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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傳統政治復興下之君主獨裁(下)(1/1)

但明初政治,亦有幾點特長處。

(一)明初之學校貢舉制度

明祖一面廢宰相,用重刑,一面卻極看重學校。明祖蓋知政治不得不用讀書人,故一面加意培植養成,一面卻設法削其權任,殺其氣燄。

洪武八年,頒行學校貢舉事宜。此據永樂大典,見全祖望集。

生員分二等。

一、府州縣學舍之生員。有定額,自四十人以下為差,日給廩餼。

二、鄉里學舍之生員。無定額,三十五家置一學,名「社學」。

府、州、縣學舍生員之資格,以官員子弟,及民俊秀、年十五以上、讀過四書者充之。

其學科有經、史、分九經、四書、三史、通鑑、莊老、韜略等。禮、律、樂、射、算等項。晨習經、史、律,飯後治書、禮、樂、算,晡後習射。餘力學為詔誥、箋表、碑版、傳記等應用文字。

其考試分按月考驗,及三年大比。

貢至行省,拔尤送京師,並妻、子資送。

貢士天子臨軒召見,說書一過,試文字、射、算。分科擢用。有經明行修、工習文詞、通曉四書、人品俊秀、言有條理、精習算法諸科、以諸科備者為上,以次降,不通一科者不擢。

其任用有為御史、知州、知縣、教官、經歷、縣丞、部院書吏奏差、五府掾史不等。

其鄉里學舍之師資,由守令擇有學行者教之。在子弟為師訓,在官府稱「秀才」。教科自百家姓、千字文以至經、史、律、算。

考試亦三年一大比,師生皆有升進。行省拔秀才之尤者貢之朝,守令資送其妻、子入京。天子臨軒試,加以錄用。生員俊秀者入學,補缺食餼。不成材者聽各就業。

學校之盛,為唐宋以來所不及。

明府、州、縣、衛所皆建儒學,教官四千一百餘員,弟子無算。又凡生員入學始得應舉,則學校與考試兩制度已融合為一,此實唐宋諸儒所有志而未逮者。至其末流,漸廢漸壞,有名無實,則又當別論。

至國子監有「歷事監生」之制。

國子學改稱「國子監」,監生分赴諸司先習吏事,謂之「歷事監生」。亦有遣外任整理田賦、淸查黃冊、興修水利等事,學十餘年,始撥歷出身。

出身優異。

洪武二十六年,盡擢國子生六十四人為布政、按察兩使,及參議、副使、僉事等官,為四方大吏者尤多。臺諫之選,亦出於是。常調亦得為府、州、縣六品以上官。

布列中外,一時以大學生為盛。

明代國學,卽至後來,亦比唐宋較見精神。

學生旣得歷事,又有優養,而尤重司成之選,特簡大學士、尚書、侍郞為之。及至中葉,名儒輩出。如李時勉、陳敬業、章懋、羅欽順、蔡淸、崔銑、呂枬分教南北。畫則會饌同堂,夜則燈火徹旦,如家塾之教其子弟。故成材之士,多出其門。

(二)明代之翰林院制

明制中尤堪稱述者,在其翰林院。

翰林院之設始於唐,其先本內廷供奉藝能技術雜居之所。

此猶秦漢初年之博士及郞官。舊唐書職官志言:「翰林院有合練、僧道、卜祝、術藝、書弈,各別院以廩之。」其見於史者,天寶初,嵩山道士吳筠。乾元中,占星韓穎、劉烜。貞元末,弈棋王叔文,侍書王伾。元和末,方士柳泌,浮屠大通。寶曆初,善弈王倚,興唐觀道士孫準。並待詔翰林是也。亦有名儒學士,時時任以草制。此亦視為藝能之一。乾封以後,始號「北門學士」。因其常於北門候進止。玄宗初,置「翰林待詔」,以張說、陸堅、張九齡、徐安貞、張垍等為之。掌中外表疏批答、應和文章。此則猶漢武帝侍中內朝多任文學之士也。嗣乃選文學士號「翰林供奉」,分掌制誥、書勅。此則以內廷漸分外朝之權,正與漢武以侍中諸文士參預國政奪宰相權相似。

玄宗時,開元二十六年。別置學士院,在翰林院之南,始正式與翰林院分而為二,然猶冒翰林院之名。因唐別有弘文館學士、麗正殿學士故也。自此學士與待詔有別。

趙璘因話錄:「文宗賜翰林學士章服,續有待詔欲先賜,本司以名上,上曰:賜君子小人不同日,且待別日。」又文紀寶曆二年,省「教坊樂官、翰林待詔、技術官」云云,此種分別,猶如漢博士專尊五經儒士,而百家盡黜也。

專掌內命。凡拜免將相,號令征伐,皆用白麻。

其後選用益重,禮遇益親,至號為「內相」。

此則相權內移,正如漢代尚書代三公之實權矣。興元元年,翰林學士陸贄奏:「學士私臣,玄宗初待詔內庭,止於應和詩賦文章。詔誥本中書舍入職,軍興之際,促迫應務,權令學士代之。今朝野乂寧,合歸職分。」識者是之。

