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公十四年(1/1)
[原文]
〔经〕十有四年春,意如至自晋。三月,曹伯滕卒。夏四月。秋,葬曹武公。八月,莒子去疾卒②。冬,莒杀其公子意恢。
[原文]
〔传〕十四年春,意如至自晋,尊晋罪已也。尊晋罪已,礼也。南蒯之将叛也,盟费人。司徒老祁、虑癸伪废疾,使请于南蒯曰:“臣愿受盟而疾兴,若以君灵不死,请待间而盟。”许之。二子因民之欲叛也,请朝众而盟,遂动南蒯曰:“群臣不忘其君,畏子以及今。三年听命矣。子若弗图,费人不忍其君,将不能畏子矣。子何所不逞欲?请送子。”请期五日。遂奔齐。侍饮酒于景公。公曰:“叛夫!”对曰:“臣欲张②公室也。”子韩皙③曰:“家臣而欲张公室,罪莫大焉!”司徒老祁、虑癸来归费,齐侯使鲍文子致之。
夏,楚子使然丹简上国之兵于宗丘④,且抚其民;分贫振穷,长孤幼,养老疾,收介特⑤,救灾患;宥⑥孤寡,赦罪戾,诘⑦奸慝,举淹滞⑧;礼新,叙旧,禄勋,合亲,任良,物官⑨,使屈罢简东国之兵于召陵,亦如之。好于边疆,息民五年,而后用师;礼也。
秋八月,莒著丘公卒。郊公不,国人弗顺,欲立著丘公之弟庚(与)〔舆〕。蒲余侯恶公子意恢而善于庚(与)[舆],郊公恶公子铎而善于意恢。公子铎因蒲余侯而与之谋,曰:“尔希意恢,我出君而纳庚(与)〔舆〕。”许之。楚令尹子旗有德于王,不知度,与养氏比而求无厌。王患之。九月甲午,楚子杀斗成然而灭养氏之族。使斗辛居郧,以无忘旧勋。
冬十二月,蒲余侯兹夫杀莒公子意恢,郊公奔齐。公子铎逆庚(与)〔舆〕于齐,齐隰党、公子送之,有赂田。晋刑侯与雍子争田,久而无成。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刑侯。刑侯怒,杀叔鱼与雍子于朝。宣子问其罪于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鲋也鬻狱,刑侯专杀,其罪一也。已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从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仲尼曰:“叔向,古之遗直也。治国制刑,不隐于亲。三数叔鱼之恶,不为末减,(曰)〔由〕义也夫,可谓直矣!平丘之会,数其贿也,以宽卫国,晋不为暴。归鲁季孙,称其诈也,以宽鲁国,晋不为虐。邢侯之狱,言其贪也,以正刑书,晋不为颇。三言而除三恶,加三利。杀亲益荣,犹义也夫。”
[注释]
叛夫:叛徒。②张:加强。③子韩皙:齐大夫。④简:选练。上国:在国都之西。宗丘:楚地名,在今湖北归县境。⑤收介特:收容单身汉。⑥宥:宽缓其赋税。⑦诘:禁治。⑧淹滞:沉沦下位的人才。⑨任良物官:任用贤良,物色官吏。蒲余侯:莒大夫。甲午:三日。:晋邢侯邑名。鬻狱:卖法。已恶而掠美为昏:已有罪恶反而掠取他人之美就是昏乱。此指雍子。贪以败官为墨:贪婪而败坏官职就是不干净。此指叔鱼。杀人不忌为贼:杀人而无所顾忌就是残暴。此指邢侯。古之遗直也:古代遗留的正直作风。不为末减:一点不减轻。
[译文]
