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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硬汉王大志(1/1)

王大志是王二蕊崇拜的英雄。王二蕊小时候,就经常听王大志和郑郁洁讲王大志的故事,已经对王大志的经历铭记在心。

王大志是个英勇无畏的铮铮硬汉。然而,王大志的爹王学士,却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

一八九〇年九月,也就是清朝光绪十六年,王学士出生于山东黄河岸边的渔村。王家世代以制作打鱼的木船为生。王学士小时候家境殷实,衣食无忧,但是,他从小就体弱多病,身材像撑船的竹竿一样细高细高的,遇风都直打晃。他非常喜欢读书,七岁开始,在乡里的私塾读过四年书。第五个年头,因为王家船厂失火,王学士的爹被严重烧伤,为了治病,几乎花光了家里的全部积蓄,他爹最终因全身皮肤感染而离世。王家败落,日益穷困,也拿不出本不算昂贵的学费供王学士读私塾了。加上黄河及其支流时常泛滥,极少的耕地收获更少,甚至颗粒无收,人们劳作了大半年,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实在无法在村里生活下去了。

清朝时以东北为“龙兴之地”,屡颁严令禁止汉人出关,但屡禁不止,中原贫困地区流民多方冒险“闯关”。清朝末年,面对俄国和日本的威胁,东北开始向汉族移民开放,形成“闯关东”浪潮。

一个闯关东的渔村人回村来接他爹娘去东北,说东北的土地是黑油油的,一眼看不到边儿,只要肯吃苦,要多少地就有多少地。富饶的东北吸引着吃不饱穿不暖的渔村人,于是,渔村人和无数山东人一样,纷纷背井离乡,开始了闯关东的生涯。

一九〇二年,十二岁的王学士和同样体弱多病的娘开始闯关东。他们先是到了辽宁辽阳农村。一到辽阳才知道,先来的山东人已经把好地占了,能够开垦的土地为数不多,而且都不是好地块。王学士的娘是个吃苦耐劳的山东女人。她带着青涩的王学士开垦了一小片荒地,依靠种苞米艰难度日。过了三年,王母因为积劳成疾,突然病逝。王学士失去了唯一的亲人,他感觉走投无路,心灰意冷。就在这个时候,王学士听老乡说,真正的一眼看不到边儿的黑油油的土地在黑龙江。

于是,一九〇五年,王学士经过千辛万苦、千山万水来到了黑龙江密山地界的太平村。一天没有吃东西了,加上一天走了四十多里路,王学士身体透支,昏倒在山路上。一个姓郭的村民上山拾柴,救了王学士。

一九〇六年春天,郭家将小女郭玉如许配给王学士为妻。郭玉如虽然温柔贤惠,却长得大手大脚,天生下地干活儿的身板。干起活儿来,郭玉如举重若轻,王学士举轻若重。所以,她几乎把全部的家务都承担了下来。

那时的太平村太平恬静,只有十六户人家。

小时候的王学士不愿意种地,成天风吹日晒、含辛茹苦的;也不愿意打猎,整天翻山越岭、提心吊胆的。他梦想努力学习,通过乡试,考中个举人什么的,以知识救国家于水火,解生灵于涂炭。或者到乡里开办一家私塾,当个教书先生,以桃李满天下、栋梁遍乾坤的辐射影响,传正扬善,兴国安邦。然而,他时运不济,命途多舛,学业未成,又身体欠佳,爹先亡,闯关辽宁;母早逝,迁徙龙江。只能弃远行之理想,取近守之现实。

郭家看出王学士腹有诗书,身无绵力,筹钱为王学士在村里办了个小规模的私塾,让他当教书先生。王学士考中举人的梦想没有实现,当教书先生的梦想很快实现了,他自然万分欣喜,但是梦想很快又破灭了。私塾只办了两个月,就办不下去了,因为只有两个学生,私塾不仅赚不到钱,到头来还赔钱,只好不再办了。