宋代則翰林學士,亦掌制誥、侍從備顧問,並有侍讀、侍講、說書等經筵官,亦與翰苑同為政府中淸美的缺分。

而館閣之選,更為士人榮任。

凡直昭文館、直史館、直集賢院、此為國史三館。太宗時新建三館,賜名「崇文院」。直祕閣,端拱初,就崇文院中堂建。與集賢殿修撰、史館修撰、直龍圖閣,皆為館閣高等。其次曰集賢校理,曰祕閣校理。官卑者曰館閣校勘,曰史館檢討。均謂之「館職」。記注官闕,必於館職取之。非經修注,不除知制誥。元豐以前,館職非名流不可得。凡狀元制科一任還,及大臣論薦,乃得召試,入格乃授,謂之「入館」。時人語曰:「寧登瀛,不為卿。寧抱槧,不為監。」其貴如此。

實為當時政府一種儲才養望之淸職。

劉安世謂:「祖宗之待館職,儲之英傑之地,以飭其名節。觀以古今之書,而開益其聰明。稍優其廩,不責以吏事。所以滋長德器,養成名卿賢相也。」

至於明代,翰林院規模,益臻崇宏,經筵宮、史官均歸入翰苑,翰林院更明顯的變成一個中央政府裏面惟一最高貴的學術集團。這一個集團,與王室在在保有很緊密的關係。內閣學士,卽從翰林院分出。

英宗正統七年,翰林院落成,學士錢習禮不設楊士奇、楊榮座,曰:「此非三公府也。」二楊以聞,乃命工部具椅案,禮部定位次,以內閣固翰林職也。嘉、隆以前,文移關白,猶稱「翰林院」,以後始徑稱「內閣」。

至詹事府主輔導太子。官職,亦為翰院旁支,與侍講、侍讀等同為王室導師。

而明代翰林院一個更有意義的創制,則為庶吉士之增設。

翰林院有庶吉士,正如國子監有歷事生,以諸進士未更事,俾先觀政,候熟練然後任用。

大率進士第一甲得入翰林,而二甲、三甲則得選為庶吉士。

進士徑入翰林,始洪武十八年。永樂以後,惟第一甲例得入翰林,二甲、三甲必改庶吉士,乃得銓注。

自有庶吉士而翰林院遂兼帶有教育後進之性質。

其先庶吉士命進學於內閣。

永樂三年,命學士兼右春坊大學士解縉等,新進士中選材質敏美者,俾就文淵閣進學。其先洪武六年,已有鄉貢舉人免會試,擇年少俊異者肄業文華堂之制。又洪武十四年六月,詔於國子諸生中選才學優等、聰明俊偉之士,得三十七人,命之博極羣書,講明道德、經濟之學,以期大用,稱之曰「老秀才」,禮遇甚厚。此皆為後來庶吉士制度之先聲。可見明祖未嘗不思作育人才,後人謂明祖創為八股文以愚世,非也。後景帝時,又有東閣進學之事。

並時經帝王御試。

永樂中,召試庶吉士多在文華殿。宣宗時,又有齋宮考藝。正德後,庶吉士止隸翰林,遂罕御試。

其間有經長時期之教習。

遠則八、九年,近則四、五年,而後除授。有不堪者,乃改授他職。永樂四年,庶吉士陳孟潔、曾春齡輩卒於京師,或以教習已近十年為言,上怒,於是張叔穎等皆除通判。

學成每得美擢。

大抵以授翰林院編修、檢討諸職為常。宣德以前兼授部屬、中書等官,正統間始有授科、道者。

翰林院本為儲才養望之地,明初洪武、永樂兩代。尤能不斷注意到社會上的名儒耆俊,網羅擢用。

皇帝以及儲君,時時與翰林學士接近,旣可受到一種學術上之薰陶,又可從他們方面得到很多政治上有价值的獻議或忠告。

翰林學士除為講官、史官、修書、視草等規定的職務外,如議禮、審樂,定制度、律令,備問,諍得失,論薦人才,指斥姦佞,以常獲從幸,尤見親密,實多有匡救將順之益也。

而一輩翰林學士,又因並不負有行政上實際的責任,無專掌,無錢穀簿書之煩。明代翰林亦無靑詞齋文等無聊文字之應酬。當時稱之為「玉堂仙」。一甲三人為「天上生仙」,庶吉士則「半路修行」也。而望榮地密,從容中祕,得對古今典章沿革,制度得失,恣意探討,以備一旦之大用。而庶吉士以英俊後起,亦得侍從臺閣,受一種最名貴而親切的教育。實在是國家培植候補領袖人才之一種好辦法。庶吉士亦得建言白事。