鲁昭公十四年春季,季平子从晋国回到鲁国,《春秋》如此记录是尊重晋国而归罪本国。尊重晋国归罪本国,这是合于礼的。南蒯将要叛变的时候,跟费地人结盟。司徒老祁、虑癸假装生病,派人向南蒯请求说:“下臣愿意接受盟约不过疾病发作,如果托君主的福不死,请等病好转再结盟。”南蒯同意了。这两人趁民众想要背叛南蒯的机会,请求让百姓前来朝见而结盟。于是劫持南蒯说:“下臣们没有忘掉他们的君主,只是害怕您到如今,服从您的命令三年了。您要是不考虑,费邑人不忍心他们的君主。将不再恐惧您了。您什么地方不能满足欲望呢?请让我们把您送走吧!”南蒯请求给五天期限,于是逃跑到齐国。南蒯侍奉齐景公喝酒,齐景公讲:“叛徒!”南蒯答复说:“下臣想要扩大公室势力啊!”子韩皙说:“作为家臣却希望扩大公室势力,过错没有比这大的了。”司徒老祁、虑癸前去把费邑归还鲁国,齐景公让鲍文子来交还费邑。
夏季,楚平王派然丹在宗丘选拔检阅西部地区的部队,而且安抚那里的民众。施予救济贫困,抚育幼小孤儿,奉养老弱病残,收容单身百姓,救助受灾人家,免除鳏夫寡妇的赋税,赦免罪人的刑罚,追究查办奸恶,推举埋没的人才,礼待新人,安排旧人,奖励功勋,合好亲族,任命贤良,物色官员。派屈罢到召陵选拔检阅东部地区的军队,做法也跟西部相同,与四边接壤的领国友好,让民众休养生息五年,而后再用兵,这是合乎礼仪的。
秋八月,莒国著丘公死了。儿子郊公不悲伤。国内百姓不顺从他,想要立著丘公的弟弟庚舆。蒲余侯厌恶公子意恢而喜欢庚舆,郊公厌恶公子铎而与意恢相好,公子铎利用蒲余侯而和他商议说:“你杀死意恢,我赶走国君而接纳庚舆。”蒲余侯同意了他。楚国的令尹子旗对楚平王有恩,而不晓得限度,跟养氏勾结,贪求索取没有满足。楚平王对此很担忧。九月初三日,楚平王杀死子旗,灭除养氏家族。让子旗的儿子斗辛住在郧地,以示不忘掉他父亲过去的功勋。
冬十二月,蒲余侯兹夫杀了莒国的公子意恢,郊公逃跑到齐国。公子铎从齐国接回庚舆,齐国的隰党、公子送他们,莒国有土田交给齐国。晋国的邢侯跟雍子抢夺地土田,调解很久都没有结果。士景伯去了楚国,叔鱼代理他的法官职务。韩宣子命令他审理旧案,罪过在雍子一方。雍子把他的女儿嫁给叔鱼,叔鱼判定邢侯有罪。邢侯生气,在朝廷上杀死叔鱼和雍子。韩宣子向叔向询问怎样定他们的罪,叔向说:“三个人罪行一样,活着的杀了而后陈尸,死了的暴露尸体就行了。雍子晓得自己的罪过,却用贿赂的手段换取胜诉;叔鱼呢,接受贿赂而徇私枉法;邢侯则擅自杀人,他们的罪行是相同的。自己丑恶却掠取美名称为昏乱,贪婪而败坏职守称为污秽,杀人没有畏惧称为残酷。《夏书》说:‘昏乱、污秽、残酷的人,处死。’这是皋陶的刑法,请依从。”于是杀死邢侯陈尸,把雍子跟叔鱼的尸体暴露在集市上。孔子讲:“叔向,继承了古代遗留的正直作风。治理国家,掌握刑法,不庇佑亲人。三次列数叔鱼的罪恶,不给他减轻,是出于道义啊,能说是正直了!平丘的盟会,指出他的贪财,以宽恕卫国,晋国做到了不残暴。让鲁国的季孙意如回国,列举他的期诈,以宽恕鲁国,晋国做到了不欺凌。邢侯这次案件,说明他的贪婪,而让法律公正,晋国做到了不偏颇。三次讲话而免除了三次恶政,增加了三项好的政绩,杀死亲人增加了荣誉,是出于道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