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改元建制 燕京建都(1/1)
1260年5月,忽必烈登上汗位。6月,改变蒙古不立年号的传统,始立年号为“中统”,表明自己的政权是中华正统。立中书省,任命了两位右丞相不花和史天泽,两位左丞相忽鲁不花和耶律铸,并让塔察儿与王文统一起担任平章政事。由于右丞相左丞相辅助忽必烈忙于战事,塔察儿只是挂名而已,所以中书省经常主事的是王文统。向忽必烈推荐王文统的主要是刘秉忠和张易,另外廉希宪和商挺等人也附和。忽必烈任用王文统为第一位中书省平章政事,主要任务是解决当时的财政困难,维护当时的政局稳定。
王文统是忽必烈即位之后任用的第一位理财大臣,而他的才能又是多方面的。他主张“建元为中统”,建议设立十路宣抚司。宣抚司以劝课农桑、征收赋税、稳定社会为主要任务,为政权的稳定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王文统又颁布各种有关赋税的“条格”政令,实际上是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推行汉法,努力做到“差发办而民不扰,盐课不失常额”。
他努力整顿户籍和差发,解决了蒙古汗国时期户籍和差发混乱的状况,使国家掌握了较多户口,赋税总量也随之大增。他还首先把榷卖食盐的价格降了下来,便于盐商批发盐引。榷盐政策为政权提供了一项稳定而可观的赋税来源。他又与行中书省诸臣“造中统元宝交钞”。中统宝钞的发行给社会经济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
总之,王文统的积极配合,保证了忽必烈御驾亲征叛王阿里不哥的后勤物资供应。
但王文统也有自己的性格弱点。他为人忌刻,在行事上奉行功利主义,这与儒家正统派的轻利重义是格格不入的,因此他就千方百计地排斥异己。王文统重理财,左丞张文谦则认为新汗即位应以恤民为本,两人就常拌嘴。王文统有辩才,常取悦于大汗,这样忽必烈就每每训斥张文谦,以致后者不得不要求去外地任官。金莲川老臣姚枢、窦默、许衡等人皆认为王文统学术不正,是苏秦、张仪式的纵横家,是重利轻义、反复无常的小人,因此多次上书忽必烈弃用王文统,说此人将来定会祸害天下、反叛朝廷,为子孙长远计,应速罢黜。
忽必烈就问他们:“那谁可以取而代之呢?”
“许衡即可。”窦默这样说。因为忽必烈当时急需财物平叛,听了就满脸的不高兴。
中统三年(1262),山东李!起兵造反。李!的父亲李全在成吉思汗围攻益都时降顺。父死,李!承父益都行省。王文统曾是李!的重要谋臣,也鼓动过李!在乱世称王,并让李!巧妙处理好与宋蒙的关系,保存实力,等待机会。李!便令儿子李彦简拜王文统为师,王文统将女儿嫁给了李!,二人从此成为姻亲。但后来王文统进入汗廷,深受忽必烈信任与重用,他便没有再怂恿李!造反。但李!却一直处心积虑地要夺取中央政权,恢复汉族在北方的统治。因此,他几十年来始终在南宋与蒙元之间摇摆不定,企图左右逢源两边取利。蒙哥三路伐宋时令李!出兵,李!则以益都防务不可减弱为由推辞,并向蒙哥大汗讨要了大量箭矢。忽必烈即汗位,李!每每编造南宋相侵的诡计向忽必烈索要武器粮食。忽必烈因忙于平叛阿里不哥,为了稳定后方,便也每次都颁诏赐银给物。至元六年(1265)八月,李!又上书要率兵渡淮,向汗廷索要钱物。当时朝廷已派郝经出使南宋,希望南宋朝廷遵守“鄂州和议”。忽必烈当时不敢同时开辟南北两个战场,派郝经出使南宋的目的就是要构建一个南北和平的环境,以利于集中兵力打败阿里不哥,所以就不同意李!妄动。李!置忽必烈之语于不顾,派兵骚扰南宋边境,以造成边境紧张的事实,向朝廷索要财物。李!的“妄动”让南宋贾似道抓住违约之口实,这就为他截押郝经出使团寻到了借口。
中统二年(1261)冬,阿里不哥降而复叛,忽必烈被迫北征。李!认为此时朝廷兵力空虚,机会难得,便发兵反蒙。
李!先悄然将在燕京作人质的儿子李彦简接回益都,又派人联络各地汉人世侯将领,但响应者寥寥。他又派使者去南宋,以望取得支持。
当然他也派人联系了在朝廷做事的王文统,希望他里应外合与他一起推翻忽必烈政权。但王文统此时位高权重,认为李!难成气候,就没有参与。但他内心里显然顾虑重重,出于江湖义气,也因为李!是他的女婿,他出于侥幸心理便没有去向忽必烈告发此事,只是在给李!的信上写了“期甲子”三个字作为回答。但李!已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李!造反,忽必烈便下令从哈尔和林撤军,立即返回开平,派军队去山东平叛。忽必烈问姚枢:“先生以为李!会采取什么样的进军策略?”