在貴族門第的教育此種教育,對於政治傳統,特有關係。消失以後,在國家學校教育未能切實有效以前,此種翰林院教習庶吉士的制度,實在對於政治人才之培養,極為重要。國子監歷事生則與翰林院庶吉士並行並濟。

元代許衡罷中書,為國子師,所教習蒙古族人侍御貴近子弟,其後皆為重臣。明制實模倣於此。洪武六年開文華堂肄業,太祖謂宋濂等曰:「昔許魯齋諸生多為宰相,卿其勉之。」可證。翰林院制度後為淸代所沿襲。淸代政治上人物以及學術上之貢獻,由此制度助成者,尚不少也。

(三)其它

明初又厲行察舉之制,罷科舉者凡十年,至十七年始復,而薦舉之法仍並行不廢。

中外大小臣工,皆得推舉。下至倉、庫、司、局諸雜流,亦令舉文學才幹之士。其被薦而至者,又令轉薦,以故山林巖穴、草茅窮居,無不獲自達於上。吏部奏薦舉當除官者多至三千七百餘人,少亦至一千九百餘人。

拔用人才,不拘資格。

由布衣登大僚者不可勝數。有徑拜為大學士者,有起家為尚書、侍郞者。永樂間,薦舉起家,猶有內授翰林、外授藩司者。

又俾富戶、耆民皆得進見,奏對稱旨,輒予美官。

又獎勵人民上書言事。

凡百官、布衣、百工、技藝之人,皆得上書。並許直至御前奏聞。沿及宣、英,流風未替。雖升平日久,堂陛深嚴,而逢掖布衣、刀筆掾史、抱關之冗吏、荷戈之戍卒,朝陳封事,夕達帝閽。採納者榮顯,報罷者亦不罪。英、景之際,尚不可勝書。

有六科給事中掌封駁,謂之「科參」。

給事中原屬門下省,明代罷去門下省長官,而獨存六科給事中。旨必下科,其有不便,給事中得駁正到部,謂之「科參」。六部之官,無敢抗科參而自行者。又廷議大事、廷推大臣、廷鞫大獄,給事中皆預。

位雖低而權重。

如此,只要上面有精明強幹的皇帝,如洪武、永樂。下面學校貢舉制度能繼續不懈,社會優秀分子逐漸教養成才,逐漸加入政府。又有翰苑制度,為政府特建一個極富學術意味的衙門,做政府的領袖人才的迴翔地。旣以通上下之志,又以究古今之變,使常為全部政治的一個指導機關。又使下級官僚乃至地方民眾,常得風厲奮發,在政府中有不時參加及相當發言的地位。此種政治,宜可維持一個相當時期,不致遽壞。明祖鑒前代女禍,首嚴內教。終明一代,宮壼肅淸,論者謂其超軼漢、唐。刑法已寬於建文,而重峻於永樂。援用宦豎,亦始成祖。若明無靖難之變,其政制或可不如以後之所至。

故洪武以來,吏治澄淸者百餘年。

其時地方官每因部民乞留而留任,且有加擢者。守牧稱職,增秩或至二品,監司入為卿貳者比比。又常特簡廷臣出守,有尚書出為布政使,而侍郞為參政者。又常由大臣薦舉,又時遣大臣考察黜陟。府、州、縣官廉能正直者,必遣行人齋、勅往勞,增秩賜金。仁、宣之際猶然。又重懲貪吏。故明之吏治,且駕唐、宋而上之,幾有兩漢之風。英、武之際,雖內外多故,而民心無土崩之虞,由吏鮮貪殘故也。惟英宗天順以後,巡撫之寄漸專,監司、牧守不得自展布,乃成重內輕外之勢。

其他又如明初衛所制度,頗得唐府兵遣意。

自京師達於郡、縣,皆立衛所。地係一郡者設所,連郡者設衛。大率以五千六百人為一衛,千一百二十八人為一千戶所,一百一十二人為百戶所。外統於都司,內統於五軍都督府。征伐則命將充總兵官,調衛所軍領之,旣旋,則將上所佩印,官軍各回衛所。每軍給田五十畝為一分。或百畝、七十、三十、二十畝,以土地肥瘠為差。最盛時,中外衛所軍百餘萬。洪武二十三年,京師二十萬六千二百八十人,外九十九萬二千一百五十四人,為最盛。歲得糧五百餘萬石,官俸兵糧皆於是出。太祖曰:「吾養兵百萬,要不費百姓一粒米。」稅額:官給牛者十稅五,自備者稅四或三。亦較魏、晉為優。

