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公七年(1/1)
[原文]
〔经〕七年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②。滕侯卒③。夏,城中丘④。齐侯使其弟年来聘⑤。秋,公伐邾。冬,天王使凡伯来聘⑥。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⑦。
[原文]
〔传〕七年春,滕侯卒。不书名,未同盟也。凡诸侯同盟,于是称名,故蔑则赴以名,告终称嗣也。以继好息民②,谓之礼经③。
夏,城中丘,书,不时也④。齐侯使夷仲年⑤来聘,结艾之盟也。
秋,宋及郑平。七月庚申⑥,盟于宿。公伐邾,为宋讨也。初,戎朝于周,发币⑦于公卿,凡伯弗宾⑧。冬,王使凡伯来聘。还,戎伐之于楚丘以归。陈及郑平。十二月,陈五父如郑莅盟。壬申⑨,及郑伯盟,歃如忘。伯曰:“五父必不免,不赖盟矣。”郑良佐如陈莅盟,辛巳,及陈侯盟,亦知陈之将乱也。郑公子忽在王所,故陈侯请妻之,郑伯许之,乃成昏。
[注释]
告终:凡国君要向同盟国报告,叫“告终”。称嗣:向同盟国宣布继承人,叫“称嗣”。②继好:继续同盟旧好。息民:安民。③礼经:礼仪中的大法。④大时:不妨碍农事。⑤夷仲年:齐国大夫。⑥庚申:十七日。⑦币:财礼。⑧弗宾:不礼遇。⑨壬申:二日。歃(shà):古代举行盟会,杀牲饮血,以表示诚意。忘:意不专诚。伯:郑国大夫浅驾。良佐:郑国大夫。辛巳:十一日。妻:作动词,以女嫁人。昏:古时娶妻在黄昏,称为昏礼,昏同“婚”。
[译文]
隐公七年春,滕侯去世。《春秋》上不记他的名字,是由于没有跟鲁国结盟。但凡诸侯结盟,全要在盟约上写上名字,以告神灵,死后也要在讣告上写上名字,目标在于向盟国通报本国国君去世的消息;同时通报继承人是谁,从而继续友好下去,以安定民众。这被当作是礼仪中的大法。
夏天,建中丘城。《春秋》上已记此事,不过要不依时节地进行建筑和使用劳力。齐侯派遣弟弟夷仲年来访问,是为了继续并巩固艾地的盟约。
秋天,宋国与郑国讲和。七月十七日,在宿地结盟。隐公领兵进攻邾国,这是为维持和宋国的关系才出兵征伐的。当初,戎人朝觐周王,并向王室公卿送礼,凡伯没用贵宾之礼款待戎人。冬季,周王派凡伯来鲁国访问。回去途中,戎人在楚丘阻挡,把他挟持到戎地。陈国和郑国讲和。十二月,陈国的五父来郑国参加盟会。二日,跟郑伯结盟,五父歃血时有些心不在焉。伯说:“五父必定不免于祸,由于他盟誓不专心。”郑国的良佐到陈国参加盟约,十一日,与陈侯结盟,也看到陈国将要出现动乱。郑国公子忽作为人质居住于周王室。陈桓公向郑国请求把女儿嫁给他。郑庄公答应了。于是举行了订婚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