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农业领域的变革(1/1)
18世纪的英国农业仍然占主导地位,“到18世纪末,三分之一的国民收入依然直接来源于农业,超过三分之一的劳动力依然从事农业生产”,但农业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史称“农业革命”。正如罗斯托(W.W.Rostow)所说:“农业生产的革命性变化成为(英国)成功‘起飞’的基本要素。”
农业革命指的是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向近代资本主义农业的转变,这一转变不仅包括圈地运动及大农场兴起等制度性变革,同时也包括农业生产与技术领域内的各项变革。尽管学界对农业革命的时间点仍然有不同看法,但农业革命自18世纪上半叶开始,以后一直延续大半个世纪,这应该没有太大的争议。
农业革命首先表现为议会圈地及其带来的土地产权变动。一直到18世纪,英国基本上延续了中世纪的土地制度和耕作方法。据格里高利·金(Gregory King)估算:在18世纪初,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可耕地面积,包括森林、果园、花园在内,约为2500万英亩,这些土地上放养着1200万头羊、450万头牛和200万头猪,价值约1500万镑;此外还种植着价值约900万镑的谷物。当时,英格兰和威尔士未开发或使用率甚低的土地占全部土地的1/4,其之所以未开垦,主要是因为当时英国人口增长率低,对粮食生产并未构成明显压力。
就土地制度而言,“英国传统的土地关系的特征为封建庄园主的土地所有制与农民的小土地所有制相结合”。在18世纪,土地大体掌握在两个社会阶层手中:一是贵族、大地主,他们占据了全国土地的多数,靠出租土地收取租金获益;二是中小土地所有者,包括三类人:(1)自由持有农(freeholder),他们拥有土地,土地权受到国王法庭的保护,人身相对自由,只需缴纳少量地租,不承担封建义务。(2)公簿持有农(copyholder),他们“根据庄园习惯法,依法庭公簿证书而持有土地占有权”,需缴纳与土地占有数量相当的地租;虽然他们被法律史专家称为“占有维兰土地的自由人”,但与自由持有农不同的是,他们不具有土地所有权。(3)契约持有农,即通过与领主签订契约而占有土地,占地多的可能成为农场主,占地少的则是普通小农。
从耕作方式看,英国依然延续中世纪以来的敞田制(open-fields),即一种以粮食种植为主而将作物种植与牲畜喂养结合起来的耕作方式。在敞田制度下,整个村庄的土地依据距离的远近、土地的肥瘦、干湿状况等分为若干条块,每一个有权利得到土地的农户在好坏不同的地块上都得到土地,使土地的分配比较公平;但每一农户的田地都不连在一起,而是与其他农户犬牙交错,各户田地之间也没有分界线;每一个地块都连成一片,耕作时共同劳动,共同收割,收割后又成为公共牧场。土地的使用采用轮作制,以三年轮作较为普遍,即第一年种小麦或黑麦,第二年种大麦、燕麦、大豆和豌豆,第三年休耕、作为牧场。全村所有土地分头轮作,每一个地块大体都按此顺序轮流使用。
除了耕作的土地,18世纪的英国乡村还存在着大量森林、沼泽地、荒地等,这些地通常被称为“公地”。公地从法律上说属于领主,但事实上延续着中世纪的“共有权”。用威廉·布莱克斯通的话来说,共有权就是“一个人或若干人得以使用或取得另一些人的土地产品的某些部分的权利;换言之,共有权是一个人在他人的土地上享有放养牲畜、捕鱼、挖泥煤、砍伐树木之类的权利”。公地的存在对乡村穷人具有重大意义,因为无土地者可以在公地上放猪养牛,维持生活;少土地者也可在公地上拾柴火、摘野果,获取辅助收入。
这种制度对发展农业生产有阻碍作用,因为它要求全村的土地种植相同的植物,共同使用,因此为引进新品种设置了障碍;农户土地分散,虽然保持了相对的公正,却不利于土地改良和技术进步,因为任何单个的农民都没有办法从事这些工作,也不愿意投资;此外,没有人愿意投入比邻人更多的精力和劳动,因此就阻碍了劳动效率的提高。休耕和公共放牧的习俗,使人们不尝试畜牧方法的改变;轮作制也不利于提高土地的利用率。18世纪中叶,由于人口增长、粮食需求增加,敞田制受到挑战,圈地运动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大规模兴起的。
