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吉林省杀人逃亡案2(1/1)
警方从案发现场的惨烈程度出发,首先便从仇杀的角度展开调查。但是经过警方调查发现,被害人老操是山西省汉中市人,时年五十一岁,为人呢忠厚老实,平常的时候少言寡语的。这个老操平时就靠干一些零活散活啥的为生,在其闲暇之余,就是乐意打打麻将来消遣时间。他的社会关系呢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与人结仇的可能性比较小。
但是,抢劫杀人的可能性也不大,因为老操的经济状况也并不是很好,而且其家中的手机等相对值钱的物品也并没有丢失。
于是警方便转换了思路,开始对全市的诊所和医院展开调查,查找手部受伤的人员。因为前文说了,警方发现了老操家中有他人血迹的遗留。于此同同时,警方根据现场发现的砍斧包装袋进行了调查,查找销售这种砍斧的商店,但是可惜的是均一无所获。
一时间,案件的进展陷入了僵局。
而且由于临近春节,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较多,所以警方打算扩大排查范围,从返乡的人员中,进一步查找线索。警方以被害人的人际关系为中心,划分出了三个关系圈,第一圈是与老操的生活有直接关系的人,第二圈的人是老操的雇主、工友以及不太熟悉的人群,第三圈的人则是老操老家的亲戚朋友之类的人群。
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发现了一条重要的线索,那就是在案发现场的隔壁,住着一个老操的同乡,李某。此人在案发后已经回到了陕西的老家,但是蹊跷的是,在老操屋子的窗户外面,警方提取到了李某的足迹,于是警方便怀疑这个李某,具有重大的犯罪嫌疑。
然而,在警方找到李某的时候,他才吐露了实情。
时间来到二零一五年一月底,当时准备返乡的李某回到了住处,准备收拾东西,但是由于当时房间停电了,而电闸则在隔壁的老操所住的院子里,于是他就跳进了院子里,合上了电闸,但是当他合上电闸以后才看见了被害的老操,但是他担心惹祸上身,于是就没有报警,在第二天的一早便匆忙的离开了乌海市,回到老家去了。警方经过技术比对,也确实证实了李某并不是犯案人员。
警方用时八个月,围绕着被害人的社会关系,走访了近万人,终于,他们在二零一五年十月份的时候,从老操的一位四川工友处得知一个重要的消息。他说,老操曾经和一名叫“东北老贺”的人发生过矛盾,二人曾经一起打过麻将,在此期间二人发生了矛盾。但是仅仅只是打麻将发生口角,老贺会因此杀人吗?
不过,通过走访,警方还是发现了老贺的可疑点。他从春节前离开后,就再也没出现在过当地。警方找到了老贺的出租屋,屋内的陈设非常的简陋,桌子上甚至还出现了吃剩下的半条鱼,就是这条鱼,引起了警方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