姚枢则笑而答道:“李!趁我北伐,速率兵取燕京,拒我于居庸关外,造成中原人心惶恐,为上策。李!与南家思联合占据山东,不断侵扰燕京,使我疲于应战,为中策。李!出兵济南,等待各地世侯增援,必被我败,实为下策。”
“那先生认为李!将出何策呢?”
“必出下策。”
姚枢料事如神,李!果然缺少高远的战略眼光,他带着妻儿妾女,率部下挺进济南,以为自己振臂一招,天下云集响应。忽必烈则令姚枢起草诏书,向全国军民历数李!罪行,动员大家积极支持平叛战争,汉地世侯们倒是行动起来了,但他们绝大多数是响应忽必烈的号召,要求参加平叛军事行动,而支持李!的只有山东境内的几支人马。忽必烈先后派出几支人马去平叛,后来又令汉人右丞相史天泽为前线的最高统帅,节制诸路将领。
用汉人行汉法,是忽必烈发展生产的方针;用汉人平定汉人的叛乱,也反映了忽必烈与众不同的用人方略。其实,在这之前,蒙汉联合作战已有多次,彼此的配合已是相当的默契了。阿术率先锋军队,一到济南就跟李!的军队打了一仗,虽人少,却大破敌人,斩敌四千余人,使李!
再也不敢轻易出城。随后,蒙汉大军赶来,将济南团团围住。史天泽令部下修补外城以断城内粮草,使其不战自乱。
困敌四个多月,济南城内断粮,人心慌乱。李!与谋士使诈术,几次发动佯攻,却就是不攻打张弘范防地,这引起了张弘范的警觉。张弘范就对主帅史天泽说:“我防地最为薄弱,李!几次出击都漏掉此地,显然是故意为之,实是待我松懈以奇兵来袭。”
史天泽认为言之有理,就嘱其严加防范。果然,没过几天,李!便派精锐之旅来攻打张弘范防地。但张弘范早有准备,打得李!损兵折将又缩回城去。这时山东境内的几股叛军已被肃清,南宋军夏贵发现蒙汉联军人多势众,心里胆怯始终未敢越境,济南外无援兵内无粮草,成为一座死城。李!平素在山东就对百姓敲骨吸髓,因此山东境内响应他的人很少。而今困在城里,李!又原形毕露,他将济南城内的男子抓去守城,却将人家家中的妻子女儿赏给将士蹂躏。他们抢光了百姓的粮食,最后饿到以人肉为食。至此,将士们纷纷投降。
一日,守城军士打开城门放蒙汉联军进入,李!便强迫妻儿等自尽,自己则划小船驶向湖心。见追兵船来,李!便纵身跳入湖中,怎奈湖水太浅,任他怎样扑腾都无济于事。追兵就围住他哈哈大笑,笑够了才捉他上船,将其绑送到中军大帐。
东平侯严忠范就问:“你怎么做起这样的蠢事来了?”