18世纪的特点是议会圈地。前此,早在15世纪,圈地就开始了,但基本上属于协议圈地,即有土地使用权的人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来圈占森林、沼泽等公地,或圈围农田,实行农场式经营。这时的圈地进程比较缓慢,被圈围的范围不算大。有资料显示,1455-1607年间,英格兰被圈占的土地大约有50万英亩,还不到可耕地面积的3%,因此,“庄园制下的荒地或公地依然是英国乡村的通常特征”。历代王朝对圈地一般持反对态度,因为圈地会减少朝廷收入,并且引起社会不稳定。
“光荣革命”后,议会控制国家主权,而土地贵族又在议会中占主导地位,大土地所有者开始呼吁政府和议会支持圈地,议会的态度遂从此前的限制圈地转为支持圈地,开始以立法形式对私人提出的圈地申请予以批准,将圈地变成了国家行为。这样,大规模的圈地运动开始了,议会圈地的时代也随之而来。
起先,议会圈地的速度并不快,以每十年通过的圈地法案为例,18世纪头十年仅为1项,第二个十年为8项,第三个十年为33项,第四个十年为35项,第五个十年为38项。在这半个世纪中,议会总共通过的圈地法案只有100多项。此后,在贵族、大地主的推动下圈地法案迅速增长:18世纪50年代为156项,60年代为424项,70年代为642项,80年代为287项,90年代为506项,19世纪前十年达到了空前的906项。下图更是清晰地反映出18世纪圈地法案的增长态势。
按钱伯斯(J.D.Chambers)和明格(G.E.Mingay)的说法,18世纪中叶以后约一个世纪时间内,议会通过的4000多项圈地法案中,约3/4是在18世纪60-70年代以及世纪之交的20余年间颁布的。
关于18世纪议会圈地的面积问题,沃迪尔(J.R.Wordie)的估算是,1700年,英格兰29%的耕地属于敞田或公地,经过18、19世纪的议会圈地,到1914年,这一比例下降到5%。根据斯拉特·吉尔伯特(Ster Gilbert)的研究,1727-1760年圈地面积不到7.5万英亩,1761-1792年飙升至47.8万英亩,1793-1815年竟超过100万英亩;此后回落,1816-1845年约20万英亩。
1719-1835年间英格兰及威尔士圈地法案数量
议会圈地的流程大致如下:大土地所有者在向议会提交圈地申请之前,往往先召集本地区全体土地所有者开会,以达成同意圈地的协议。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因为只需要得到占土地总面积4/5以上的所有者的认可,协议就算有效。这就使小土地所有者,如公簿持有农、短期租约农等几乎没有发言权。协议达成后会被张贴在教堂门口公示,不过这只是形式而已。之后,就可向议会提交了,议会一般不会拒绝,讨论后便立案成法。随后,议会将任命一个圈地委员会,由当地的大土地所有者、什一税所有人、各类农户代表组成,负责土地的重新分配。这一过程往往要数年时间才能完成,其中包括土地的丈量、重新划分、估价、赔偿、筑篱笆、排沼泽、挖沟渠、建农场等。
以前曾认为圈地过程中充满暴力和掠夺,但后来的研究表明,圈地后会对小农做出某些补偿,以弥补他们的损失。但圈地对小农造成的损害依然是巨大的。首先,圈地的费用很高,据农业协会估算,18世纪下半叶,议会圈地费用大约为每英亩28先令。在诺丁汉郡,1760-1799年间,圈地面积为4498英亩,总费用为12528镑,平均每英亩圈地成本为2.79镑。这笔费用对小农来说是难以承受的,往往使他们陷入窘境。其次,土地圈围后,大土地所有者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和技术优势,对圈围的土地进行改良,引进新作物品种、使用新工具和新技术,从而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力,在市场上占据优势;小农无力进行这些改良,被逐渐驱逐出市场,慢慢地破产了,最后被迫将土地出售,从而沦为农业工人或城镇劳工。此外,圈地也侵害了小农依据习俗所拥有的权益,公地、森林、牧场、沼泽等被圈占了,小农的放牧权、砍伐柴火权等等全都丧失了,因此,“圈地成了打击小农户的一场大灾变,使他们失去部分维生的手段”。