黃冊、魚鱗冊整頓賦役,淸代因之不能革。

魚鱗冊始行於洪武二十年。其全國完成,當在二十六年。故明會典有洪武二十六年全國土田統計。時兩浙富民畏避徭役,以田產寄他戶,謂之「貼腳詭寄」。是年命國子生武淳等分行州、縣,隨糧定區,區設糧長。元制,民夏輸絲絹,秋送米粟,鄉推一人總其事,若鄉官然。明糧長即仿此。糧長以田多者為之。其先,歲七月,州、縣委官偕詣京,領勘合以行。糧萬石,長、副各一人。輸以時至,得召見。語合,輙蒙擢用。然其制頗多流弊。其後官軍兌運,糧長不復輸京師,而在州里間頗滋害。量度田畝方圓,次以字號、悉書主名,及田之丈尺,編類為册,狀如魚鱗,號曰「魚鱗圖册」。先是,詔天下編黃册,在洪武十三年。以戶為主,詳具舊管、新收、開除、實在之數為四柱式。而魚鱗圖册以土田為主,諸原阪、墳衍、下濕、沃瘠、沙鹵之別畢具。魚鱗册為經,土田之訟質焉。黃册為緯,賦役之法定焉。

明初武功亦足方駕漢、唐。

安南自唐後淪於蠻服者四百餘年,永樂時復隸版圖,設布政司。暹羅、緬甸,亦通朝貢。朝鮮在明,雖稱屬國,而無異域內。朝貢絡繹,錫賚便蕃。迄於明亡,猶私心嚮明不已。成祖親征漠北,遠使南洋,季年朝貢者,殆三十國。

故明代的政治設施,雖論其用心,未得為當,而亦與兩漢、唐、宋諸朝並為中國史上之一段光昌時期。嘉、隆以後,吏治日婾,民生日蹙,國遂以亡矣。

惟承平日久,科舉進士日益重,而學校貢舉日益輕。學校可以造成所欲期望之人才,科舉則只就社會已有人才而甄拔之。又薦舉亦益稀,出身全由場屋。

顧亭林謂:「明科舉尤重進士,神宗以來遂有定例。州、縣印官以上中為進士缺,中下為舉人缺,最下乃為貢生缺。舉貢歷官雖至方面,非廣西、雲、貴不以處之。以此為詮曹一定之格。間有一、二舉貢受知於上,拔為卿貳大僚,則必盡力攻之,使至於得罪譴逐,且殺之而後已。於是不由進士出身之人,遂不得不投門戶以自庇。資格與朋黨二者,牢不可破,而國事大壞。邱橓疏:「薦則先進士,劾則先舉監。同一官也,不敢接席而坐,比眉而立。」賈三近疏:「撫、按諸臣,遇州、縣率重甲科而輕鄉舉。同一寬也,在進士為撫字,在舉人為姑息。同一嚴也,在進士為精明,在舉人為苛戾。是以為舉人者,非頭童齒豁不就選。」二氏之說,皆可與顧語相證。今按:科目之弊,自宋已見。項安世謂:「科目盛自李唐,而唐之取士,猶未盡出於此。有上書得官,有隱逸召用,有出於辟舉,有出於延譽。自太平興國以來,科名日重,至於今二百餘年,舉天下人才,一限於科目之內。入是科者,雖檮杌、饕餮必官之。出是科者,雖周公、孔子必棄之。上不以為疑,下不以為怨。一出其外有所取捨,則上蓄縮而下安,下睥睨而不服。共知其弊而甘心守之。使諸葛亮、王猛處此,必當自出意度,別作罏韛,以陶鎔天下之人物,以收拾天下之才智,以共了當時之事。自王導、謝安以下,隨世就事之人,欲於妥帖平靜中密致分數劑量之效,則必不敢變今之說矣。」此南宋時人議論也。中間斷於元,至明而其弊又漸滋。昔人謂「自宋以來為舉子之天下」,此固與東漢以下至於唐中葉之門第勢力不同,而同樣足以操縱一時之世界也。至於翰林之官,又以淸華自處,而鄙夷外曹,科第不與資格期而資格之局成,資格不與朋黨期而朋黨之形立。」

英宗天順以後,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翰林人才亦為科目所限。

時南、北禮部尚書、侍郞及吏部右侍郞,非翰林不任;而庶吉士始進,已羣目為儲相。明一代宰輔一百七十餘人,由翰林者十九。科舉已視前代為盛,而翰林之盛,則又前代所絕無。此明史選舉志語。

而教習庶吉士漸漸變成有名無實。

庶吉士在外公署教習,始自正統初年,寖與文華堂、文淵閣時舊規不同。內閣仍有按月考試,僅詩文各一篇,第高下,揭帖開列名氏,發院立案。有志者甚或謝病去。天順八年庶吉士,於次年相率入內閣求解館。大學士李賢謂曰:「賢輩教養未久,奈何遽欲入仕?」計禮應聲對曰:「今日比永樂時教養何等?且老先生從何處教養來?」賢大怒,請旨,各授職,罰禮觀政刑部。弘治六年,學土李東陽、程敏政教庶吉士,至院閱會簿,悉注病假。其流弊至此。