人生的梦想得不到实现,是一个人最遗憾、最苦闷的事情。书不能读了,私塾也不能办了,让喜欢读书和教书的王学士痛苦不堪。他本来心怀高远,有鸿鹄大志,却因身体一直很差,无力远行天下,只能安伏于燕雀之小志,满足于田园之乐趣了。为了生存,万般无奈之下,弱不禁风的王学士开始和岳父没日没夜地在地里干活儿,在家磨米。他拿起本来轻巧的锄头,却和推着磨盘一样沉重。过了两年,经过农田耕种和粮食加工的风霜雪雨、艰难困苦的磨砺,王学士只是皮肤晒黑了,身体却没有日益强壮起来,一点儿都不像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农民。

王学士是太平村最有学问的人,人们都叫他先生。村里人无论大事小情,都要请教王学士。

无论是王家,还是郭家,都担心王学士种地不行,种别的恐怕也不行。出人意料的是,他们结婚几个月,不管是瓜是豆,竟然种上了。第二年,孩子出生,是个强壮的儿子。王学士远大的志向掉进了泥土里,没能飞起来,也没能生根发芽。他不甘心,就把希望寄托在了儿子身上,因此,给儿子起了个有志向的名字——王大志。之后,王学士和郭玉如再没有生育。

王大志和王学士的童年无论在身体上,还是在心理上都是截然不同的。王大志生出来就比别人家的孩子大而结实,八九岁的时候,就长得像牛犊子一样强壮了。他天不怕地不怕,不仅打仗勇猛,还充满智慧,村里的孩子都害怕他,又喜欢和他在一起玩儿。

邻居赵老敢家是个猎户。赵老敢和儿子赵根源每次打到狍子、野鸡什么的经常送给左邻右舍。王大志从小儿就没少吃赵家父子打的野猪肉和狍子肉。王大志看到他们父子经常威风凛凛地扛着洋炮进山打猎,每次都能满载而归,让王大志羡慕不已。耳濡目染的这一切,对王大志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他最喜欢的事情是打猎,小时候就梦想当一个贼拉邪乎的猎手,像赵家父子一样,枪法准,胆量大,一枪就能打碎黑熊和野狼的脑袋。在他的思想中,勇敢无畏的男人才去当猎手;猎手,都是英雄豪杰。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上学,弱不禁风的男人才去上学。让他上学,简直就像拉他当壮丁似的。

王大志的志向和王学士的期望是背道而驰的,一个向后蹽,一个朝前跑。

王学士虽然没有当过猎手,但是他毕竟学问渊博,见多识广,清楚一个人翻山越岭和野兽打交道的狩猎生涯是非常辛苦,也是非常危险的。王大志是王家的单传,从小儿,王学士就对王大志精心呵护,生怕一不留神,断了王家的血脉。王大志在外面和孩子们玩老鹰捉小鸡,王学士都担心他真的被老鹰捉了去,总是远远地在暗中观望,生怕他有一点儿闪失。因此,王学士不想让他从事经常险象环生,甚至命悬一线的狩猎营生,而是强烈希望他苦读诗书,学业有成,最终走出山村,到县城或者官府中去当一个大官,过上不愁吃不愁穿的日子,然后娶妻生子,为王家传宗接代,光宗耀祖;加官晋爵,为国家建功立业,封妻荫子。

王大志十岁的时候,王学士天天催促他去上学,他就是不去上学。王学士经常苦口婆心地规劝他说:“男儿要有学问,才能担负起家庭重担,担负起国家重任。只有到私塾学习,经受先生的教诲和培养,才能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荫庇全家人,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

王大志反问王学士说:“你读了四年书,浪费了不少钱财,成为荫庇全家人的参天大树了吗?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了吗?”