李!却怒目圆睁地说:“你们言而无信,与我有约,却又不来!”
史天泽就问:“圣上有亏待你的地方吗?”
李!又反咬起他:“你有文书约我起兵,为什么又违背盟约?”
史天泽见他像疯狗似的乱咬人,非常气愤,站起来一拍桌子,命令道:“拉出去砍了,以安人心!”
左右卫士就上前拖李!出去,先剁其双臂,再砍其双足,继剖其腹,最后斩首示众。
李!起兵造反,王文统知情未报,忽必烈就亲自审问他:“你教唆李!反叛已有多年,现在人人都已知道,你就彻底交代吧!”
王文统说:“先前之事容臣细想。”
忽必烈就准他写了一个书面材料交了上来。王文统除了百般寻找理由撇清自己与李!造反的关系,还信誓旦旦地写道:蝼蚁之命,若苟能存全,愿保陛下取江南。到了这时候,他还在跟忽必烈搞交易,真不愧是理财高手。
忽必烈反感地问:“还想用欺骗的手段求免你一死吗?”说完,就将从李!那儿搜出的一封书信甩给王文统:“这三个字是你写的吧?”
“是微臣所写。”
“这‘期甲子’何意?”
甲子年应是此后第三年(1264)。王文统说:“因为以前我曾当过李!的谋士,曾鼓动过他自立为王,而我的女儿又嫁与他,所以他这次真的造反了,我怕跟圣上说不清楚,就没敢告发。想来想去,就想了个拖延的办法,心想到了甲子年,天下已经安定,李!造反的机会也就没了,他也就死心了。”
忽必烈便冷笑道:“你这纯粹是狡辩,是脚踩两只船。如果李!得手了,你还会这么说么?恐怕到那时朕就成了你的刀下鬼了!”
王文统顿时语塞,无言以对。
忽必烈又冷笑着问:“朕说得不对吗?”
王文统在以一个权谋家的权谋手段对待一件十分严肃的政治事件,这是忽必烈所不能饶恕的。忽必烈气愤地说:“朕将你从布衣擢升到朝廷命臣,待你不薄,你却如此负朕,天地良心都说不过去。”
到了这时候王文统还左右遮掩,不敢揽罪,贪生怕死。
忽必烈就召集窦默、姚枢、王鹗、刘秉忠和张柔等商议:“你们认为王文统该当何罪?”
大家异口同声道:“为人之臣却怀有二心,此罪必死!”
于是忽必烈下令将王文统与其子一同处死。从总体上看,在这场李!叛乱中,王文统并非同谋,而只属于知情者,其主要错误是知情不报,当然这作为朝廷官员也是罪不可恕。但处以死刑尚在两可,而又杀其子就有点过分了。但忽必烈也许是担心其他汉臣起而效尤,为了王朝的稳定,不得不杀一儆百。再有,王文统为人忌刻,得罪了儒家义理派名臣,而这些人都是金莲川的旧勋功臣,关键时刻无人施以援手,也是他被处死刑的重要原因。
李!叛乱虽被平息了,但这件事却让忽必烈对汉人提高了警惕。在这之前,忽必烈跟汉臣们是无话不说,信任有加;在这之后,忽必烈尽管还能采纳汉臣们的正确意见,但内心似乎对很多汉臣有了戒心。廉希宪(西域人)、商挺、赵良弼都是金莲川甚至是漠北潜邸的功臣,但一有人告他们与王文统有瓜葛,就被忽必烈关进监牢。后忽必烈问廉希宪,廉希宪便回忆说:“当年刘秉忠、张易推荐王文统,大汗问臣,臣虽未与王文统谋面,但听传言说其有才智,善理财,就说‘臣听说如此,未曾识也’。”
忽必烈好记性,忽地想起当时的情景,就说:“朕错怪你了。”这才解除了对廉希宪的怀疑,让他官复原职。
姚枢经过缜密的调查,证明是有人诬告商挺和赵良弼,在事实面前,忽必烈终于被姚枢说服了,这才又重用了商挺和赵良弼。
对史天泽擅自斩杀李!之事,忽必烈一开始令廉希宪代表朝廷宣布诏令,罢免史天泽的右丞相职务,等候拘留审查。但耿直的廉希宪当即就说:“圣上最了解史丞相,他先助木华黎稳定中原,后又为圣上治理河南,历经考验,怎么一听小人之言就对其起疑?若罢史丞相,就先罢了臣吧!”