庶吉士散館,則資格已成,便可坐望要職。

明代甚拘資格,一與詞林之選,便可坐躋華膴,往往優遊養望。進士散館後,率請假回籍。吏部輒案原資起用。有家居敷十年,遷至尚書、侍郞,始入朝供職者。偶有一、二調外及改部郞,輿論喧嘩,互相袒徇。謝肇淛謂:「唐宋之代,出為郡守,入為兩制,未嘗有此格。」邱橓疏。

翰林為貯才之地,吏部為掄才之所,此兩官特為明世所重。

明制,六部吏、兵為貴,以主文、武之銓選也。而吏部執掌尤重。吏部凡四司,文選掌銓選,考功掌考察,其職尤要。明史選舉志言:「選舉之法,大略有四:曰學校,曰科目,曰薦舉,曰銓選。學校以教育之,科目以登進之,薦舉以旁招之,銓選以布列之。天下人才,盡於是矣。」可見明吏部之權重。霍韜疏:「邇年流弊,官翰林院者不遷外任,官吏部者不改別曹,陞京官者必由吏部。人輒以二官為淸要,中外臣工不畏陛下而畏吏部,百官以吏部以內閣為腹心。」

及翰林院旣不能培養人才,而吏部選舉,又漸漸有拈鬮、掣籤之法,而選舉遂不可問。

明史選舉志:「在外府、州、縣正佐,在內大、小九卿之屬員,皆常選官,選授遷除,一切由吏部。其初用拈鬮法,萬曆間文選員外郞倪斯蕙條上銓政十八事,其一曰議掣籤。尚書李戴擬行,報可。孫丕揚踵而行之。」陳鼎東林列傳孫丕揚傳:「先是大選外官,競為請託,丕揚創為掣籤法。分籤為四隅:曰東北,北京、山東為主。東南,南京、浙江、福建、江西、廣西為主。西北,陝西、山西為主。西南。湖廣、四川、雲南、貴州為主。」于慎行筆塵謂:「一時宮中相傳以為至公,下逮閭巷,翕然稱頌。」

至於科舉方面,經義漸漸變成為八股。

元皇慶二年考試程式,始以四書義取士。明制考三場。初場四書義三道,依朱注。經義四道。大率用程、朱,永樂時編四書五經大全。二場論一道,判五道,詔、誥、表內科一道。三場經、史、時務策五道。惟主司閱卷多就初場所中卷,而不深求其二、三場,因此學者精力全集中於四書義、經義。八股文者,乃一種有格律的經義,有一定之體裁與格式,猶之唐之有律詩、律賦。其體蓋起於成化以後。顧炎武謂:「經義之文,流俗謂之八股,蓋始成化以後。股者,對偶之名。天順以前,經義之文不過數演傳注,或對或散,初無定式。其單句題亦甚少。成化二十三年會試,樂天者保天下,起講先提二句,即講樂天四股。中間過接四句,復講保天下四股。復收四句,再作大結。弘治九年會試,責難於君謂之恭,起講先提三句,即講責難於君」四股。中間過接二句,復講謂之恭四股。復收二句,再作大結,每四股之中,一反一正,一虛一實,一淺一深。其兩扇立格,則每扇之中各有四股。其次第之法亦復如之,故今人相傳謂之八股。若長題則不拘此。嘉靖以後,文體日變,問之儒生,皆不知八股之何謂矣。」

昔人謂:「八股之害等於焚書,而敗壞人才,有甚於咸陽之坑。」顧炎武語。

科舉推行旣久,學者只就四書一經中,擬題一、二百道,竊取他人文記之,富家延師,一經擬數十題,撰文論價。入場抄謄一過,便可僥倖中式。本經全文有不讀者。禮喪服不讀、檀弓不讀,書五子之歌、湯誓、盤庚、西伯戡黎、微子、金滕、顧命、康王之誥、文侯之命不讀,詩淫風、變雅不讀,易訟、否、剝、遯、明夷、睽、蹇、困、旅諸卦不讀。

丘浚謂:大學衍義補。在天順、成化時。「士子登名朝列,有不知史冊名目、朝代先後、字體偏旁者。」王鏊謂:制科議。在弘治十四年。「人才不如古,原於科舉。」楊慎謂:「士子專讀時義,一題之文必有坊刻。明坊刻凡四種:一曰程墨,三場主司及士子之文。二曰房稿,十八房進士之作。三曰行卷,舉人之作。四曰社稿,諸生會課之作。一科房稿之刻有數百部,皆出於蘇、杭,而中原北方之賈人市買以去。天下惟知此物可進取科名、享富貴,此之謂「學問」,此之謂「士人」,而他書一切不觀。稍換首尾,強半雷同。使天下盡出於空疏不學,不知經史為何物,是科舉為敗破人才之具也。」顧炎武謂:「舉天下惟十八房之讀,明制,會試用考試官二員總裁,同考試官十八員分閱五經,謂之「十八房」。其事始萬曆。後增至二十房。匯其範作,供士子之揣摩。讀之三年、五年,而一幸登第,則無知之童子,儼然與公卿相揖讓,而文、武之道,棄如弁髦。故八股盛而六經微,十八房興而廿一史廢。此法不變,則人才日至於消耗,學術日至於荒陋,而五帝、三王以來之天下,將不知其所終。」又曰:「時文敗壞天下之人才,而至士不成士,官不成官,兵不成兵,將不成將,夫然後寇賊姦宄得而乘之,敵國外患得而勝之。」