王学士无言以对。

王大志宁愿做一棵在大自然的狂风中、飞雪里、骄阳下自由生长的无名小草,也不愿意做一棵在私塾里听先生讲课的没有自由的什么参天大树。他对大自然有一种特殊的热爱,一种少有的亲近,宁愿天天在外面种地、砍柴、喂猪、挑水,也不愿意在风吹不着、雨淋不着、日晒不着的私塾里读死书。

王大志十一岁的时候,硬是被王学士以心脏病犯了,如果王大志不去私塾读书,他就气得活不成了相要挟,勉为其难地开始了学习生活。王大志是个孝子。王学士的心脏真的不是太好。

心甘情愿而做的事情容易全力以赴,迫不得已而做的事情难以专心致志。

王大志总是不能聚精会神地听先生讲课,千方百计地想办法逃避上课。家离镇里远的学生都住在私塾,轮流做饭。太平村离镇里不是很远,先生不允许他住在私塾,否则他就天天为同学做饭了。他宁愿做饭,也不愿意听课。当儒雅的先生用沙哑的嗓音妙语连珠、文采飞扬地认真授课时,王大志的心已经如同一只雄鹰,在广袤的荒原和辽阔的天际之间自由翱翔……

太平村大户人家郑家的小姐郑郁洁与王大志同岁,和王大志同班。人家学习全班第一,而且长得白白净净,眉清目秀,俏丽可人。先生和同学都喜欢她。王学士也羡慕人家学习出类拔萃的郑家小姐,她如此秀外慧中,学习又好,实为女孩子中的凤毛麟角,以后必成大器。自家大志只是徒有虚名,纯粹是胸无大志,实乃不可雕琢的朽木。

王大志实在不想读书了,读书对他来说是一种折磨、一种熬煎,就对王学士提出不想去私塾了,想和赵家父子学习打猎。

王学士对王大志大失所望,心想,王大志无意学业,不思进取,想打猎就让他去打猎吧。砌茅厕的土坯只能砌茅厕了,硬是把它砌在宫殿上,它也承受不住宫殿的分量。然而,正当王学士要同意王大志不去上学,去和赵老敢学习打猎的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赵根源为了在自己爹面前逞能,迫不及待地非要一个人进山去猎杀黑熊,然而他的洋炮没有让黑熊一枪毙命,却让受伤的黑熊折磨得面目全非,和黑熊死在了一起。

赵老敢的媳妇在儿子赵根源三岁的时候就去世了。那是个春季,赵老敢上山打猎,媳妇到山上采摘野菜。一只小小的草爬子钻进她的脖子里,她自己都没有发现。晚上,赵老敢看到了她脖子上有一个黑点儿,知道那是已经钻进脖子里只露出尾部的草爬子,他用烟袋烫,想把草爬子烫出来。媳妇受不了烫,他就用手硬是把草爬子薅了出来,然后若无其事地熄灯睡觉。半夜,赵老敢被媳妇痛苦的呻吟声惊醒。他点灯一看,媳妇满脸通红,发着高烧,而且脑袋要裂开一般疼痛。他用拔凉的井水浸湿了手巾,蒙在媳妇的头上,为她降温。然而她的体温就像盛夏的天气,怎么也降不下来。第二天一早,赵老敢到镇里为媳妇请了一个郎中。他们一进家门,就看到她已经停止呼吸,身子已经僵硬了。赵根源还从炕上掉在了地上,声音沙哑地在哭嚎……

赵老敢粗心地照料着赵根源,既当爹,又当妈,进山打猎,都得背着他。所以,赵根源过早地跟随赵老敢经历翻山越岭,体验风吹雨打,为他当出色的猎手打下坚实的基础。一晃儿十六年过去了,赵老敢跟头把式地终于把赵根源拉扯大,成为一个树干一样高挺的大小伙子了。

开始,赵老敢只领着赵根源打一些小猎物,野鸭、野兔什么的。然后才打大型猎物。赵根源刚刚开始跟赵老敢一起打大型猎物,只打了几只狍子和野猪,还没有打过像黑熊、孤野猪那样凶猛强悍的猎物,赵根源就认为自己是一个出色的猎手了。赵老敢却不这样认为,他认为赵根源离一个出色的猎手还差得远呢,尤其是他总是把人的力量、洋炮的力量看得过高,而把一些猛兽超强的攻击能力、顽强的毅力看得过低,这是他致命的弱点。所以赵老敢多次提醒赵根源,遇到猛兽尤其是黑熊尽量躲着点儿,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开枪。赵根源却不以为然,总是认为动物再凶猛也没有洋炮的独弹凶猛,无论什么动物都是肉长的,都不可能阻挡独弹的穿透力量。