忽必烈经过反复考虑,就又对廉希宪说:“我想过了,爱卿之言甚笃,天泽无错。”
因为姚枢、廉希宪等人的反复劝告,忽必烈才没有扩大打击面,只惩办了一些确有实证的人就适可而止了。但痛中思痛,忽必烈还是看到了汉族世侯对自己政权的严重威胁,他虽然没有严厉追究汉族世侯与李!
的关系,但却与知近的臣子认真分析了李!叛乱的原因。
姚枢认为李!之变是由于世侯权太重所导致的,他说:“先秦有分封诸侯的制度,它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了春秋战国几百年的战争。郡县制是秦朝建立的地方制度,其目的是维护国家的统一。汉高祖时又分封了同姓王,隔代之后就发生了七国之乱。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教育了汉武帝,从此采取了虚封诸侯的政策,军权、政权均由朝廷掌握,诸侯只得衣食租税,从而避免了地方的反叛和内部的战乱,避免了诸侯之间的战争。蒙元平定中原,借用各地的地方武装,在一定时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将各地的地主武装皆封为万户,令其尽掌军民之权,并世代相传,如此就建立了一个个国中之国。人皆有贪念,其父忠心效国,其子孙未必永远忠心,这就是李!谋反的原因。”
忽必烈认为姚枢的分析切中了要害,但他对如何削减世侯的权力也很犯难,因为这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史天泽跟汉人谋士们来往甚密,他一定是听到了姚枢等对“世侯”的评论,另外也可能害怕自己擅自处斩李!一事被追究,就找到忽必烈主动请求交出军权。
“管理军队和百姓的权利不能并在一起,李!的例子就说明了这一点,我作为丞相愿带头交出军权,以利于国家的安定。”
忽必烈闻之大悦,马上顺水推舟予以批准,使史天泽子侄中一天之内有17人被解除了兵权。其他如张弘范、董文炳等人也纷纷效仿,很快,元初兵民之权并于一门的问题得到了顺利的解决,中统三年十二月,忽必烈发布诏书说:各路总管兼万户者,只管理民事,勿干预军政。
中统四年,姚枢等人从官吏任免权、刑杀大权等方面提出反对世爵制、反对诸侯专权。忽必烈采纳了他们的意见,取消了世侯制。后又把官员升迁、罢黜的权力收归中央,官吏几年异地轮换,这就是著名的“迁转法”。再后来,军队也不可在一地久驻,而是两年一换防,指挥军队的将领也常轮换。不久又取消封邑,将土地交给百姓耕种,将世侯私家人口改为国家编户。
经过几年的理顺,汗廷从制度上彻底削弱了汉地世侯的力量,使新王朝得到了巩固。
在用人上,忽必烈也有了明显的根本性转变。在李!造反之前,忽必烈重用汉臣汉将行汉法,实行汉化改革。他认为“武功迭兴,文治多缺”,为弥补“文治”不足,他访求中原的大贤硕儒,向他们请教古今治乱兴亡之道。刘秉忠之所以受到忽必烈的重用,就是因为他熟悉中国历代的典章制度和封建的统治方法,引导忽必烈逐步明确了政策转变的方向。姚枢、许衡、窦默这些正统的儒学义理派,每在关键时刻总能使忽必烈“柳暗花明”般避过险境。郝经这个儒学的后起之秀,眼界宽泛,颇有战略头脑,他写的恢宏大章,如《七道议》《东师议》《班师议》《佐王经世之略》等都是针对性强、析理透辟的实用性很强的文章,对忽必烈帮助很大。受这些汉臣汉将的影响,忽必烈为了“大有为于天下”,放弃了屠杀掠夺的政策,以汉法治汉地,重用熟悉汉地统治和熟悉农事的人才。在这一时期,忽必烈对汉臣汉将推心置腹,信任备至,向他们虚心请教,待他们亲如手足,致使儒臣们也纷纷畅所欲言,建言献策,施展自己的才智,帮助忽必烈登上了大汗(皇帝)的宝座。但李!