议会圈地造成土地产权的大转变,使土地高度集中于贵族等大土地所有者手中。从17世纪末到18世纪末,拥有数千英亩及以上土地的大土地所有者——主要是贵族,其占有土地面积的比例,从15%-20%上升为20%-25%;乡绅拥有的土地一般在三四百英亩至一两千英亩,其所拥有的土地所占比例相对稳定,保持在50%左右;自由持有农拥有的土地一般不超过三四百英亩,他们占有的土地比例从1/3骤降至1/5.这表明,圈地运动使此前所有权相对分散的土地,集中于大地主手中。土地圈围后出现了诸多资本主义性质的大农场,农场规模在18世纪呈扩大趋势。有材料表明,1714-1832年间斯塔福德郡和希罗普郡的勒文森古威地产上,农场平均规模从20英亩上升为83-147英亩;在拉克斯教区,100英亩以上的农场在1635年只占32%,1736年为44%,1789年为51%,到1820年达到了60%。大农场建立后,贵族地主及农场主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实施农业改良,大大提高了土地使用率,从而增加了土地产出。阿瑟·扬(Arthur Young)认为:“与小土地占有者相比,拥有更多财富的大农场主,能够在其地产上从事更大的农业改良。……他也能够饲养品种更为优良的牲畜,使用更好的农具。他购买更多的肥料,接受更先进的生产技术。”艾顿勋爵(Lord Ashton)也指出:“引人注目的是,几乎所有有据可查的农业技术进步都是在已圈围的土地或正在圈围的土地上获得的。”农场化经营大大提高了农业产出:1700-1760年,英国农业产出每十年的增长率约6%,1760-1800年约5%;1800-1831年则达到12%。马克·欧弗顿(Mark Overton)也发现,英国农业产出的增长与议会圈地高潮大致同时出现。可见,大规模的圈地也大幅度地提高了英国的农业生产水平。
农业领域内的变革不仅表现为土地所有权的变化,同时也表现为土地经营方式和农业生产技术的变革。大土地所有者为了提高土地收益、增加他们的财富,推行了一系列农业改良,而贵族在其中起引领作用。1772年,设菲尔德勋爵(Lord Sheffield)在苏塞克斯的刘易斯(Lewes)成立“农业、制造业及工业促进协会”(Society for the E of Agriculture,Manufacture and Industry),对从事农业改良的人给予补贴和奖励。1730年,辉格党政治家汤森德勋爵退出政坛回到诺福克郡,此后就全身心地投入农业改良,在推广四茬轮作制、芜青种植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农业史专家厄恩利勋爵(Lord Ernle)因此写道:“由于汤森德热心宣传种植芜青,提倡农业改良,人们给他取了‘芜青汤森德’的绰号。"18世纪中叶以后有更多贵族加入到农业革命中,其中包括莱斯特伯爵、贝德福德公爵、阿索普勋爵(Lord Althorp)、诺福克的托马斯·科克(Thomas Coke)等;连国王乔治三世都在温莎开辟了模范农场,饲养了一群美利奴绵羊,并不断尝试畜牧繁殖实验。社会上层人士推动的农业改革,在全社会起到一种表率作用。
四茬轮作制在18世纪广为推行。在敞田时期的三年轮作制度下,第三年要让土地休耕,以恢复土壤肥力。大约从16世纪后期开始,英格兰东南部一些农场开始探索利用休耕地的方法,即种植三叶草、驴喜豆、紫苜蓿等豆科作物,或种植芜青。17世纪末期,以诺福克郡为中心,一种较为成熟的四茬轮作制逐渐成形:第一年种植小麦,第二年种植芜青,第三年种植大麦,第四年种植三叶草和黑麦等饲料作物。新的轮作制不仅避免了土地的休耕,同时也解决了土壤肥力积蓄及冬春季的牧草问题。厄恩利等历史学家曾一度认为四茬轮作制是汤森德勋爵在18世纪发明的,但威廉·马歇尔(William Marshall)在1787年就说过:诺福克东北部的农场,“至少在一个世纪前,就已相对稳定地采取下列轮作制:小麦、大麦、芜青、驴喜豆、三叶草”。这表明诺福克轮作制并非始于18世纪,只是到18世纪中叶以后,在贵族改良家的大力倡导下,四茬轮作制被迅速推广。