有一天,赵老敢感冒咳嗽,浑身无力,无法进入深山打猎了。他也不让赵根源一个人去打猎,赵根源非要去打猎,就好像今天不去打猎,以后永远都不能再去打猎了一样执着。赵根源走了一上午,也没打着什么。下午,心浮气躁的他在深山里的一棵倒树旁边儿,看到两只小黑熊,孩子一样旁若无人地玩耍。赵根源心里琢磨,既然没打着什么,也不能空手回去呀。他想带回去一只小黑熊,养大了再杀死它,取熊胆,割熊掌。于是,他宛如一个偷孩子的贼一样,偷偷地抱起一只小黑熊,朝着家的方向疾跑。刚跑出去一百余米,大黑熊从树林深处疯狂地向他直冲了过来。此时,如果他把小黑熊放在地上,撒腿就往山下跑,也许大黑熊会安抚、照顾小黑熊,无暇向他追来,他就会安然无恙了。然而他左手抱着小黑熊,用一只右手,漫不经心地朝大黑熊开了一枪。大黑熊的肚子中弹,它非但没有倒下,而是更加疯狂地向他冲来。此刻,赵根源却如同被黑熊吓破了胆的家猪,腿都迈不成步了。黑熊借助冲力,一熊掌打断了他的颈椎,之后,还把他折磨得遍体鳞伤。可怜心高气傲的赵根源,还没有真正成长为一个成熟的猎手,就被勇猛顽强的黑熊夺去了年轻的生命。这回,他真的永远都不能去打猎了。黑熊因为流血过多,也死在赵根源的旁边。

赵老敢失去了赵根源这个和他相依为命的唯一亲人,他悲痛欲绝,尤其后悔让赵根源和他学习打猎,应该让赵根源像王大志一样去私塾读书。同时,赵老敢也认为这是他猎杀动物的报应,发誓不再打猎了。

赵根源的不幸遭遇,让王学士同意王大志打猎的想法刚一露头儿,又缩了回去。他坚决不同意王大志辍学,并用赵根源的经历作为反面教材来说服教育王大志,督促他第二天就回私塾上学,以后再也不要提及打猎的事情。

王大志没有像平时那样坚决反驳王学士那山洪一样势不可当的说教,第二天就乖乖地去了私塾。王学士心想,反面教材的影响是难以抵御的,残酷现实的力量更是无法抗拒的。这回,王大志一定打消了当猎手的念头,即使当猎手的信念已经很坚定,已经走得很遥远,也会迷途知返了。人家赵根源从小儿就跟他爹在荒山野岭和野猪、黑瞎子打交道,可以说什么危险都经历过,什么猛兽都遇到过,还不是被力大无穷的黑瞎子轻而易举地祸害死了。何况白纸一张什么世面都没有经历过的王大志呢?

第三天,王大志又从私塾回来了。他平静自如地对王学士说:“从明天开始,先生要求所有学生都住在私塾,几个月才能回家一次。”还管王学士要了些钱,说是在私塾吃饭的伙食费。然后,卷起一张直掉毛的狍子皮,当天就返回了私塾,好像是兴致勃勃地要抓紧学习似的。

王学士还挺高兴,以为王大志能够住在私塾,就更能安下他那不安分的心,专心致志地学习了。王学士本来就要枯黄了的希望再次葱茏了起来,秋天的高粱秆子一样的身材也挺直了许多。

王大志两个月没有回家,王学士心里惦记,郭玉如也想儿子了,一再磨叨王学士去镇上看看王大志。王学士也感觉这几天心神不定、火烧火燎的,似乎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于是,他急三火四地赶到镇里。到了私塾,让他大吃一惊,王大志失踪了!先生说王大志两个月前自己辍学回家了,说家里种地没有劳力,不再让他读书了。

王学士焦急万分,差一点儿昏厥过去。他强打精神,挨家挨户地请求村子里的青壮年帮助寻找王大志。他们漫山遍野地翻遍了每一条河流、每一个山冈、每一片沼泽,就差挖地三尺了,也没有王大志的踪影。