叛乱平定、王文统被杀,深深影响了忽必烈此后的政策,虽然他对金莲川老臣还是给予了充分的信任,但在育才选士和用人制度上却对汉人有了限制。从此以后,蒙古人在机构中均居于长官地位,色目人次之,继而是汉人,最后是南人(南宋人)。中书省的名义长官为中书令,元朝统一前,耶律楚材(契丹人)和杨惟中(汉人)曾任过此职,元统一后则由太子兼任。兵籍和用兵大事也开始由蒙古人掌握,汉人、南人都不得参与。地方官员也实行此类原则。自此把全国人民划分为四个等级: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
但忽必烈汉法治汉地的政策并没有改变,因此他又不得不起用大批汉人做官,于是就形成了一种特殊的任官制度:由政治经验不多的蒙古贵族担任长官,处于“监临”地位;由汉人官吏办实事,负责日常行政;同时配备一位权位相当的色目官吏来进行防范和牵制。此后逐渐形成了蒙古贵族将领掌握军权政权,汉人官员负责具体行政事务,色目人掌握财经大权的用人格局。
1264年9月,为了庆祝战胜阿里不哥,忽必烈把中统五年改为至元元年,并且大赦天下。改元的理由是“否极泰来”“鼎新革故”,标志着元朝历史迈入了一个新阶段。1271年12月,建国为“大元”,取《易经》“乾元”意,“元”乃万物之始,宇宙之源。自成吉思汗建国以来,蒙古国均以族名为国名。忽必烈改国号为“大元”,强调了他所统治的国家已是一个多民族的统一国家了。在此前后,忽必烈还下诏仿汉制设立太庙祭祀祖先,并令刘秉忠、许衡等人制定了供节日、庆典使用的朝仪。规定朝仪制定完成后,皇帝即位,元旦朝贺,天寿节及诸王列国来朝,册立皇后皇太子,群臣上尊号,进太皇太后、皇太后册室等都要严格执行朝仪。
而大飨宗亲、赐宴大臣,还可以使用本民族的礼俗,但在活动中的随意走动、人声鼎沸、杂乱无章等有失大雅的行为,皆被严禁。皇帝皇后列坐御榻,同受朝贺的仪式与汉族有所不同;汉族历代皇朝中,皇后是没有这种权利的。刘秉忠帮助忽必烈制定朝仪,让忽必烈体会到了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从此他的威严便一天强比一天了,金莲川的老臣也得三叩头后远远地仰望他的尊容了。但这也是实行汉法的一个重要方面。
中统元年忽必烈设立中书省,中书省作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行政、军事、监察大权。中统二年(1261),封皇子真金为燕王,领中书省事。至元十年(1273)册封真金为太子,兼任中书令,成为中书省的名义长官。此后,这个职位只为皇太子兼职,未立太子时即为空缺。中书省的实际长官为右、左丞相。蒙古人尚右,因此右丞相为首相,右、左丞相均为一品,下设平章政事四员,从一品。中书省内下设管辖六曹等。还设有左三部(吏、户、礼),右三部(兵、刑、工),后逐渐过渡到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六部各置尚书、侍郎,下设若干司。
蒙古国在忽必烈前一直没有专门设置总领全军的机构,中统四年(1263),忽必烈为指挥方便,沿宋、金旧制,设枢密院,负责全国军务,是全国军政的最高机构。枢密院的长官名义上是枢密使,由皇子真金担任。下设枢密副使二员,实际掌握院事。史天泽和赵璧曾经担任过枢密副使,后至元七年(1270)二月一日,以前中书右丞伯颜为枢密副使。
至元五年(126),忽必烈设立御史台,其职责为纠察百官善恶,谏言政治得失。其长官为御史台大夫,下设御史中丞二员。元制规定,中书省、枢密院有事进奏,必须有御史台臣同奏,可见元代的御史台是自成体系的。御史台由台院、殿中司、察院三部分构成。忽必烈曾将中书省、枢密院比喻为自己的左右手,而御史台的职责则是替他“医两手”。
