輕侮。
宋孝王關東風俗傳謂:「文宣之代,政令嚴猛,羊、畢諸豪頗被徙逐。至若瀛、冀諸劉,淸河張、宋,并州王氏,濮陽侯族,諸如此輩,一宗近將萬室,煙火連接,比屋而居。獻武初在冀郡,大族蝟起應之。侯景之反,河南侯氏幾為大患,有同劉元海、石勒之眾也。」南齊書:「劉懷珍,北州舊姓,門附殷積,啟上門生千人充宿衛,孝武大驚。」以為南方所少有也。又按:北史畢義雲傳:「畢家兗州北境,常劫掠行旅為州裡患。其家私藏工匠,有十餘機織錦,自造金銀器物。」又北齊書循吏宋世良傳:「淸河東南曲堤,為成公一姓蟠居。羣盜多萃此。諺云:寧度東吳、會稽,不曆成公曲堤。」北方豪姓亦多仗暴力為姦利者。要之其自身具有一鍾力量,與南方貴族仰賴於政治勢力者不同。
四、南方士族早有地位。故不頋再經心世務,高門大族門戶已盛,令、僕、三司可安流平進,故不屑竭智盡心,以邀恩寵。乃相尚為莊老玄虛。北方士族處異族統治之下,旣不能澄淸驅攘,只有隱忍合作,勉立功業以圖存全,故相尚為經術政務。處異族統治下,惟經術可以進退自全,如刑名、縱橫,皆危道也。
故南方士族不期而與王室立於對抗之地位,其對國事政務之心理,多半為消極的。北方士族乃轉與異族統治者立於協調之地位,其對國事政務之心理,大體上為積極的。因此南方東晉以至南朝,歷代王室對士族不斷加以輕蔑與裁抑,而南方士族終於消沉。北方自五胡迄元魏、齊、周,歷代王室對士族逐步加以重視與援用,而北方士族終於握到北方政治之中心勢力,而開隋、唐之複盛。唐代士大夫多沿北朝氏族。
北方門第至元魏時亦有郡姓、國姓之目。「郡姓」為漢族。
山東以王、崔、盧、李、鄭為大。關中以韋、裴、柳、薛、楊、杜首之。
「國姓」卽鮮卑。
亦稱「虜姓」,代北以元、拓拔。長孫、拔拔。宇文、于、勿忸于。陸、步六孤。源、禿髮賀,太武賜姓。竇紇豆陵。為首。
魏孝文遷都,詔以門第選舉。
詔曰:「代人先無姓族,雖功賢之胤,無異寒賤,故宦達者位極公卿,其功、衰之親仍居猥任。其穆、陸、賀、劉、樓、于、嵇、尉八姓,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范陽盧、淸河崔、滎陽鄭、太原王。自此以外,應班士流者,尋續別敕。其舊為部落大人,而皇始以來,三世官在給事以上,及品登王公者為姓。若本非大人,而皇始以來,三世官在尚書以上,及品登王公者,亦為姓。其大人之後,而官不顯者為族。若本非大人而官顯者亦為族。凡此姓族,皆應審覆,勿容冒偽。」
在孝文之意,一面因為忻慕漢化,重梘漢士族之門第;一面則實欲援借漢族門第制度來保護鮮卑族的政治地位。當時北方門第有「膏粱」、三世有三公。「華腴」、三世有令、僕。「甲姓」、三世有尚書、領、護。「乙姓」、三世有九卿、方伯。「丙姓」、三世有散騎常事、太中大夫。「丁姓」三世有吏部正員郎。之目,秀才、州主簿、郡功曹,非四姓不在選。亦幾乎是一個變相的世襲。孝明時,淸河王懌上表,謂:「孝文制出身以門品,高下有恆。若准資蔭,自公、卿、令、僕之子,甲、乙、丙、丁之族,上則散騎、秘、著,下逮禦史、長、兼,皆條例昭然,無有虧沒。」魏帝用意,皎然可見。當時君臣討論,諸臣皆請惟拔才用,不論門品,而孝文不以為是。
北史韓顯宗傳,李沖曰:「未審上古以來,置官列位,為欲為膏粱兒地,為欲益政贊時?」帝曰:「俱欲為人。」沖曰「若欲為人,今日何為專崇門品,不有拔才之詔?」帝曰:「苟有殊人之技,不患不知。然君子之門,假使無當世之用者,要自德行純篤。」沖曰:「傅嚴、呂望,豈可以門見舉?」帝曰:「如此者希,曠代有一、兩耳。」李彪曰:「陛下若專以地望,不審魯之三卿,孰若四科?」帝曰:「猶如向解。」韓顯宗曰:「陛下不應以貴承貴,以賤襲賤。」帝曰:「若有高明卓爾,才具儁出者,朕亦不拘此例。」
蓋若惟才是用,則鮮卑自不如漢人;論門品,則鮮卑以王室親貴,尚可保其優勢,所以較之南朝君臣的意態,恰相反對。北朝學校制度,亦較南朝像樣。
但是魏孝文只能在門第的觀念與制度上,設法使鮮卑漢化,故既改其姓氏,又獎勵與漢族高門通婚姻。而與中原故家士族同操政柄;並不能排除漢族,讓鮮卑獨鞏其治權。
當時在上者既力主門品,則門第在政治上的地位自然穩固。
他們已然經歷長時期的驚風駭浪,現在居然能苦撐穩渡,慢慢見岸。中國文化,賴藉這些門第的扶護保養而重得回生。北方士族所遭境遇,視南方士族遠為艱苦;而他們所盡的責任,亦較南方士族遠為偉大。
然平情而論,南方門第對於當時傳統文化之保存與綿延,亦有其貢獻。一個大門第,決非全賴於外在之權勢與財力,而能保泰持盈達於數百年之久;更非淸虛與奢汰,所能使閨門雍睦,子弟循謹,維持此門戶於不衰。當時極重家教門風,孝弟婦德,皆從兩漢儒學傳來。詩文藝術,皆有卓越之造詣;經史著述,亦燦然可觀;品高德潔,堪稱中國史上第一、第二流人物者,亦複多有。而大江以南新境之開闢,文物之蔚起,士族南渡之功,尤不可沒。
要之,門第之在當時,無論南北,不啻如亂流中島嶼散列,黑夜中燈炬閃耀。北方之同化胡族,南方之宏擴斯文,斯皆當時門第之功。固不當僅以變相之封建勢力,虛無之莊老淸談,作為褊狹之抨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