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吉林省杀人逃亡案3(1/1)
因为警方了解过老贺的情况,他平时非常能吃苦,生活的十分节俭,所以在正常情况下,他是不可能浪费这条鱼的。所以警方怀疑,老贺走的时候应该是非常的匆忙的。
不仅如此,警方经过进一步的勘察,在老贺的房间内发现了一条重要的线索。警方在其房间内发现了一双鞋,可以与现场足迹完全吻合的鞋子,于是警方便立即锁定了老贺,认为其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然而,当警方对老贺进行排查的时候发现,在这里竟然没有人知道老贺的真实姓名。警方通过老贺曾经打工过的钢铁厂外来务工人员的登记册,查到了老贺的登记记录。老贺,出生于一九五五年,辽宁人。但是当警方对其信息进行查找时,查找结果却是查无此人,也就是说,他在钢铁厂登记册中的登记记录是假的。于是警方便带着现场的采集的血样,以及老贺的照片,向东北三省发出了协查通报,全力的通缉老贺。
然而,多年来,竟然一无所获。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之中。那么问题来了,这个年纪这么大的老人为何只身一人来到了外地打工,又为何使用假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又是为何要杀了老操呢?这个来自东北的老贺,身上到底藏着什么样的秘密呢?
侦查员在前方调查的同时,后方的研判工作也没有停歇,直到二零一八年的一天,通过技术手段,吉林省白山市,一个叫韩某的在逃人员,进入了警方的视野。警方经过照片比对,即便是随着年纪的增长而导致了面部的一些变化,但是警方依旧从面部轮廓,眉形以及耳朵等方面发现他极有可能,就是老贺。于是警方便通过老贺在案发现场留下来的血迹中的DNA与韩某的DNA进行比对,确定了老贺就是当年在吉林省白山市犯下恶劣性质的杀人分尸案的在逃韩某。
于是警方便将两个案子并案了,乌海警方找到了当年吉林省白山市杀人分尸案的受害者的家属进行了解情况。
当年,被害人李某是白山市水产市场的一名商贩。在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八号的傍晚的时候,李某的儿子赵某收摊回家后却怎么也联系不上自己的母亲,于是一家人便开始四处打听,但是均没有下落。后来,赵某从从市场中的另一名商贩的口中得知,李某失踪的当天是收林蛙去了,于是赵某便经过多处打听得知了这个贩卖林蛙的商贩叫韩某。于是他们便去到了韩某的家里,但是从韩某家人的口中得知,韩某也失踪了。
李某现在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让白山市的民警倍感压力,但还是抱着李某还可能活着的希望。不过可惜,没过多久,最坏的消息还是出现了。
二零零四年四月,在距离白山市一百多公里的辽源市东丰县,有人报警称,在野外发现了一段女性的下肢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