王学士毕竟是个有文化的聪明人,分析判断能力非常强。最后,王学士分析王大志对打猎情有独钟,肯定对猎枪、猎刀爱不释手。于是,他找到了镇里卖猎刀的猎具店。老板说王大志两个月前曾在他们店买过一把大号猎刀。王学士恍然大悟:王大志是一个拔犟眼子的孩子,他决定做的事情,别说口若悬河、语重心长啊,即使力如驷马、生拉硬拽,也无法让他回心转意。他推断王大志一定是一个人进入深山老林,寻找当出色猎手的梦想去了。在荒无人烟、野兽出没的深山老林中,王大志能住在什么地方呢?一定是能够遮风避雨的山洞!

于是,王学士组织村里的青壮年专门寻找各个山洞。黑龙江的山地大多为丘陵,没有多少险峻的高山,也没有多少山洞。大的山洞都被胡子占据着,小的山洞都被猛兽占据着,因此,他们还不敢明目张胆、大张旗鼓地寻找山洞,怕弄不好捅了娄子,不是招了胡子,就是惹了猛兽,都会闹出人命的。他们只是偷偷摸摸地寻找着小的山洞。第三天,才在一个幽深而隐秘的山涧,发现了王大志的行踪——他下山喝水的一条羊肠小道儿。

其实,王大志要当一个出色猎手的想法没有丝毫的改变,只能与日俱增,即使赵根源被黑瞎子祸害死了,也没有动摇他当猎手的决心,更不可能像王学士想象的那样打消念头或者迷途知返,反而产生一种要向黑瞎子挑战的愿望。他认为,先生对他讲课,无异于对牛弹琴,恰如先生自己讲的那样:“非牛不闻,不合其耳矣。”他听不进去,先生讲也白讲,这对他、对先生来说,都是一种浪费。先生讲过,时间和生命都是有限的,浪费时间和生命是最大的浪费。于是,王大志不想继续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生命了。他想进入深谷幽涧,在凶险艰苦的野外生存环境下锻炼自己独立生存的能力,挑战自己的生命极限,为以后成为一个出色的猎手做好生理和心理准备。

王大志到镇里买了一把特大号猎刀,还买了洋火和二十多个包子、馒头和蜜果。然后,一个人夹着破旧的狍子皮离开私塾,进入深山。他先是找到一个小山洞,作为自己遮蔽风雨的根据地。他非常能吃,二十多个包子、馒头和蜜果两天就被他吃个精光,还是感觉没有吃饱。然后他就上树摘野果,下地采野菜,并用猎刀杀死毒蛇,烤熟了吃。困了,就睡山洞里;渴了,就喝山溪水。

王大志一个人在深山密林中,依靠野菜、野果等勉强维持着他顽强的年轻生命。

他在山洞一住就是两个月……

王学士他们终于找到了王大志栖居的山洞。与其说是山洞,倒不如说是一个石缝,里面狭小得只能住下一个人,睡觉还不能说是躺着,简直是在倾斜地站着。而且一面透风,如果遇到大雨,石缝里很容易灌进雨水;如果遇到猛兽,真不知道他将如何应对。看到破衣烂衫的王大志,无论是王学士,还是村里的青壮年,都认不出他了。他蓬头垢面、埋了咕汰,仿佛是一个在荒无人烟的深山里生活了十年的野人……

王学士读私塾的时候,去时是一张白纸,一年以后上面写满了文字;王大志读私塾的时候,去时是一张白纸,一年以后还是一张白纸。尤其是王大志不顾王学士的感受,毅然辍学进山,独闯荆棘丛生、危险重重的猎人之路,这让王学士对王大志彻底失望了,感觉自己空为他起了一个胸有大志的名字,其实他是一个胸无点墨、腹无经纶的一介武夫,不是官府中的虫儿,不是当官的料儿,只好不再让他上学,开始满足他当一名猎手的愿望了。不是栋梁之材,只能任由其自然生长,长成啥样是啥样,能做门槛做门槛,能做烧火棍做烧火棍了。