學問空疏,遂為明代士人與官僚之通病。【顧亭林日知錄稱:「石林燕語:熙寧以前,以詩賦取士,學者無不先徧讀五經。余見前輩雖無科名人,亦多能雜舉五經。蓋自幼時習之,故終老不忘。自改經術,人之教子者,往往以一經授之,他經縱讀亦不能精。其教之者亦未必皆通五經,故雖經書正文亦多遺誤。若今人問答之間,稱其所習為「貴經」,而自稱為「敝經」,尤可笑也。」今按:元袁桷國學議謂:「自宋末年尊朱熹之學,唇腐舌弊,止於四書之注。凡刑獄簿書、金縠戶口,靡密出入,皆以為俗吏而爭鄙棄。淸談危坐,卒至國亡而莫可救。近江南學校教法,止於四書,髫齔諸生,相師成風,尚甚於宋之末世。知其學之不能通,大言以蓋之。議禮止於誠敬,言樂止於中和。其不涉史者,謂自漢以下皆霸道。不能辭章,謂之玩物喪志。」是學風之陋,南宋以來已然。荊公早自悔:「本欲變學究為秀才,不謂變秀才為學究。」學究者,即學究一經之謂也。朱子有學校貢舉私議,亦謂:「人材日衰,風俗日薄,朝廷、州、縣,每有一事之可疑,則公卿大夫、官人百吏,愕眙相顧而不知所出。必欲乘時改制,以大正其本而盡革其末流之弊」云云。袁桷所舉,固非朱子所逆料也。蓋朱、王皆欲提倡一種新學風,而皆為科舉功利所掩,其提倡之苦心深意皆失,而流弊轉無窮。陽明繼起,力倡良知而斥功利。然良知之說,仍為空疏不學者所逃。荊公、朱子、陽明皆有驅虛就實之意,而皆不勝世變之滔滔,則以學校之教不立故也。在上者僅知懸一標準以取士,而不知教育,則無論東漢之察孝廉,隋、唐之考詩賦,宋、明之試經義,其末流之不能無弊皆一矣。】

掌握獨裁權的皇帝,往往深居淵默,對朝廷事不聞不問,舉朝形成羣龍無首之象,而明代風習又獎勵廷臣風發言事。於是以空疏之人,長叫囂之氣,而致於以議論誤國。

明自正德、嘉靖以後,羣臣言事漸尚意氣。時論言路四弊:一曰傾陷,二曰紛更,三曰苛刻,四曰求勝。至萬曆末,怠於政事,章奏一概不省,廷臣益務為危言激論自標異。明末以廷議誤國,事不勝舉。要之不度時勢,徒逞臆見,是非紛呶,貽誤事機。舉其要者,流寇旣起,內外相乘,若暫和關外,猶可一意治內;而思宗迫於言路,不敢言和,廷臣亦無敢主和事者。陳新甲主兵部,力持議款,帝亦嚮之,事洩於外,羣臣大嘩,為殺新甲。孫傳庭守關中,議者責其逗撓,朝廷屢旨促戰;傳庭曰:「往不返矣,然大丈夫豈能再對獄吏!」遂敗死。賊旣渡河,有請撤吳三桂兵迎擊者,議者責其自蹙地,遂不果。及賊勢燎原,或請南幸,或請以皇儲監國南京,議者又斥其邪妄。明事終至於一無可為而止。

諂媚與趨附,奮發與矯激,互為摩盪,黨禍日烈。

至於地方生員,則有養無教,日益滋增,徒蠹公帑。

宣德中,生員定增廣之額,初食廩者謂之「廩膳生員」,增廣者謂之「增廣生員」。嗣後又於額外增取,附於諸生之末,謂之「附學生」。人愈多,習愈惡。遐陬下邑,亦有生員百人。俊士之效賒,遊手之患切。