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封八思巴为国师。至元七年(1270),又封八思巴为帝师。帝师乃全国佛教最高领袖。在中央设宣政院(原总制院),与中书省等平行。宣政院负责管理全国佛教和西藏事务。由帝师兼任宣政院使,帝师可自任属官。这就是元朝别具特色的帝师制度,由此可见忽必烈对西藏的重视。
忽必烈先选择了地处蒙古草原和中原汉地结合部的开平作为自己政权的首都,并升开平为上都。后统治中心南移,对燕京进行重建。至元九年(1272)二月,忽必烈下令改中都为大都,定为全国首都,将上都降为陪都,实行两都制,并确立了上都巡幸制度,“以大都君临中原,以上都笼络草原”。每年热季,忽必烈都要在气候凉爽的上都度过。这样既实现了蒙汉联盟,又巩固了对全国的统治。
大都(燕京)旧为辽朝南京,金朝中都,龙盘虎踞,形势雄伟,南控江淮,北连朔漠,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因此木华黎之孙霸突鲁曾对忽必烈说:“天子必居中以受四方朝觐,大王果欲经营天下,驻跸之所,非燕不可。”郝经也上书这么说。
至元元年(1264)二月,成立修内司和?应司,派谢仲温和也黑迭儿修复琼华岛,重建广寒殿。下半年成立提点宫城所,授命刘秉忠全面负责新城址的选定和城池宫阙的规划。张柔、张弘略父子负责宫城的修建。水利工程的完成,则得益于刘秉忠的学生与同乡郭守敬。具体方案是在燕京旧城址的东北旷野上建筑新城。新城规模庞大,呈矩形,南北较长。城墙夯土筑成,周长两万八千六百米,分设城门十一座。皇城在全城南部稍偏西,其内又有宫城。新城建成后,旧城也未废弃,仍作为大都的一部分。至元十一年(1274)正月大都宫阙竣工,忽必烈御正殿大明殿接受百官朝贺。同年四月开始修建太子宫。十一月建成延春阁。
至元二十年(123),官民正式迁入,大都成为当时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国际性大都市。
元朝的行省,是行中书省的简称。在这以前,是采纳刘秉忠和王文统的意见,设立了十路宣抚司,任用金莲川幕府汉臣主管事务。为了集中力量战胜阿里不哥,中统二年(1261)十一月,忽必烈撤销了十路宣抚司,用来缓和与汉地世侯的关系。中统三年(1262)二月,阿里不哥战败已成定局,于是忽必烈又陆续设立十路宣慰司,其职责与宣抚司大抵相同。至元元年(1264),汉地世侯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忽必烈便解散了宣慰司,全面实行了行省制度,只在边疆地区部分保留宣抚司、宣慰司,其职责与以前已经有所变化。忽必烈在政局稳定后,派中书省大臣去地方执政,称为行中书省。除大都周围的山东、河北及山西由中书省直辖,称为“腹里”,其他地区被划分为十个行省。有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江浙等处行中书省,江西等处行中书省,湖广等处行中书省,辽宁等处行中书省等。每省丞相一员,从一品;平章二员,从一品;右丞一员,左丞一员,上二品;参知政事二员,从二品。他们负责全省的行政、财政与军事。
没有中央的命令,行省无权调动军队。行省内部实行集体负责制,以防止行省长官一人说了算。行省官员要接受行御史台、廉访司的监督。行省制度是秦汉以来郡县制的发展,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