王学士只好同意王大志学习打猎。

不是谁都能打猎的,也不是谁都能不经过学习就能打猎的。没有猎人指导的打猎,很容易成为野兽的猎物。打猎不仅仅是猎杀对人没有什么威胁的野鸡、野兔等弱小动物,还是经常会遭遇到比人更强悍的野猪、黑熊等猛兽,甚至要和猛兽进行生死搏杀。就像赵根源和黑瞎子搏斗,最后不敌黑瞎子,命丧黑瞎子血盆巨口一样。因此,好的猎手除了要有一支好的猎枪、健壮的身体、无畏的胆略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有猎手充足的智慧和正直的操守。

王学士要到密山城里为王大志买一支洋炮。王大志反对王学士为他买新的洋炮,而是让王学士到赵老敢家去,把钱给赵老敢,一方面买下他挂在偏厦子房梁上已经落上灰尘的洋炮,一方面让王学士请求赵老敢收王大志为徒,教王大志打猎。

开始,王学士还感觉买赵家的洋炮,尤其是赵根源使用的洋炮不吉利,怕给王大志带来厄运。

王大志坚决要买赵家的洋炮,是因为密山城里卖的洋炮价格昂贵,他想为家里省钱;再就是他不信邪,他相信,同样的武器,在不同的人手上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

王学士没心思反对,什么都听王大志的。第二天,王学士就把家里所有的钱都集中起来,和王大志一起来到了赵老敢那比猎人窝棚还要狭窄,还要清贫的家。王学士说明来意,并把钱放在赵老敢的饭桌上。

赵老敢立马拒绝,并激动地说:“先生,别再提打猎的事儿了,让我费劲巴拉才平静的心继续平静下来吧。我已经不再打猎了,更不可能教别人打猎。大志是个好孩子,我不能再害了他!”

然而,不管赵老敢怎么说,王大志硬是不走。王学士看王大志不走,自己也不能走。

赵老敢万般无奈之下,对王学士说:“这样吧,我把磕碜话说在前面,你是咱们村最有学问,受人尊重的先生,竟然死乞白赖地非让我教王大志学习打猎,不是我硬要把他往危险的泥坑里拉的。看先生的面子,我可以教王大志学习打猎,洋炮我也可以送给他,不要一分钱。但是,以后不管他遇到什么事情,都别怨我!”

王学士和王大志立马说道:“是我们自愿的,不管发生什么,肯定不怨你。”

赵老敢自言自语地说着:“上私塾多好啊,我还后悔没让赵根源和你一样上私塾呢,你偏偏就不去私塾了,非要学习这个和野兽打交道、随时有被野兽吃掉的危险营生。”然后,他看着王大志说,“既然大志非要学打猎不可,明天早晨就开始吧。”

王学士和王大志非要把带来的钱留给赵老敢。赵老敢坚决地说:“如果你们非要给我钱,那么明天王大志就不用来了。我不教了!”

王学士只好把带来的钱带了回去。

第二天,王大志早早就来到了赵家,开始和赵老敢学习打猎。其实,赵老敢非常喜欢王大志。王大志身材高大威猛,身体强健有力,长长的脸带着男人的刚强、男人的伟岸和男人的智慧,那种英勇顽强、无所畏惧的性格代表着典型黑龙江男人的血性和强悍。他希望中的儿子赵根源就是王大志这样的。没想到赵根源胆量有余,力量不足,尤其缺乏猎人的智慧,不知彼,也不知己,在黑瞎子势不可当的勇猛攻击之下只能是力不从心。

当王大志第一次拿起洋炮的时候,他才发现,这支洋炮是崭新的。是赵老敢用积攒了十年的钱,为赵根源在密山城里买的。赵老敢对王大志是无私的,把崭新的洋炮送给了王大志,自己使用洋炮管已经有裂纹的旧洋炮。

赵老敢除了教王大志打猎的知识外,还教王大志一套拳法——猎手拳。这套拳法是赵老敢在漫长的狩猎生涯中,模仿猛兽攻击的动作,借鉴各路传统拳法,结合自己的切身体会,自创的一套实战价值极高的拳法。