引进新品种是18世纪农业革命的另一个重要内容。英国传统农作物品种有限,以小麦、大麦、燕麦、黑麦等谷物以及豌豆、菜豆等豆类作物为主。从16世纪开始,甜菜、马铃薯、油菜、萝卜、甘蓝、苜蓿等作物陆续引入英国,但受到敞田制的限制,推广较为缓慢。作为块根作物的代表,马铃薯在16世纪末从美洲引入,它不仅增加了猪的饲养量,而且部分取代谷物成为人们的主食。大约在17世纪中后叶,芜青开始在英格兰东南部各郡种植。1720年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在游历东盎格利亚(East Anglia)时写道:“英格兰这个地区是最先种植芜青的一个地方,由于芜青种植,土壤的肥力增强了,农民收益也增加了。”诺福克、萨福克是引进新作物较早的两个郡,有人估算,1587-1596年间两郡种植块根作物的农场只占总数的0.8%,17世纪80年代上升到10%,18世纪20年代上升到50%。
除块根作物外,豆类作物也广泛引入英国,最为典型的是三叶草。三叶草等豆类作物能使土壤含氮量增加60%,这就为来年种植谷物提供了更肥沃的土壤,有利于增加谷物收成。从英格兰南部各郡三叶草种植面积占可耕地面积的比例来看,18世纪初为14%,19世纪初为25%,19世纪30年代则超过30%。总之,无论是马铃薯、芜青等块根作物,还是三叶草等豆类作物,这些新作物的引进和推广不仅解决了传统的土地抛荒问题,增强了土地肥力,而且化解了冬春季节牲畜饲料短缺的问题,因此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畜牧业的发展。
农具的改进、发明和推广也是农业革命的重要内容。一直到18世纪中叶,英国农民仍主要依靠人力和畜力,使用传统农具进行耕作。18世纪中叶农场制兴起,由于土地的使用相对固定,一些农场主开始推广与使用新农具,农业机械化也因工业化的兴起而缓缓拉开帷幕。1730年前后,荷兰的罗德哈姆铁犁(Rotherham plough)传入英格兰,被东部和北部的农场主广为使用。1780年左右,伊普斯维奇公司(Ipswich Firm)的创立者罗伯特·兰塞姆(Robert Ransome)对罗德哈姆铁犁加以改进,发明了一种由铸铁做成、犁头更硬且犁口可自磨的新铁犁。到1808年,配件易于更换的标准化铁犁开始投入使用,铁犁全面取代木犁的进程由此加速。1731年,杰思罗·塔尔(Jethro Tull)发明了代替人力撒播的马拉播种机,由于这种机械主要适用于易于耕种、排水良好的土地,因此直到18世纪80年代后才逐步推广。塔尔还模仿马拉犁而发明了马拉锄,但由于马匹喂养比较昂贵,所以18世纪用公牛锄地的情况仍较为多见。1786年,安德鲁·迈克尔(Andrew Mikle)发明了脱粒机,这种机器可使用蒸汽、水力、马力或人力作为动力,后来人们把它和扬谷机配合在一起使用,将脱粒与扬谷同时进行,大大节省了时间和劳动力。但由于价格昂贵,脱粒机的广泛使用是一个世纪以后的事。不过,在18世纪末,一些帮工带着脱粒机走南闯北,一家一户地招揽农活,以日计酬,出租其技术和脱粒机,这种做法广受欢迎,一般的小农也有能力雇佣他们。
但新型农具的推广及农业机械化进程极为缓慢,直到19世纪50年代,在布莱顿附近,农民仍用木犁耕地、用手工来收割谷物。新型农具倾向于剥夺小农的就业机会,这也是它推广缓慢的原因之一。有学者指出:“脱粒机在英格兰南部的推广使用,剥夺了许多劳工的就业机会,由此成为1830年暴动的因素之一。”另外,英国人天性保守、农场规模较小、耕作条件差异大、农业劳动力廉价,这些都是农业机械化进展缓慢的原因。