又在地方仗勢為惡,把持吞噬,實做土豪劣紳。

崇禎之末,開門迎賊,縛官投偽,皆出生員。

當時比之「魏博之牙軍,成都之突將」。此顧亭林語,猶今人擬學生為「丘九」也。

士習官方,至於萬曆之末而極壞。

顧亭林日知錄痛論之,謂:「萬曆以上,法令繁而輔之以教化,故其治猶為小康。萬曆以後,法令存而教化亡,於是機變日增而材能日減。」又曰:「孔子對哀公,以老者不教,幼者不學,為俗之不祥。自余所逮見五、六十年國俗民情舉如此。不教、不學之徒,滿於天下,而一、二稍有才知者,皆少正卯、鄧析之流。」又曰:「昔之淸談談老莊,今之淸談談孔孟。不習六藝之文,不考百王之典,不綜當代之務,以明心見性之空言,代修己治人之實學。股肱惰而萬事荒,爪牙亡而四國亂。神州蕩覆,宗社丘墟。」又曰:「舉業至於鈔佛書,講學至於會男女,考試至於鬻生員,此皆一代之大變,不在王莽、安祿山、劉豫之下。」又曰:「萬曆間人看書不看首尾,只看中間兩三行。」又曰:「今代之人,但有薄行而無雋才,不能通作者之意,其所著書、無非盜竊。」又曰:「科名所得,十人之中八、九皆白徒。一舉於鄉,即以營求關說為治生之計。在州里則無人非勢豪,適四方則無地非遊客。欲求天下安寧,斯民淳厚,如卻行而求及前人。」又曰:「自神宗以來,黷貨之風,日甚一日。天下水利碾磑,場渡市集,無不屬之豪紳,相沿以為常事。」又曰:「萬曆以後士大夫交際,多用白金,乃猶封諸書冊之間,進自閽人之手。今則親呈坐上,徑出懷中。交收不假他人,茶話無非此物。」又曰:「世尚通方,人安媟慢。搖頭而舞八風,祝欽明。連臂而歌萬歲。閻知微。按;祝、閻皆唐人,顧氏引以況晚明也。去人倫,無君子,而國命隨之。」又曰:「今世士大夫纔任一官,即以教戲唱曲為事。官方民隱,置之不講。」又曰:「自萬曆季年,搢紳之士,不知以禮飭躬,而聲氣及於宵人,詩字頒於輿皁。至於公卿上壽,宰執稱兒,而神州陸沉,中原塗炭矣。」又曰:「嚴分宜之僕永年,號曰鶴坡。張江陵之僕遊守禮,號曰楚賓。不但招權納賄,而朝中多贈之詩文,儼然與搢紳為賓主。名號之輕,文章之辱,異日媚閹建祠,此為之嚆矢。」

而承平旣久,武備亦弛。「本兵」高踞在上,武臣氣折。

明自英、憲以還,軍伍廢弛,而兵政盡歸於兵部,疆場有警,調兵撥餉及戰守事宜皆主之。武臣自專閫以下皆受節制,黜陟進退胥由之。總兵官領勅,至長跪部堂,而弁帥奔走盡如鈴卒。兵部權重,時號「本兵」。其後衛所漸空,至於無軍可交,而有募兵。

明室政治之支撐點,上面靠有英明能獨裁的君主,下面靠有比較淸廉肯負責的官僚。逮至君主不能獨裁,則變成宦官擅權。官僚不能負責,則變成官僚膨脹。於是政治教育破產之後,兵制、田賦明末屢次加賦,見後。等相繼崩潰,而緊接著的便是一個經濟破產。

明室財政,自英宗後卽告絀。其弊端之大者,一曰內府。

明自孝宗以後,內府供奉漸廣。單舉膳食一項言之。明制,額解光祿寺銀米,皆直送本寺,不由戶部,淸釐無法。又令中官提督寺事,每以片紙傳取錢糧,寺官即如數供億。弘治十四年,劉健疏:「今光祿歲供增數十倍,諸方織作務為新巧,齋醮日費巨萬。至嘉、隆間,光祿歲用逾四十萬,廚役多至四千一百餘名。提督中官杜泰,乾沒歲鉅萬,為少卿馬從謙所發。」再以建築言之,武宗修乾淸宮,至於加徵田賦一百萬。蓋內寺奪工部權,擅興工役,侵漁乾沒,不可殫計。世宗中葉後,營建齋醮,用黃、白蠟至三十餘萬斤,沉、降、海、漆諸香至十餘萬斤。採木、採香、採珠玉寶石,天下大騷。王室之驕奢,與內官之跋扈相為因果,牽引至於無極。乃至如傳奉冗官之薪俸,成化十一年王瑞、張稷等競言之。二十一年,李俊又言:「祈雨雪者得美官,進金寶者射厚利。方士獻煉服之書,伶人奏曼延之戲、掾史胥徒皆叨官祿,俳優僧道亦玷班資。一歲而傳奉或至千人,數歲數千人,其祿歲以數十萬計。」內府工匠之餼廩,曾鑒孝宗時上疏:「往年尚衣監、兵仗局、軍器局、司設監,各收匠一、二千人不等、今針工局又乞收千人。弊源一開,其流無已。」武宗時,蔣瑤上疏:「內府軍器局軍匠六千,中官監督者二人,今增至六十餘人,人占軍匠三十。他局稱是。」世宗初立,裁汰錦衣諸衛、內監局旗校二役,為數十四萬八千七百人。歲減漕糧百五十三萬二千余石。至穆宗隆慶初,內府工匠數又至萬五千八百人。萬歷時,畢鏘陳言:「綿衣旗校至萬七千四百餘人。內府諸監局匠役數亦稱是,此冗食之尤。」皆歲增月積,有加無減。神宗益黷貨,礦稅之害遍天下。富者編為礦頭,貧者驅之墾采。中使四出,橫索民財。自萬曆二十五年至三十三年詔罷開礦,凡九年,諸璫所進礦銀幾三百萬兩,金珠寶玩、貂皮名馬,雜然並進。