赵老敢嘱咐王大志说:“武功高强,才能打击对手,保护自己;会打枪,打得准,才能成功地猎杀凶猛的动物,减少猛兽对自己的威胁。”教他装填弹药,使用猎刀以及其他狩猎常识和野外生存经验,提高自己在荒山野岭的独立生存能力。

王大志从当猎手的第一天起,赵老敢就天天告诫他在射击的准确性上下功夫,并告诉他野兽身体的致命和非致命的部位,追求让猎物一枪毙命。如果打黑瞎子、野猪那样凶猛的猎物,如果不能一枪毙命,会受到它们的顽强攻击,因为来不及再一次给洋炮装填弹药,无法及时补枪,就会有生命危险。

其实,有经验的猎手即使是打小型动物,也要在弹带里准备几颗打大型动物的枪弹,以防万一遇到大型猛兽时手足无措。

王大志每天早晨去赵老敢家,晚上回家。连续学了七天之后,赵老敢带他去山里走了三天。然后对王学士说:“大志是个打猎的天才,是猎手的好料,仿佛从小儿和我走南闯北、翻山越岭经历打猎磨砺的不是赵根源,而是王大志。他的悟性出奇地的高,就好像不是刚学打猎,而是一个成手儿似的。我已经把我打猎的经验整个浪儿教给了他,尤其是猎手拳,他学得贼拉快。我知道的东西都倒光了,已经没法儿再倒出新玩意儿了。以后,就得靠他自己在打猎的过程中体验和琢磨了。我相信,用不上一年半载,他就会成为比我更硬实的打猎好手儿。”

赵老敢因为教王大志打猎,不得不把本想丢弃的狩猎营生又捡了起来。王大志经常和赵老敢一起去打猎,继续在狩猎的实践中向他学习。

王大志把赵老敢当作亲爹一样孝敬,赵根源已经不在了,他只有一个人生活。以后,王大志就是他的儿子,为他养老送终。赵老敢也和王大志建立了深厚的情谊,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一样。

王大志十六岁的时候,已经成为远近闻名的出色猎手了。他熟练地掌握了猎手拳法,达到青出于蓝的境地。他枪法奇准,打野猪、狍子都是一枪毙命,不需要第二枪。太平村因为有王大志和赵老敢威名的护佑,一般胡子都不敢轻易袭扰,才确保了太平村的真正太平。有一次,莲花山的二十多个胡子想夜晚洗劫太平村。王大志和赵老敢的两支洋炮互相掩护,交叉射击,打死了十多个胡子,枪枪命中要害。他们打打跑跑,就像在山里打野兽一样。胡子简直没有招架之功,只好狼狈逃窜,再也不敢来太平村抢劫了。

村民们都把王大志和赵老敢当作英雄。

王大志一有时间,就到山中的一片空地练习猎手拳和枪法。

猎手拳的特点是攻击速度快,无论出拳还是出脚,都要求像洋炮独弹出膛一样快速,同时也力求一招制敌,甚至一招毙命。还模仿动物的攻击动作,快如闪电,疾若利箭,专门攻击人或动物的要害,让人和动物防不胜防。赵老敢教王大志的猎手拳动作尚显粗糙,致使攻击力道减弱。王大志对猎手拳进行了完善,使动作精细,变化无穷,威力大增。比如模仿黑熊前掌击人的动作,弹臂用手背,摆拳用掌根,以爆发性的沉重一击,令人或动物内脏受伤;模仿东北虎的敏捷灵活,躲闪腾挪,避重击之熊掌,躲锐利之鹰爪,然后饿虎扑食,双拳齐出,或击或抓,随机应变;模仿雄鹰扑食之强势,目光如电,猛若流星,练就鹰爪的锋锐,抓肉如钩,断喉似剑。王大志在练习掌根之力之韧的时候,先是用掌根轻击小树,慢震树身,然后掌力逐渐加重、加快,选择的树干不断加粗。练习到最后,王大志提臂运气,突然发力,杯口粗的树干瞬间被掌根震为两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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