畜牧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18世纪,随着块根作物及豆类作物的引进及推广,长期困扰农场主的牲畜饲料问题迎刃而解,这促使一些农场主把注意力从牲畜的育肥转移到培育良种上,由此而推动了畜牧品种的改良和推广。从1745年起,莱斯特郡的罗伯特·贝克韦尔(Robert Bakewell)开始进行培养绵羊良种的实验。通过人工选择法,在数年之后,贝克韦尔终于培育出良种绵羊,被命名为“莱斯特绵羊”。这种无角绵羊具有生长快、体格壮、产肉多、产毛多而消耗饲料少等特点,在当地及附近各郡农场迅速推广。贝克韦尔在培育良种绵羊方面的实践,为英国长毛羊的品种改良起到重要推动作用。除贝克韦尔之外,不少同时代人在改良畜种方面做出了努力。在绵羊育种方面,考文垂的韦布斯特·坎利成功地改良了兰开斯特长角羊;苏塞克斯的约翰·埃尔曼(John Ellman)培育出一种适合于坡地牧场的短毛羊,毛和肉的产量都较高,在诺福克等郡推广迅速。达林顿的科林兄弟(gs brothers)对于“新长角”奶牛进行改良,成功培育出产肉和产奶量都很高的短角奶牛,并迅速占领市场。科林兄弟所培育的优质公牛和母牛,尽管售价高达1000几尼和500几尼,但农场主仍愿意高价购买。
早在1884年,历史学家阿诺德·汤因比(Anold Toynbee)就曾指出:现代世界是以英国近代的两场革命开始的,其一是众所周知的工业革命,其二是农业革命。对这两场革命之间的关联,学界已做过一些探讨,在此基础上,我们从粮食、原料、资本、市场这四个方面来讨论农业革命对工业革命及社会转型所起的作用。
农业革命最为直观的后果是增加了农作物、尤其是粮食的产量,缓解了因人口增长带来的粮食短缺问题,为工业革命提供了基本保障。
菲利斯·迪恩(Phyllis Deane)和科尔()对于18世纪英国的人口数量及谷物产量做了估算,参看下表:
18世纪英格兰及威尔士人口及谷物产量表
从上表数据可测算出,18世纪上半叶,英国人口增长幅度不大,涨幅仅为5.39%;而谷物产量增幅达到11.5%,约相当于人口涨幅的一倍。这样,在18世纪前半叶人口缓慢增长的情况下,谷物产量的增加不仅保证了粮食的充足供应,同时还可以有少量出口。英国始终保持谷物出口国地位,这给国家带来了外汇收入,有利于工业化之初的资本积累。
进入18世纪后半叶,情况开始发生转变。此间,英国人口数量激增,50年间涨幅达到46.97%。谷物产量在这50年间也有了增长,但涨幅只有28.14%。可见,英国人口增速已大大超过谷物产量的增速,由此造成国内谷物供应紧张,英国也由一个谷物出口国逐渐变成了谷物进口国。1750年,英国还出口谷物100.6万夸特,1760年骤减到48.5万夸特;此后,英国停止谷物出口:1770年进口谷物25万夸特,1780年为23.8万夸特,1790年为67.2万夸特,1800年为131.3万夸特,英国开始转变为谷物进口国。
不过,尽管18世纪后半叶英国完成了从谷物出口国向进口国的转变,但英国粮食自给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例如,1770年,英国谷物产量为1561.7万夸特,进口谷物仅为25万夸特,粮食自给率达98.4%;1800年英国谷物产量为1899.1万夸特,进口谷物为131.3万夸特,粮食自给率也达到93.5%。谷物的基本自给保证了人口稳定增长,从而为工业化提供了足够劳动力。正如农业史专家琼斯(E.L.Jones)所说:“很显然,如果没有食物供应的增加,与经济增长相伴随的人口持续增长便不可能实现。”
除了保障工业革命时期的粮食供应以外,农业部门还为工业化提供生产原料。在整个18世纪,农业通过向工业部门提供羊毛、皮革、兽脂等原料而与工业建立起密切联系,这些原料与农业革命中畜牧业的发展密不可分。此处不妨以养羊业为例:根据格里高利·金的估算,17世纪末英国绵羊总数为1100万头,1741年增长到1660万头,19世纪初增长到2600万头。羊毛是毛纺织业的主要原料,绵羊数量的增长带来了羊毛产量的增长:1695年英国的羊毛产量为4000万吨,1741年增长到5700万吨,1805年达到了9400万吨。充足的原料供应促进了毛纺织业的发展,推动着毛织品出口的增长。以1709年价格计算,1699-1701年间英国毛织品年均出口价值为250万镑,1738-1742年增长到350万镑,增幅达到40%以上;与此同时,羊毛进口量则从700万镑下降到200万镑,直到1760年工业革命爆发前羊毛的进口量一直呈下降态势。但是,18世纪下半叶至19世纪初,随着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发展,国内羊毛已供不应求,羊毛进口转而上升,到19世纪初达到800万镑。由此可见,养羊业的发展为毛纺织业提供了必需的原料,从而成为工业化的一个因素。