二曰宗藩。

唐宋宗親,或通名仕版,或散處民間。明則分封列爵,不農不仕。明制,諸王子嫡長襲爵,支子為郡王;郡王支子為鎭國將軍,遞次輔國、奉國將軍,又鎭國、輔國、奉國中尉。自親王至奉國中尉八世拜爵,而奉國中尉以下亦世世拜中尉,傳無窮。衣冠祿食,不與四民之業。凡嫁娶、喪葬、生子、命名,必聞朝廷厚贍焉。正德間,已有親王三十,郡王二百十五,將軍、中尉二千七百。嘉靖四十一年,御史林潤言:「天下歲供京師糧四百萬石,而各藩祿米歲至八百五十三萬石。山西、河南存留米二百三十六萬石,而宗室祿米五百四萬石。全輸不足供諸府祿米之半。」隆、萬之際,郡王二百五十一,將軍七千一百,中尉八千九百五十一。郡主、縣主、郡君、縣君七千七十三。此林潤所謂「年復一年,愈加繁衍,勢窮弊極,將何以支」也。諸藩又多賜莊田。太祖時,親王得賜莊田千頃。其後及神宗時,福王封國河南,傳旨非莊田四萬頃不行。後詔賜田二百萬畝,跨山東、湖廣境。又奏乞淮鹽數千引,開市洛陽。中州舊食河東鹽,以改食准鹽,河東引遏下行,邊餉因此大絀。又福王婚費三十萬、營洛陽邸二十八萬,其奢縱至此。諸藩又多使夫役。孝宗時,馬文升上疏;「湖廣建吉、興、岐、雍四王府,江西益、壽二府,山東衡府,通計役夫不下百萬。諸王之國,役夫供應亦四十萬。」

三曰冗官,而尤冗者則在武職。

景泰中張寧言:「京衛帶俸武職,一衛至二千餘人,通計三萬餘員。歲需銀四十八萬,米三十六萬,他折俸物動經百萬。耗損國儲,莫甚於此。而其間多老弱不嫻騎射之人。」嘉靖中劉體乾疏:「歷代官數,漢七千八百員,唐萬八千員,宋極冗,至三萬四千員。本朝自成化五年,武職已踰八萬,合文職蓋十萬餘。至正德世,文官二萬四百,武官十萬,衛所七百七十二,旗軍八十九萬六千,廩膳生員三萬五千八百,吏五萬五千。吏、士分途始於明。天下有以操守稱官者矣,未聞以操守稱吏者。吏無高名可慕,無厚祿可望,夙夜用心,惟利是圖。官或朝暮更易,吏可累世相傳。官深居府寺,吏散處民間。官之強幹者,百事或察其二、三。至官欲侵漁其民,未有不假手於吏。究之入官者十之三,入吏者已十之五。吏胥為害,明、淸兩朝為烈。然明制乃激於元之重用吏胥而矯枉過正者。其祿俸糧約數千萬。明官吏制祿之薄,亦前代所未有。最高正一品月俸八十七石,最下從九品月俸五石。洪武時,錢、鈔兼給。錢一千、鈔一貫,抵米一石。永樂以還,米、鈔兼支。其折鈔者,每米一石,給鈔十貫。嗣鈔價日賤,初猶增鈔隨高下捐益,成化中,以十貫為例。時鈔法久不行,新鈔一貫,時估不過十錢。舊鈔一貫,僅一、二錢。十貫鈔折俸一石,實得數十錢。又準鈔二百貫,折布一匹,匹布價僅值二、三百錢;而折米二十石,是石米僅值十四、五錢。久之,又定布一匹折銀三錢。又幹役、職田皆廢,官吏恃俸,絕不足自活,勢必至於貪墨。及明之中葉而風漸盛,嚴嵩當國而大熾。徐階承嚴嵩後,號能矯其弊。然致政歸,尚連舟百餘裡,籯載囊裹,不可勝計。(相傳徐階有田二十四萬。)隆、萬以下,無缺不鑽,無官不賣。縉紳家高甍大廈,良田美池,並一切金寶珍玉,歌舞宴戲,皆以非分非法得之。則明之應有李自成、張獻忠久矣。

天下夏、秋稅糧大約二千六百六十八萬四千石,出多入少。」

王府久缺祿米,衛所缺月糧,各邊缺軍餉,各省缺俸廩。此後文、武官益冗,兵益竄名投占,募召名數日增,實用日減。積此數蠹,民窮財盡。於是明代便非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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