农业部门为工业化提供资金,其方式之一是地主、贵族对交通运输以及工矿企业的投资。18世纪,运河的开凿吸引大量资本,沃德(J.R.Ward)对18世纪50家运河投资公司的资本来源做研究后发现,在总投资的约500万镑中,来自土地利益阶层[贵族、乡绅、约曼农(yeomanry)、牧场主、租佃农场主等]的资本达到24.3%。钱伯斯和明格的研究表明,1758-1802年间,各运河公司筹集的1300万镑资本中,相当大一部分来自于大地产者,这些人抱着促进地方发展而非投机的目标来投资。在18世纪,地主贵族在经营或出租地产的同时,开发矿山、创办工厂的情况并不少见。1739年,诺丁汉郡至少有4个大地主在开采煤矿;在沃尔河畔的17个煤矿中,有11个属于大地产者。18世纪60年代,地主艾施伯恩勋爵将他在苏塞克斯郡一块地产上的冶铁场出租出去,在威尔士的一块地产上办起了铅矿,在铅矿附近又办起了纺纱厂。贵族地主对于交通运输业及工矿企业的投资,部分解决了工业化的资本问题,对推动工业革命做出了贡献。
18世纪是农业革命和工业革命齐头并进的时代,而农业的发展无疑为工业革命提供了广阔的国内市场。琼斯认为:在18世纪的英国,“农业在国内市场的扩张方面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不妨以农具的改进为例:铁犁、收割机、脱粒机等机械的发明对冶铁业的发展有推动作用。比如铁犁,17世纪末人们用铸铁替代木材制造耕犁,但还只是在犁铧部分用铁;到18世纪,铁犁不断得到改进,用铁的部分也越来越多,到19世纪中叶犁的所有部分均由铁制造。铁犁的改进促使专业制犁厂的出现,1783年英格兰建立第一家制犁厂,到18世纪末铁犁已经进入批量生产阶段,1840年兰萨姆工厂能生产86种不同类型的铁犁来满足市场的需要。而铁犁的批量生产又刺激了铁的需求量,据估算,18世纪农业部门对铁的需求占总需求的30%-50%。铁的需求又刺激了冶铁业,从而推动了冶铁业中的技术革新。
农业革命提升了农民的收入水平,由此提高了对工业品的购买力。A.H.约翰(A.H.John)的研究表明,18世纪上半叶的英国农村,粮食在农民的消费中占主要地位;后来,由于农业产量的增加及粮食价格的下降,农民花在粮食上的钱少了,收入盈余增加了,因此就开始购买工业品,扩大了国内的工业品市场。这种情况“促使制造商不断地发明创造,以使商品价格更加低廉,于是时尚也不再成为富人的特权”。进入18世纪中叶后,由于战争及歉收等致使粮食价格持续攀升,这虽然降低了社会下层对工业品的需求,但国内工业品消费并未出现萎缩局面,其原因是,18世纪中叶以后农村中兴起了一个庞大的中等阶级消费群体,他们的存在促使对工业品的需求持续上升,而粮价波动对他们来说并未造成多大影响。
18世纪的农业革命不仅使农业本身越来越市场化,而且使农业部门及农业人口对工业品的需求不断增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法国学者布罗代尔指出:“估量农业在工业革命中的作用时,我们不能忘记,英国农村很早就与岛国的民族市场结为一体了。英国农村被纳入到市场网络之中。直到19世纪初为止,它成功地养活城市与工业居民点……英国农村形成国内市场的主体,而国内市场是正在起步的英国工业首先与天然的销售场所。”
综上所述,18世纪的英国农业通过为工业化提供粮食、原料、资本和市场等,为工业革命的发生提供了各种有利条件,农业革命与工业革命之间的互动推动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对此琼斯教授曾深刻地指出:“如果没有农业变革,没有农业产出的增长,工业化与经济发展便不可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